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危险的草原

书名:马镫、骑士与文明本章字数:2618

在自然史中,马的历史比人的历史要漫长得多。早在几千万年前,就已经有了始祖马。在原始洪荒的地球上,这些精灵显得如此孤独。冥冥之中,它们似乎一直在等待着人类的出现。

阴山等地岩画中,有各种牵马和骑马的情景。这表明,早在5000年前左右,生活在蒙古草原的部落民族,就已经完成了对马的驯化,由此带来了一个划时代的变革,使草原经济逐渐由畜牧转变为游牧。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算起,直到清兵入关,近2000年的历史基本上都围绕着长城沿线展开,谁占有长城,谁就主宰中国。当代中国人喜欢用长城来隐喻民族精神,实际上,历史上的长城一直意味着战争和战场。对秦汉帝国来说,长城代表着边境线,就像汉文帝对老上单于说的,“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但用今天的眼光看,这场“长城内外抗争剧”应该属于“内部矛盾”。

借用亨廷顿的说法,这场战争源自“文明冲突”。直到清朝时,长城内外的对抗才得到缓解。在某种程度上,秦长城是一条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分隔线。农耕需要合适的温度、日照、降雨和土壤条件,特别是降雨,长城正好与400毫米等降雨线高度吻合,长城以北因为降雨少,基本难以进行农耕。

所谓“游牧”,实际是人们为了利用农业资源匮乏的边缘地区,而不得已的一种经济生产方式。通过放牧,利用草食动物之食性,将人类无法直接消化、利用的植物资源,转换为肉类、乳类等食物,以供生活所需。

游牧生活主要依靠草食动物及其移动性。相对于农业,这是一种比较原始低效的生产方式。

农耕社会基本依赖植物生存,而游牧社会完全依赖动物,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从而形成不同的性格、习惯、思想和观念,乃至经济、政治和军事形式。在中原农耕区,植物长出来就是粮食,可直接食用。但草原只能生长草。而草在中原农民眼中,完全是无用的,甚至有害的,必须除掉。

在中国比较好的农业地区,一两亩地就能养活一家人。即使贫瘠的山地,十几亩地也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但在内蒙古一些旗,20亩地才能养一头羊,而要供养一个五口之家,至少要三四百头羊才行;也就是说,一个牧民家庭至少需要6000到8000亩地。由此可见,游牧地区在生产和人口方面相对于中原农耕区域的巨大差距。

游牧经济是比较原始单一的生产方式,在某些方面完全无法自给自足,比如一些铁器工具,甚至许多生活用品,也必须从农耕地区输入——不管是贸易还是抢夺。如果无法正常交换,便只能通过战争进行抢劫。中原国家也常常以“闭关市”来作为对游牧民族的惩罚。

游牧与农耕,或者说迁徙与定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对而言,定居民族更保守一些,而迁徙民族更加开放,也更有攻击性。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南北之间两种不同文化的敌意和冲突持续不断。

从秦汉时期到明末,北方的胡人与南方的汉人之间似乎始终保持着一种固定模式,那就是抢劫掠夺与索取贡赋交替着出现。这让人想起西方自由经济学家的那句名言:在商品越过国界的地方,军队便不会越过国界;商品不能越过的边界,军队便会代而行之。

无论游牧还是农耕,都必须依赖自然,相比而言,前者的风险更大。北方游牧地区大都属于干旱或半干旱地区,生态极其脆弱,非常容易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一旦发生大的气候变化,草原经济便发生崩溃,不仅没有“盈余”来交换,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于是,游牧民族便发起一波又一波的南侵,通过掠夺来维持生计,而农耕民族则深受其害。

游牧经济承载不了大量人口,一旦人口增长超出自然环境所能承载的最大值,游牧民族为了扩张足够的生存空间,就不得不向外迁徙开拓。

对游牧民族来说,牛和羊都是经济上非常重要的牲畜。比起牛和羊来,养马的经济性就要逊色得多。马对食物的消化利用不如牛、羊等有反刍胃的动物那样彻底,因此它们对草食的利用很不经济,马的肉、乳产量与生殖率也不如牛羊。

但在游牧民族看来,肉与乳并非养马的主要目的,马最重要的是保证了他们迅速移动的能力。换句话说,养马已超越“经济”的考虑,而蕴含更多的社会文化意涵与情感——它们被牧民视为忠诚的朋友与伴侣,以及社会身份地位的象征。

马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草原先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思维习惯。在今天的内蒙古地区,一个徒步的牧人可照看一二百头羊,但一个骑马的牧人则能控制500头羊;两个骑马牧人合作,可放牧多达2000头的羊群。利用马,无疑可以节省许多人力,并使羊群得到更好的保护。

马除了用于放牧,还可以在日常游牧迁移中担任载运工作、联络传递信息,以及作为人们在战争与狩猎中的得力助手。尤其是马的速度和力量,给组织松散、人数稀少的草原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凝聚力和军事优势,让他们“可怕”起来。

对游牧民族来说,一旦接到战争的号召,所有东西都要自备,战马一般要好几匹,武器包括刀、矛、弓箭,此外还有盔甲和粮草给养。然后跟随百户、千户、万户出征打仗。说是打仗,其实跟打猎差不多,他们既没有后勤补给,也不长期占领任何一个城镇,都是速战速决,快进快出,这比中原王朝的战争成本低得多。

对中原农耕民族来说,战争是被动的、消极的,但对游牧民族来说,战争则是主动的、积极的。游牧者的战争主要是为了掠夺财物,而不是占领土地,这与中原地区的战争明显不一样。中原农耕者的战争意在攻城略地,但如果让他们去占领草原,确实毫无意义,因此农耕者一般不会主动攻击游牧者。

事实上,以武力进行掠夺和狩猎一样,是游牧民族的一种常见的生产方式,最常见的是部落之间互相掠夺牛羊和抢夺牧场。此外,抢婚风俗也非常盛行,一个成年男子,必须抢妻才能得妻,得妻之后又要防止被别人抢去,所以必须有强悍的武力。

汉代文献记录便称,各游牧部落“无相长一”,“更相抄盗,以力为雄”。就是说,没有哪个部落能统一诸部,他们相互劫掠,并以有能力掠夺为荣;也只有抢夺,才能牛马成群、儿女成双、家业繁荣。只不过,掠夺不同于战争,其目的是抢劫对方的牲畜和人口,较少造成人员伤亡。

从积极的一面来说,那种发生在游牧者之间的劫掠,也有利于保持部落之间的力量平衡。这种平衡在游牧民族发动对农耕民族的战争时,便促成了一种较为民主的联盟模式。

草原部落一般是松散的,但每当出现了一些大的联盟,他们就一定会发动针对南方农耕民族的战争。战争不仅能增强草原的凝聚力,而且通过组织战争和分配战利品,联盟组织者能建立起自身权力的合法性。

冒顿单于就是这样的联盟组织者。当时匈奴人常常越过长城,不仅抢劫财物,还掳掠大量汉人作为奴隶。在他们眼里,这些奴隶与牛羊牲畜并没有太大区别,可以任意役使、买卖甚至宰杀。这对汉人来说,显得极其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