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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困开封

正如他们所料,开封繁华富庶,是达官贵人辐辏之地,有钱人家中喜欢蓄养大批色艺俱佳的女乐,不仅供自己享受,还用来招待客人。他们所使用的器具非金即银,不仅花样繁多、数量巨大,而且制作精美,造价不菲。但这并未给刘娥夫妇带来更多的“商机”——开封藏龙卧虎,无论女乐还是银匠,高水平之人比比皆是。二人初来乍到,生活陷入窘境。

此时刘娥夫妇面临选择,是继续待在开封,期待假以时日打开局面,还是离开此地,去其他地方讨生活。也许是被开封的繁华景象吸引,夫妻二人经过一番商量后,决定继续留在开封寻找机会,同时他们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利用刘娥的乐人身份和年轻美貌且多才多艺的特点,进入有钱人家为妓妾,争取在开封拥有一席之地。以今人的眼光来看,龚美、刘娥夫妇的这个想法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不过对宋朝下层民众而言,这种选择并非不能接受。

在中国古代,妻妾的区分是十分严格的。在那个时代,妻子属于明媒正娶,负责“主中馈”,即要持家和主持祭祀,与丈夫属于“一体”。而妾多数是通过购买而来的,在法律上和人身关系上依附于男主人,家庭地位低于妻。在宋朝,有钱有势之人喜欢在家中蓄妾。这些妾有不同的作用,有擅长才艺的妓妾,用于款待宾客时表演助兴或者供自己平日里享乐,还有些妾用来生育子嗣、传宗接代。当时社会上有专门买卖妾的市场和中间人。社会上对于妾更多是注重年龄、容貌、才艺等方面,对家世几乎没有任何要求,这便极大降低了妾的门槛。

另外,在宋朝,丈夫因无力养家或者迫于债务危机,会典卖妻子,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比如王安石的妻子曾经为其购买一女子为妾,王安石询问此女来历,得知此女的丈夫原是武将,因为其所负责押送运输税粮的船只在途中出了意外而丢失,倾家荡产赔偿税粮仍然不足以弥补损失,不得已才将妻子卖给他人为妾换钱来填补剩余的亏空。王安石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将此女送还其丈夫,并将购买此女的钱款一并送给他们救急。南宋士人吴子晦无力养家,伙同陈氏叔父将妻子陈氏卖给雷司户为婢。陈氏之母刘氏状告吴子晦,县府对此事义愤填膺并加以干涉,原因是陈氏乃北宋宰相陈升之的后人,吴子晦此举有辱陈升之的名声,故“不忍坐视其失身,永为上世之玷”。县府令陈氏之母带陈氏归家,还特意强调,如果“不能自给,无从赡养”,陈氏之母可将陈氏改嫁,官府“备条给据”,以为支持。

所以,龚美迫于生计决定卖掉刘娥,这在当时并没有任何不妥。另外,宋朝女乐除了卖艺谋生,出路之一就是进入富人之家或者达官显宦之家为妓妾。刘娥要想顺利进入富贵人家为妓妾,自然需要门路。好在龚美锻银,日常接触的人往往非富即贵,这无形中为夫妻二人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

夫妻二人意见达成一致,龚美便一面继续为人锻银谋生,一面寻找合适的买家。龚美曾给达官贵人打造过银器,因此认识了一些权贵的手下,他从韩王府中的小吏张旻口中得知,韩王有意寻找一个年轻且多才多艺的蜀女入府为女乐。韩王便是本章开篇介绍的赵德昌,当时已经改名叫赵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