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童年的记忆碎片(1)

由于资料的缺乏,杜甫早年的事迹已难以详考,我们只知道他在幼年时得过一场大病,由于姑姑悉心照顾,甚至不惜牺牲亲生之子,终于病愈,事见《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杜甫在《进封西岳赋表》中说“是臣无负于少小多病,贫穷好学者已”,其中“少小多病”,当指此事而言。杜甫是一个早熟的孩子,表现出超强的记忆力和出众的文学才能。他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中回忆童年时代观看公孙大娘舞剑时说: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开元三年,杜甫才四岁,一个四岁的孩子对公孙大娘的一次普通演出印象竟然如此深刻,时隔五十多年后还能写出这样惊心动魄的观感,可见这个孩子的艺术感受力之敏锐,确实是不同凡响。另外《壮游》还说:“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凤凰乃是盛世的祥瑞,七岁的小杜甫一开口就歌咏凤凰,可以看出他的高远志向。一幅国泰民安的盛世图景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清晰地勾画着,展翅高飞的鸾凤在诗国的天空中盘旋鸣叫,既是为国家政治的清明而欢呼,同时也昭示了诗人的理想与抱负。心性高傲的杜甫对凡鸟往往投去轻蔑的一瞥,他自许的乃是雕鹗、苍鹰和骏马,而他的图腾则是象征着国家祥瑞的凤凰。另外,《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云“学诗犹孺子”,“孺子”即幼儿,可见他从幼年就开始学习作诗了。《壮游》又云:“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杜甫从九岁开始练习书法,其习作很快就积攒了不少。

杜甫十四五岁便开始出入王侯府邸,在文坛上崭露头角了。《壮游》云:“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原注:“崔郑州尚,魏豫州启心。”可知杜甫当时与郑州刺史崔尚、豫州刺史魏启心等人有过交游,并以出众的文才博得了这些文坛耆宿的扬誉。另外,《江南逢李龟年》中云:“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这首诗作于大历五年春,流寓潭州的杜甫遇见了漂泊江南的乐工李龟年,追忆两人早年的交往,不禁感慨万千,遂写下这一千古名篇。诗中提到的“岐王”是李范,“崔九”即殿中监崔涤,两人都卒于开元十四年,这年杜甫才十五岁,由此可见,这个早熟的天才少年确实是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出入王侯第宅与宴酬唱了,《壮游》中“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并不是诗人说大话,而是实录。随着年龄的增长,杜甫的身体也变得愈发强健起来,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处处显示出少年顽皮的天性,他在晚年所写的《百忧集行》中回忆道:“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另外,杜甫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说:“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这段说的也是他少年时期的情况,可惜诸家注本对“甫昔少年日”这一句的解释有误,于是对“早充观国宾”的理解也就出现了偏差。“观国宾”,即观国光的王宾,语出《易经·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周礼·地官·大司徒》曰:“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注:“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於王矣。”后代地方上设宴以招待应举之士,即宾礼之遗意。

最早对这两句诗进行解释的是宋代黄鹤,他认为“早充观国宾”是杜甫开元二十三年由乡贡参加进士考试。黄鹤此说影响深远,其后钱谦益、仇兆鳌、浦起龙、杨伦等人多承袭其说,只是将杜甫参加乡贡的时间由开元二十三年修正为开元二十四年,萧涤非先生在《杜甫诗选注》中注释这两句诗的时候也大致采纳了黄鹤的这种说法,他说:“开元二十三年杜甫由乡贡参加进士考试,时年二十四,所以说‘早充观国宾’,‘充’即充当。”如果按照上述这种解释,难免会出现以下不可回避的问题和矛盾:第一,杜甫在洛阳参加进士考试时已经是二十五岁的青年,这与诗中的“少年日”在年龄上明显不太一致,如此解释,显得扞格不通。第二,将“少年日”解释成二十四五岁的青年,与下句“早充观国宾”的“早充”不能衔接,造成了两句诗首尾难顾,因为以二十五岁的年纪去充当观国之宾,已经不能算“早”了。第三,“早充观国宾”下面的“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两句,回忆的是诗人十四五岁时的经历,若“早充观国宾”说的是二十五岁参加进士考试,那么整首诗在叙事顺序上就明显颠倒了,以杜甫思维之缜密,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第四,将“观国宾”解释成参加进士考试有些想当然,因为唐代的进士考试虽然可以作为国家的重要庆典,但是这种考试是非常频繁的,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那么充当这样的国宾,并不算十分珍贵和难得,似乎不值得杜甫在诗中特别骄傲地提出来。因为我们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发现,杜甫在说自己的生平经历时仅仅提到了这一件事,那么这件事应该是一次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