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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之法与垂帘听政

如同刘娥主政时清除宋真宗天书和封祀的遗产一样,宋仁宗刚刚亲政,臣僚便开始着手清除刘娥摄政的痕迹。明道二年五月,殿中侍御史庞籍奏请让负责礼仪的閤门将刘娥垂帘仪制全部予以焚毁,以消除刘娥摄政的印记。也是在此月,宋仁宗命令宰臣张士逊撰写《籍田记》及《恭谢太庙记》,以翰林学士冯元为编修官,直史馆宋祁为检讨官。不久,宋祁上言称刘娥谒庙之事不可以为后世所效法,宋仁宗于是下令停止撰写《籍田记》。八月,国子监说书贾昌朝上言:“礼,母之讳不出于宫。今庄献明肃太后易月制除,犹讳父名,非所以尊宗庙也。”于是宋仁宗下诏,此后不必避太后父亲的名讳。宋绶也上言:“自陛下躬亲万几,内外延首,渴见圣政,宜惩违革弊,以新百姓之耳目。而赏罚号令,未能有过于垂帘之日,岂非三事大臣不能推心悉力,以辅导陛下之意邪?……愿陛下思祖宗训诫,念王业艰难,整齐纪纲,正在今日。”

可以说,自从刘娥去世,宋仁宗亲政以来,大臣们纷纷上书,强烈要求消除刘娥摄政时留下的种种印记,警惕权相专政,希望宋仁宗重振君权。而在这种情况下,施政遵循“祖宗之法”成为宋仁宗展现皇权不可侵犯的首选方案。

李迪担任宰相时,曾经任命张沔为侍御史,韩渎为殿中侍御史,本来此事并无人指责。如今有人上书弹劾二人,义正词严地宣称台谏官必须由皇帝下旨任命,这是祖宗之法。吕夷简复相后,在宋仁宗面前讨论此事时,宋仁宗说:“祖宗法不可坏也。宰相自用台官,则宰相过失无敢言者矣。”李迪等人听了宋仁宗的指责都惶恐不安,不敢自辩,于是张沔、韩渎二人被外放到地方为官。同时,宋仁宗下诏,自今以后,台谏官有缺,除非是御史中丞、侍御史知杂事保荐,否则不得除授。

很显然,宋仁宗亲政后,“祖宗之法”已经成为宋朝政治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不论皇帝还是大臣,都不能轻视与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