奇迹小说

“外滩公园”的故意误忆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每当民族主义蒸腾的时候,这个深印在中国民族记忆中包含羞辱的牌子,总是被人们抬出来唤醒历史的记忆。其实,这个时时被翻抬出来的牌子,不过是某些人刻意放大的臆想。

现在的“黄浦公园”(当时叫“公家花园”),大概在1885年建成。十多年后,上海租界的管理当局“工部局”公布《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主要内容有六条,其中第一条是“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五条是“除西人仆佣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一直到1928年,这个章程都没有什么改动。这个公园规则,虽然有歧视华人的内容,但是也并非后来渲染的那样耸人听闻。

可是,一旦有人把第一条的“犬”和第五条的“华人”联系在一起提出,变成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就一下子让人热血沸腾了。

最早抗议工部局当局禁止华人入公园的人,都是当时所谓的“高等华人”,他们那时的所作所为,根本没有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

1885年,怡和洋行的买办唐茂枝等几个人给工部局写信,认为自己也是租界的纳税人,有权进入公园,并对同为黄种人的日本人、高丽人能入园表示出愤慨和不平。

过了四年,上海道台龚照瑗依照中国士绅对中国式“公”的概念解析,也对唐茂枝等人表示了支持。他以政府名义去信工部局,认为无论是从种族平等的角度还是土地主权、建园资金来源的角度,华人都应该可以入园游览。对此,《申报》也大加赞同,发文章批评租界当局。

在舆论压力下,租界的工部局在英国驻沪领事的授意下,从1889年起,发给华人游园证共一百八十三张,每张可供四个华人入园。但到了第二年,游园证就停止发放,原因是有华人更改游园证的日期,使用加以涂改的过期游园证。

特别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当时有华人偕妓入园,狎昵纳凉,而那些喜好鲜花的妓女们常常折采园花,甚为洋人诟病。为此,工部局在1890年的年报上详细说明了理由。

类似踩踏、攀折的事情,在上海屡见不鲜,徐园、张园以及哈同花园对外开放时,国人纷纷采花践草,遍地狼藉,气得犹太富商哈同日后再不对外开放自己的私人花园。

游园证停止发放后,也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弹,因为,同年年底,租界当局已经在苏州河南面建成了“新公园”,专门对华人开放,所以当时这个公园也称为“华人公园”。由此一来,就没有什么人过分关注此事并再表示抗议。

最早提出抗议的唐茂枝等人都是为洋人办事的买办、翻译出身,有的人还有美国国籍,他们取得工部局答复和相关权力后,自然没有不依不饶,后来都不再对公园禁止华人入内表示意见。

自1900年后,出于民族主义的激愤,国人开始努力“挖掘”和夸大外滩公园的几条规矩,并把第一、第五条合并,愤怒质问为什么“华人与狗不准进”?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最早在文字上提到上海公园“犬与华人不准入”七个字的,却是周作人。他在1903年9月11日(光绪二十九年)日记中提到此事,绘声绘色地叙说:“(公园)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

有心人如果对周作人的文字仔细推究,肯定会起疑:所谓的“金字牌”,怎么看怎么像是小说的手笔。公园告示,何必用金字牌,何必还“大书”?污辱性告示,有必要写那么大的字吗?

此后,蔡和森、孙中山等人在日后的文章和发言中,陆续提到这件事情,连外国小说家威尔在1914年的小说中也提到此事。1917年,美国人拉妥瑞特在《中国的发展》一书中,更非常强调地提到了上海公园的这个标志。

在1900年后的大背景下,国人戴着民族主义的眼镜,一步一步从历史的想象中,把上海公园内洋人颁布的六条告示中的其中两条拼合在一起,并在1901年、1903年的拒俄运动、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中逐渐升温。在民族情绪的蒸腾下,“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公园告示,由历史的“记忆”开始,逐步被激活成历史的“事实”。在民族“革命”的推波助澜下,这个子虚乌有的“招牌”,一下子成为种族受迫害“当事人”必举的证例。

即使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当时当地,中国不少内省型的知识分子对上海公园的事例皆保持清醒头脑。他们纷纷指出,当时工部局当局之所以限制华人入园,主要是国人不讲卫生、随意便溺、乱采园花的陋习所致。因此,学者杨昌济(毛泽东老师)在当时就愤愤不平地写道:

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西人所为,虽欺人太甚,亦吾国人有以自取之。不急改良习惯,养成与西人平等交际之资格,则此等耻辱终涤洗无期。(《教育上的注意之点》)

如此理性地对国人公德欠缺的反省,日后在声浪一浪高过一浪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民族主义者的喧嚣声中,全然消散不见。

作为当时的弱势民族,国人对于上海公园近乎歇斯底里的反应,可以理解为被边缘化、疏远化之后的过激表现。苦难不能抹杀,但也不能抱持一种激进的反思去故意放大被误解的历史回忆。

在所谓的“后民族主义”时代,真实的情况是,民族主义重新崛起,麻痹的历史记忆苏醒后,肯定变得更加敏感,人们更会有意无意地从历史深处去钩沉那些陈旧的具有标志意义的苦痛。

其实,这种矫枉过正并非是民族自我尊重的好办法,回拨历史的指针,不能带给我们什么“警醒”,只能带来模糊的仇恨和忽然涌上的愤怒,最终把发黄记忆照片中的敌人复活为假想敌来泄愤。

作为具有生命力的强大民族,如果我们总是沉浸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怨愤,肯定是非常不健康的。具有高度自由感的民族主义,应该摆脱血腥和暴力,学会宽容与审慎,以一种理性的、没有误解的修辞和“祖国的历史”联系起来。

与其去深挖民族的“耻辱”,不如去回顾淹没在岁月中和意识形态阴影下的那些真正的民族英雄;与其不加反思地盲目仇恨,不如巩固我们民族伟大的理想,珍视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参照民族历史中的特定文化、历史、宗教、信仰,去重新构建真正的自信和美德。

民族主义绝非种族主义,更不是以文化承诺和文化歪曲为核心的狭隘的、仇外的、自我中心的封闭民族主义。病态的夸张情绪和想象中的受迫害,是对历史有意的误读状态下一种不健康的自我哀怜。如果冷静下来,从心理学到病理学的跨度去“诊治”这种历史的“虚假回忆”,就能感觉到这确是一种黑色幽默。

民族主义不会消失,也不能消失!清醒的、理智的、以自由引导的民族主义,是民族国家的基石。但是,以种族中心主义为内核的民族主义一定要抛弃,特别要警惕那些以“受害者”回忆面目出现的屈辱姿态,这并不符合长远的民族利益。

每个时代,总是有那个时代特殊的局限性。当陈旧的民族心理堤坝垮塌的时候,新的堤坝未能重建,忽然失去心理怙恃的人群所产生的躁动和狂暴想象,成为一种新的心理迷失。

可能,在清末那样一个“革命”时代,这种充满民族受压迫色彩的极端情绪会激发某种浅薄的、低层次的、情感化的国家主义,推动一个时期民族认知的发展,但它毕竟缺乏冷静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