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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开关与月港贸易

正德十二年,葡萄牙人出现在广州城外,引发了一系列风波。嘉靖帝登基之后,决定以武力驱逐在广州的葡萄牙人。明军与葡萄牙人在屯门交战,葡萄牙人战败之后转移到了福建、浙江沿海经商。在浙江双屿、福建月港等处,葡萄牙人的贸易得到了开拓,又与中国商人结合,兴盛无比。

沿海葡萄牙人的出现,给大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葡萄牙人的舰船与火炮,向大明展示了威力,也刺激了一批士大夫,乃至喊出了“师佛郎机以制之”的口号。葡萄牙人对贸易的执着与热情,在福建、浙江沿海得到响应,“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被巨大利润吸引而来的中国商民,不顾禁令,前赴后继投入到航海事业中去,这让大明王朝惊愕不已。

明中期之后,南方一带在经济上得到大发展,逐渐产生了一些与农业分离的手工业作坊。如江南、广东等地,对海外贸易的需求更为迫切。以常理论,海禁必然会进一步放宽。但恰恰相反,到了嘉靖年间,海禁政策反而加强了,对海外贸易的控制也更严格了。嘉靖二年,因日本大内氏和细川氏使臣“争贡”,在宁波引发暴乱。结果,祸及赶来阻止暴乱的明朝将领,几员武将被大内氏家臣所杀。

争贡事件后,嘉靖三年四月,明廷下令:福建、浙江、广东沿海,凡是与海外各国船只私下贸易、私代番夷收买禁物、私造违规海船、私将应禁军器出境的,都要论罪。嘉靖四年,浙江巡按御史潘仿上奏,请严查漳州、泉州府军民私造双桅大船。兵部规定:“查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虽非番物,以番物论。俱发戍边卫。”嘉靖八年十二月,官方规定:“势豪违禁大船,悉报官拆毁,以杜后患,违者一体重治。”嘉靖朝虽不断打击沿海海外贸易,可海外贸易已无法遏制,而官方的打击则激起了进一步的反弹,诱发了嘉靖朝的倭寇之患。

此时的日本,由于吹灰法炼银技术的使用,白银供给充足,从事海外贸易的中国商人,则迫切需要白银。日本各大名领主对中国商品有着强烈需要,手中又有大量白银,争先恐后地对华贸易。当时日本国内的各类消费,离不开中国的商品,中国货品运至日本即能卖出高价。嘉靖朝时,昆山人郑若曾记录,如果船只不通,贸易不畅,则日本国无丝可织。日本生丝时常匮乏,每百斤值银二百两。针为女工之用,如果不进行走私贸易,一针值银七分。日本虽有铁锅,但无大锅,一锅值银一两。中国有商品、日本有白银,利润如此之惊人,任何禁令都不能阻止双方的走私贸易了。

争贡事件后,明朝对日本的合法贸易断绝,海上非法的武装走私开始猖獗,由武装走私又发展为劫掠沿海各地。嘉靖十八年、嘉靖二十六年,日本两次遣出使团,试图改善与明廷关系,恢复贸易,最终无果。一些日本大名领主,在牟利之路断绝后,转而更加支持各地浪人与中国海商结合,从事海上劫掠,骚扰中国沿海。

中国南方各地所生产的丝绸、瓷器、铁锅等物资,需要广阔的市场。沿海各省经历长期稳定后,人口也在不断增长,人口与土地的矛盾也开始涌现,朝廷赋役逐年加重,各地民不聊生。嘉靖朝的海禁政策,影响了各地对海外的贸易,断了大量走海谋生的平民生计。从事海外贸易为明廷所禁,从豪门望族到一般平民,开始武装起来,对抗朝廷。沿海的大批中国海商,在朝廷持续不断的压力之下,逐渐与倭寇合流,共同从事武装劫掠,如“嘉靖十九年,贼首李光头、许栋,引倭聚双屿港为巢”。

在嘉靖朝之前,倭寇一直存在,明廷对民间贸易的打压政策也一直存在,但嘉靖朝有了不一样的变数,那就是葡萄牙人的加入。葡萄牙人与中国海商、日本倭寇合流,共同冲击着朝贡秩序。浙江双屿港成为亚洲经济的中心,中国、葡萄牙、日本、琉球,以及东南亚各地商人于此从事贸易,直到嘉靖二十七年,明廷大兵压境,驱逐双屿港各股海上势力,但海疆并未平定。

葡萄牙人提供了犀利的火器,日本提供了善战的倭寇,再结合熟悉中国沿海情况的中国海寇,最终形成了嘉靖大倭寇。嘉靖三十一年,漳、泉等地海贼,勾引倭奴,驾船千余艘,自浙江舟山、象山等处登岸,流劫台、温、宁、绍间,攻陷城寨,杀戮居民无数。嘉靖三十二年三月,王直勾结倭寇,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声势浩大,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昌国卫等处被攻破。

在明廷内部,就实行海禁也存在较多争议,有严禁派与松弛派之分。葡萄牙人迁至福建、浙江从事贸易后,广东税收减少,广东巡抚林富高呼:“番舶不至,则公私皆窘。”林富公开呼吁,应开通海外贸易,并列举了互市贸易的四利:“抽分取余,足供御用;可充军饷,以备不虞;小有征发,可临时调剂;小民懋迁,以为衣食。”嘉靖四十三年,福建巡抚谭纶上奏,请松弛海禁:“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鱼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宜稍宽其法。”

隆庆元年,新皇登基,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上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在涂泽民看来,东洋吕宋、苏禄诸国,西洋交趾、占城、暹罗诸国,素来与明廷友好,并无侵叛之举。因为对日本严行海禁,而将东西洋诸国牵连,大为不妥,不如在漳州海澄镇,开关贸易。

反对者则高举春秋大义、祖宗名分加以反对。如王忬认为:“臣惟春秋之义,每严于华夏之限;而祖宗之制,尤重于倭寇之防。”归有光认为:“元人有言,古之圣王,务修其德,不贵异物。今往遣使奉朝旨,飞舶浮海,以唤外夷互市,是利于远物也,远人何能格哉?”

在嘉靖、隆庆二朝,北方边疆持续发生冲突,俺答汗实力雄厚,在与明廷的战争中丝毫不落下风。嘉靖二十九年,俺答汗由古北口直扑北京,造成土木之变后明廷最大的危机,史称“庚戌之变”。处理俺答汗带来的危机,耗费了明廷巨大的财力与精力。至隆庆帝登基之后,为了早日平定北方边疆问题,明廷不希望再在南方海上出现波澜。

虽有反对的声音,但现实的利益,倭寇的压力,势家豪门的运作,处理北部边疆的考虑,使明廷最终在隆庆初年,选择开关。隆庆开关,是明廷面对日益兴盛的民间走私贸易,海商集团武装逼迫的被动反应,它未从根本上改变明廷与民间海贸商人的冲突。开关之后,民间走私贸易依然繁盛,沿海各种冲突依然,只是不再称之为“倭寇”。

隆庆开关之后,船只出海贸易地定在海澄。海澄,史称月港,位于福建省南部,在漳州城东南五十里。嘉靖四十五年,从龙溪县、漳浦县二县各分出部分区域,独立为县,此地“外通海潮,内接山涧,其形如月,故名”。

月港地理位置较偏僻,也不是深水良港,船只出海时需要数条小船牵引,不受官府重视;此地山涧环绕,隐蔽性好,利于走私船隐藏。早在景泰年间,商船多在此进行走私贸易,中外商船“皆往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驻扎”。由于海外贸易,成化、弘治年间,月港呈现繁荣景象,“浙人通藩,皆自宁波定海出洋;闽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自正德以后,月港豪门多私造双桅大船,泛舟洪波巨浪之中,从事海外贸易。

隆庆开关,是朝贡体系的一次巨大改变。往昔朝廷牢牢控制下的贸易大门,至此打开了一道缝隙。隆庆开关之后,月港成为东达日本、西接暹罗、南通东南亚各地的重要港口。隆庆开关后,由督饷海防同知管理海外贸易。由此民间海外贸易,取得合法身份,不再是非法勾当。隆庆六年,月港所收税饷仅数千金。四年之后,万历四年,税饷溢额至万金。万历十一年,累增至二万有余,万历二十三年,“饷骤溢至二万九千余两”。

明中期之后,与葡萄牙人控制的满剌加、西班牙人控制的马尼拉的贸易,占据了月港的极大比重。吕宋距离漳州最近,在月港对外贸易中占据了首位。1588年以前,马尼拉每年从中国输入总值二十二万比索的货物中,各种食物如面粉、糖、饼干、奶油、香橙、胡桃、板栗、菠萝、无花果、李子、石榴、梨、其他水果、咸猪肉及火腿等,一共只值一万比索,其余大部分为丝织品,包括花缎、黑色及带有彩色的缎子,金银线织成的浮花锦缎,及其他丝织品。

但月港的开放,仍然是有限的,存在着诸多先天不足。

首先,海商需要向官府申请文引,缴纳税饷。隆庆六年,以海防馆为督饷公馆,海商先向海防馆申请船引,海防馆在对出海商船的规格、载货、人员及目的地进行登记之后,才发给船引,据此征收税饷。海商缴纳一定税饷,即可合法出海,与各国互市贸易。船引有定额,初为八十八张,后扩大到二百一十张。引税之外,尚要缴纳水饷、陆饷和加增饷等。在海防馆改设为督饷馆后,官方收税日益加重,官吏从中贪污,最终造成了月港的衰落。

其次,只有特定地区的中国商人才能从月港出洋对外贸易。初期月港只允许福建漳州和泉州等地商人出海贸易,后来扩展到福州、兴化等特定沿海区域的海商出洋。且从事贸易的船舶,还要实施船引制度、船户保甲制、众船连坐制等,受到颇多限制。此外,不许外国船只进港贸易,海外各国朝贡船只只能泊于广州。

再次,不许中国商人出洋与日本贸易。“许其告给文引,于东西诸番贸易,惟日本不许私赴。”官方禁止前往日本贸易,可高额的利润,吸引着大批中国商船前往日本贸易,明廷又要加以打击,于是原本平息海寇的目标难以达成。

最后,月港的自然条件限制了它的发展。明廷在月港开关,重要的考虑是此地乃是内河港口,容易控制,船只尚需经过厦门港出海。到了万历年间,明廷在厦门直接设置督饷馆,月港商船至厦门盘验,此后月港的地位日益下降。

至万历年间,荷兰人不断骚扰东南沿海,也影响了月港的出海贸易。天启二年,荷兰占据澎湖列岛;天启四年,占据台湾。荷兰人在福建沿海进行海上封锁,打击中国商船,绑架中国船员,切断中国与菲律宾群岛的贸易。沿海各处商民畏惧荷兰人的袭击,不敢出海贸易,洋贩不通,海运梗塞,月港逐渐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