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与法治(2)
历史上的治人试举四人做例子说明,第一个是汉文帝,第二是魏太武帝,第三是唐太宗,第四是宋太祖。
汉文帝之所以为治人,是在他能守法和爱民。薄昭是薄太后弟,文帝亲舅,封侯为将军,犯法当死,文帝绝不以至亲曲宥,流涕赐死,虽然在理论上他是有特赦权的。邓通是文帝的弄臣,极为宠幸,丞相申屠嘉以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召通诘责,通叩头流血不解,文帝至遣使谢丞相,并不因幸臣被屈辱而有所偏护。至于对人民的爱护,更是无微不至,劝农桑,敦孝弟,恭俭节用,与民休息,达到了海内殷富、刑罚不用的境界。
魏太武帝信任古弼,古弼为人忠慎质直,有一次为了国事见太武帝面奏,太武帝正和一贵官围棋,没有理会,古弼等得不耐烦,大怒起捽贵官头,掣下床,搏其耳,殴其背,数说朝廷不治,都是你的罪过,太武帝失容赶紧说,都是我的过错,和他无干。忙谈正事,古弼请求把太宽的苑囿,分大半给贫民耕种,也满口答应。几月后太武帝出去打猎,古弼留守,奉命把肥马做猎骑,古弼给的全是瘦马,太武帝大怒说:笔头奴敢克扣我,回去先杀他。古弼却对官属说,打猎不是正经事,我不能谏止,罪小。军国有危险,没有准备,罪大。敌人近在塞外,南朝的实力也很强,好马应该供军,弱马供猎,这是为国家打算,死了也值得。太武帝听了,叹息说:“有臣如此,国之宝也。”过了几日,又去打猎,得了几千头麋鹿,兴高釆烈,派人叫古弼征发五百乘民车来运,使人走后,太武帝想了想,吩咐左右曰,算了吧,笔公一定不肯,还是自己用马运吧。回到半路,古弼的信也来了,说正在收获,农忙,迟一天收,野兽鸟雀风雨侵耗,损失很大。太武帝说,果不出我所料,笔公真是社稷之臣。他不但为民守法,也为国执法,以为法是应该上下共守,不可变易,明于刑赏,赏不遗贱,刑不避亲。大臣犯法,无所宽假,节俭清素,不私亲戚,替国家奠定下富强的基础。
唐太宗以武勇定天下,治国却用文治。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长孙无忌是后兄,王珪、魏徵都是仇敌,却全是人才,一例登用,无所偏徇顾忌,忧国爱民,至公守法。《唐史》记:“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却杀之,大理少卿戴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对曰,敕者出于一时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即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全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又:“安州都督吴王恪数出畋猎,颇损居人,侍御史柳范奏弹之,恪坐免官,削户三百。上曰,长史权万纪事吾儿,不能匡正,罪当死,柳范曰,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止畋猎,岂得独罪万纪。上大怒,拂衣而入。久之,独引范谓曰:何面折我!对曰,陛下仁明,臣敢不尽愚直。上悦。”前一事他能捐一时之喜怒,听法官执法。后一事爱子犯法,也依法削户免官,且能容忍侍臣的当面折辱。法平国治,贞观之盛的基础就建筑在守法这一点上。
宋太祖出身于军伍,也崇尚法治,《宋史》记:“有群臣当迁官,太祖素恶其人不与,宰相赵普坚以为请,太祖怒曰,朕固不为迁官,卿若如何?普曰:刑以惩恶,赏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岂得以喜怒专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随之,太祖入宫,普立于宫门口,久之不去,太祖卒从之。”皇后弟杀人犯法,依法处刑,绝不宽贷,群臣犯赃,诛杀无赦。
从上引四个伟大的治人的例子,说明了治人之所以使国治,是遵绳于以民为本的治法,治法之所以为治,是在治人之尊重与力行。治人无常而治法有常。治人或不能守法,即有治法的代表者执法以使其就范,贵为帝王,亲为帝子,元舅后弟,宠幸近习,在尊严的治法之下,都必须奉法守法,行法从上始,风行草偃,在下的国民自然兢兢业业,政简刑清,移风易俗,臻于至治了。
就历史的教训以论今日,我们不但要有治法,尤其要有治人。治人在历史上固不世出,在民主政治的选择下,却可以世岀继岀。治人之养成,选出罢免诸权之如何运用,是求治的先决条件。使有治法而无治人,等于无法,有治人而无治法,无适应时宜的治法,也是缘木求鱼,国终不治。
治人与治法的合一,一言以蔽之,曰实行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