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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下浩劫 文明视角下的明清换代(5)

实际上,张献忠从未占据过四川全境,不具备进行全域性屠杀的基本条件。通过对各方面史料去伪存真,大体可以得到张献忠入川到阵亡期间的行为轨迹:他在1644年从重庆方向进入四川,后来攻占成都,然后以成都为中心向四周攻城略地。这一时期的张献忠,一心想把四川当作根据地,还在成都登基称帝。他只对明朝皇室和官员进行杀戮,对百姓是很好的,采取了开科取士、治安保甲、鼓励开荒、严惩官员贪污等一系列手段,试图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

后来,各地士绅豪强联合南明政府军进行反扑,张献忠的控制范围迅速萎缩。到了1645年3月,只有成都和保宁府两个地方还在大西政权的控制之下。接连失利之后,张献忠感到失败在所难免,开始情绪失控,不断采取滥杀和酷刑的方式来对待他认为不可靠的人。但张献忠主要是对军队和政权内部进行清洗,而没有对普通老百姓进行无差别屠杀。

张献忠意识到成都已不可能守得住,打算往西南方向撤退。撤离之前,他命令部队到各地尽可能多地抢掠钱粮,拒不交出钱粮的人一律处死。这是张献忠最接近无差别大屠杀的一次行动。但还是以抢掠钱财和粮食为主,不以杀人为主。而且他手下有相当一部分的起义军将士并不愿意如此滥杀,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白文选等主要将领都跪地请求张献忠收回此命令,被张献忠拒绝。但既然执行层反对这个命令,即便勉强执行也一定会大打折扣。

过度的内部清洗和对成都地区的劫掠让张献忠众叛亲离。大部分四川籍的士兵因害怕被杀而逃亡。保宁府守将刘进忠是四川人,拒绝执行清洗和劫掠的命令,干脆向清军投降。

最后,张献忠毁掉成都城墙,将城内焚烧一空,北上与清军交战。这支没有了道义信念支撑的农民军部队严重丧失战斗力,在跟豪格带领的清军交战时,张献忠战死。张献忠的失败说明了农民起义军一旦丢掉自己作为暴政反抗者的正义立场,就一定会很快覆亡。

张献忠死后,大西军南下前往云南贵州一带。在行军路上,主要的将领召开会议,推举孙可望为新的首领。孙可望上任后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将支持张献忠进行内部清洗和劫掠普通百姓的汪兆龄等人处死。此后,大西军纪律始终很好,在云南开辟根据地,后来又北上抗清,一直很受老百姓拥戴,没有再出现公然纵兵劫掠和滥杀平民的事情。

纵观大西军在四川活动的整个过程,张献忠有可能进行大屠杀的时间,只有他在成都称帝到他死亡的两年;进行屠杀的地点,只可能是成都一带。因为只有成都府是他能实际控制的。虽然保宁府刘进忠也是张献忠部下,但他拒绝执行屠杀士兵和劫掠百姓的命令。

过度猜忌并屠杀起义队伍内部的四川将士,派兵无差别劫掠百姓财物,焚毁成都,这些账无疑应该算到张献忠头上。张献忠也从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最终成为起义队伍中遭人唾弃的败类。

但是,张献忠的杀人数量,相对于整个四川地区几千万的人口总量而言,仍然只占了极少的一部分,其滥杀无辜的区域也只是四川地区的一小部分。“张献忠屠蜀”这个表达方式总体而言不符合历史真实情况。张献忠在四川确有无差别屠杀的暴行,这是无可否认的。但将四川人口屠杀殆尽并非张献忠所为。被张献忠杀害的四川人民,任乃强在《张献忠屠蜀辨》中的估计是50万人,杜车别则认为“最夸张也不会超过100万”。

大西军败走云南,豪格乘胜占领了成都。然后,豪格带兵南下,败于杨展等人,向北撤退回陕西。杨展收复成都。没过多久,清军又来打成都,杨展认为成都没有守卫的价值,主动撤走。清军再次占领成都。这次占领之后,清军认为城里只有数千人,整个城市已经残破,没有占领价值,决定撤回绵阳。

成都作为四川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明末时人口应该在200万以上。等清军第二次占领的时候,只剩数千人。200万左右的人口损失是谁造成的?只有张献忠、豪格和杨展有可能搞过大屠杀。杨展以仁义著称,把川南治理得很好,又是四川本地势力,几乎不可能搞大屠杀。剩下的就只有张献忠和豪格。究竟是谁做的?

这个事情现在无从考证,不过清军马上又干了一件很缺德的事:他们在做出撤回绵阳的决定后,把城中幸存的那几千人也给杀光了。这样看来,豪格第一次撤出成都的时候,屠城的嫌疑很大。就算大部分建筑和城墙已被张献忠焚毁,豪格也很有可能再屠一遍,以免给杨展留下人口资源。

此外,豪格从四川撤退回陕西,在路上足足走了70天。这段时间长得不可思议,感觉不像撤军,倒像是在旅游。当时全国到处都在打仗,豪格带领的这支部队是清军核心主力,四川的仗打完了不赶紧去支援其他战场,却如此不急不慢地在川北闲逛,着实可疑。从四川成都到陕西汉中,正常行军20天足够了。多出来的50天时间,豪格的大军干啥去了?很可能就是根据撤退屠城的习惯,沿途不断屠杀人民并劫掠钱粮,不给敌人留下资源。考虑到第二次占领成都后,清军连城里残存的几千人都不愿意留给对手,都要残忍地杀掉,他们在此后二三十年中与南明军、大西军和吴三桂反复争夺四川,镇压人民起义,将四川各地人口屠杀殆尽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只有他们有能力、有动机这么做,而且他们也有足够多的“前科”。

萧一元在《清代通史》中考证,1647年,刑科给事中陈调元在给皇帝的揭帖中提到清军在四川的军事行动时说:“不得已而动大兵剿之,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全城俱歼,或杀男留妇。”这也说明,清军在四川等地镇压反抗的过程中,将起义地区的普通百姓一并杀掉或“杀男留妇”是习惯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