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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与白银放任

在洪武朝、永乐朝,宝钞是普遍使用的支付货币。至正统朝,宝钞、白银及各类实物通行。到了成化朝、弘治朝,开始以白银作为支付货币。宣德朝以后,官方有五十余年未曾铸造铜钱,导致民间货币缺乏,白银进入各个领域流通。此后,官方一度铸造铜钱,但铜钱质量一般,又受民间私铸铜钱的冲击,导致铜钱不断贬值,让位于白银。

明人陆容一生经历了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五朝,目睹了洪武宝钞衰败的过程。据他记录,幼时曾在民间见过洪武宝钞,此后全不见一文,“今惟官府行之”。陆容也见证了宝钞渐渐退出交易,白银逐渐成为支付货币的时代。

弘治朝之后,宝钞作为货币已没有任何意义。白银作为货币,有其自身优势。相比宝钞,它更能保值,单位价值更高。相比实物、铜钱,白银更耐储藏,更容易携带。白银既适合大宗贸易的支付,小额贸易时也可以分割成碎银,进行支付。弘治朝之后的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用银,甚至民间流行的瓦楞鬃帽,“价亦甚廉,有银四五钱,七八钱者”。

白银作为支付货币已是不可逆转的现实,万历朝主政的高官,对此都有清晰的认知。徐阶主张停止大量铸钱,其应给钱者,即以银代之。高拱认为,使用货币应听从民便。张居正则主持了影响深远的改革,将各类赋役采用白银折纳。

明初的田赋,延续唐宋以来的两税法,将田赋分为夏税和秋粮。夏税包括米麦、钱钞、绢三种,秋粮包括米、钱钞、绢三种,以米麦为主,其他为辅。明廷每年各项财政收入,分别为: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钞,四万五千五百余锭;绢,二十八万八千五百匹。此外民众还要承担里甲、均徭、杂役三种劳役。大明王朝的财政,主要来自农业税,这与欧洲截然不同。

欧洲地形支离破碎,难以出现大一统的帝国,中世纪各国彼此竞争,政治形态上呈现多样,商业城市纷纷崛起。各国为了在竞争中胜出,需要稳定的税收,这就要借助商业力量,就需要保护商业,因而限定了任意专断的权力,商业得到发展,国家获得了稳定税收。中国则不然,大一统王朝从农业之中就能获得稳定的税收。商业税的征收成本高昂,也难以测算;与此相反,农业税便于测算,征收成本相对较低。历代王朝的中央政府很难稳定获得商业税,故而推行重农抑商。对商业的限制,减少商人的土地兼并,可以保证生产要素集中于农业,进而保障田赋和徭役。

明代初期,赋税从宋代的货币体系退回到实物体系,整个国家赋税体系日益纷繁复杂,导致弊端丛生。负责图册攒造的里长、粮长,常与誊写图册的书手、算手及督造图册的官吏串通,通过各种手段对图册加以涂改,以隐瞒土地,导致与田地实际情况不符。负责税收征缴的官员,在豪强士绅的利诱之下,减免其税赋,转嫁到平民身上,导致其赋税加重。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实物赋税征收越发困难,需要政府对各地土地、人口进行测算,而现实中很难获得土地、人口的精确数据,瞒报人口、土地乃是普遍现象。嘉靖三十二年冬,经居乡的华察倡议,江苏无锡官员组织了丈量队伍,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查出漏税田十六万多亩,免去额外多征的无田粮七千多石。此后主持测量土地的官员,被无锡地方豪族诬告中饱私囊,均被调离无锡。

明中期之后,整个赋税体系,百弊丛生,已是非改不可。万历九年,首辅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加以改革。所谓一条鞭法,就是总括一州县的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给诸费,以及土贡方物,全部并为一条,都按田亩征银。

简单而言,一条鞭法即赋役合一,按亩计税,用银交纳。“自从一条鞭法实施以后,田赋的缴纳才以银为主体,打破了二三千年来的实物田赋制度。”户丁只要出钱,就可以免除力役,从而使户丁有了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用银纳税,扩大了白银货币的流通。从理想状态上来讲,一条鞭法能降低民众负担,提高政府收入。

一条鞭法设计虽好,可执行中,折银的各个过程均存在弊端。如白银秤兑中,通过银秤上的砝码作弊,可以私吞银两。秤兑之后,在投柜时地方官吏可以作弊。每个环节的作弊,苦了的是一般民众,肥了的是官吏私囊。

“一条鞭法”将赋役合一,立意虽好,但民众此后需要将粮食换成白银,缴纳赋役,于是小农被卷入商品经济之中。“顷来凡遇征输,动辄折收银两。然乡里小民,何由得银?不免临时展转易换,以免逋责。”

明代苏、松、常、杭、嘉、湖、太等六府一州,承担着全国赋税的大头。叶梦珠认为松江府赋税负担全国最高:“江南之赋税,莫重于苏、松,而松为尤甚矣。”江南地区素来重赋,民众“多种田不如多治地”,大规模“改稻种桑”,以获取经济上的收益,好折银纳赋。作为中国粮仓重心所在的江南地区,粮食种植不断下降,又引发了全国性的粮食问题。

一条鞭法促进了白银的使用,但白银主要流通在南方区域。万历二十六年,给事中郝敬指出:“今海内行钱,惟北地一隅,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即北地,惟民间贸易,而官帑出纳仍用银,则钱之所行无几耳。”顾炎武在关中,就看到为了折银而卖妻及子的惨剧:“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

官方将银锭铸造成元宝状,主要是方便码放装鞘运输,而不是流通使用。万历四年,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侵吞解银,明廷令各省将所解银,铸成五十两一锭,装鞘解运。“每鞘二十锭,每锭五十两,以合一千两。”装鞘时,将一根木头剖成两半,中间掏空,将银锭放入后,用铁片或铜片将木头箍紧。铸造成元宝,既不利于流通,也不便于使用,但官方根本不考虑此点。

在市场上流通的白银形制众多,有银锭、银钱、银牌、银豆、银叶、银元等,整体比较混乱。在沿海漳州、泉州等地,已开始使用西方铸造的银元。“其曰番钱者,则银也,来自海舶,上有文如城堞,或有若鸟兽、人物形者,泉漳通用之。”万历二十九年,昆山人王临亨在广州观察到贸易的繁荣,也看到了流行的西方银元:“西番银,范如钱形,有细纹在两面。”

白银迅速普及流通,明廷却未掌握铸币权,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白银价格体系,这等于将货币权放给市场。而在同时期的欧洲,银币的铸造权被国家牢牢掌握,有着统一精确的货币制度,能保证银币的质量,降低成本,减少贪腐的机会。相比之下,明廷放弃了国家铸币权,虽各地官方铸造银锭,但只是为了统一送交朝廷银库保管。

在张居正改革之后,就银锭的秤兑、收柜、辨色、倾煎和装鞘等有一系列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各种贪腐现象。赋税银两熔炼中的“火耗”,演变成为官场的一种潜规则。最关键的是,官方铸造银锭是为了库存,而非铸币加以流通,这引发民间普遍效法,整个社会流行窖藏白银,而不是投入流通。

明代上流社会,喜窖藏白银,乃至成为一种陋习。严世蕃大肆纳贿,严嵩未能详知。严世蕃的妻子掘地深一丈,方五尺,四围及底砌以纹石,运银藏入其中,三昼夜始填满,尚有无数白银未能藏入。将用土掩埋时,严世蕃心血来潮,云:“此等家财,靠着家翁方才积下,当令一见。”于是遣家奴请严嵩至藏银窖边。严嵩到后,银灿然夺目,延袤颇广,心中很是惊愕,再问银窖深度,左右以一丈对。严嵩掩耳,返身就走,口中嗫嚅:“多积者必厚亡,奇祸奇祸。”至于江南地方,富家大户无不将白银窖藏,以为传家之宝。

除官宦与商贾之家窖藏了相当部分白银之外,每年还有大量白银被输往北镇,被描述为:“白银北流,往而不返。”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认为:“二百余年,天下金银,纲运至于燕京,如水赴壑。”但文人的夸张笔调,并未道出白银北流的真相。

隆庆四年九月,俺答汗的孙子把汉那吉出逃,向明廷投降,利用此次契机,双方达成封贡通市。此后边境线安稳了一些年,万历十八年,甘肃发生洮河之变,引发明廷内部争议,认为互市贸易政策失败,中国白银大量北流。有官员认为,草原各部以老弱之马牛,换取中国有用之金银,每年以四十万两计,互市贸易二十年来,已有八百万两流出,对明廷极不划算。九边贸易,初始以纻币,后以银帛,与蒙古各部换马。互市贸易中,草原各部以马换白银,又将相当部分白银用来购买明廷产品,白银又回流入内地,并非一去不回。真正导致白银流失的,是无法填补窟窿的九镇军饷,频繁战争的军事开销,尤其是万历朝三大征等重大战事,导致明廷国库严重匮乏。

整个大明的货币体系,是建立在海外白银源源不断涌入的基础之上的,这就需要持续不断地与海外进行贸易,而海外贸易掌握在民间海商手中,在国内的流通又掌握在各类民间机构如钱肆、当铺手中,这等于是由民间掌握了白银的流通,掌握了货币权。当时已有人看到了货币体系的问题,为此忧心忡忡。嘉靖年间,靳学颜认为,朝廷久不铸钱,钱益废而银益独行。朝廷将铸钱之权拱手相让,“钱者,权也;人主操富贵之权,以役使奔走天下,奈何废而不举?”

忧虑尚难预料,欢乐常在眼前,白银的大量输入带来的繁荣,刺激了消费,改变了明中后期的社会生活风潮,一时间奔竞风尘,浮华一世,忘记了存在的忧患。正统朝后期始,奢侈之风兴起,至成化后期越发明显。成化十七年四月,御史官黄杰上疏:“两京及都会之处官员、军民之家,衣服、饮食、器用穷极奢靡,以至婚姻、丧葬越礼僣分。”

官宦富豪们手中有大量的白银,转而开始买田、造园、纳妾,进行各种个人享受,由此带来明中后期江南造园、扬州瘦马、海盐小唱等现象。奢华之时,妓女所着面料以纱罗锦缎,色彩朱以碧红紫,工艺以织金绣彩,款式上异色花样,首饰上金玉宝石。“去船尽是良家女,来船杂坐娼家妇。来船心里愿从良,去船心已随娼去。”白银投入无穷的个人享受中,而不是社会再生产中,这也是私有财产无法得到保护、货币体系不健全之下的无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