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自由行走权(1)

书名:历史的隐秘角落本章字数:2862

听了儿子讲的一个故事之后,我决定写一写我所知道的、写入瑞典宪法的一种权利——自由行走权。

儿子在国内读中学时有位好友,现在在美国宾州一所大学读博士,暑假里和一位室友结伴去纽约玩。他们租了一条划艇,在哈德逊湾水岸附近荡起了舟,那天阳光灿烂,远处,自由女神像高举火炬矗立着,看起来很小。再远处,就是曼哈顿岛那片摩天楼“森林”的天际线了。两个大男孩顺着水流划了好久,自由徜徉在水天之间的他们,完全被河上的风景迷住了,直到一声怒吼惊醒了他们。

岸上,一个中年白人大声向他们呵斥,让他们逆流划回去,因为小艇进入的是一片私人水域。两个男孩恍然发现,他们只顾欣赏河面风景,却没有注意划船的河道路线与岸边的标示牌。现在麻烦来了,他们已经相当累了,如果逆着水流方向原路划回去,一定会体力不支。另一个办法是两人扛上划艇,从陆地上绕个很大的弯,绕过这个临河的私人庄园走到下游,再划船到预定的河道终点,但那也非常需要体力。在庄园主人的监视下,两人停岸后紧张地小声商量着。最后,他们佯装原路返回,两人扛上划艇,沿河岸向上游方向步行了一段路,在那人看不到的一处岸边,将划艇放入水中,然后尽量在远离庄园河岸的水面上,拼命划船经过那段私人河道。岸上那人看见他们后暴跳如雷,一边沿岸追赶,一边大声怒骂和威胁着。两个可怜的大男孩只能低着头,拼命往前划,他们不确定身后是不是已经有一只黑洞洞的枪口正在向自己瞄准,这时如果耳边突然爆起一声枪响也不奇怪。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让他们此刻汗毛倒竖:一个日本高中生参加交流互访来到美国,因口渴走进一个民宅的院子讨水喝,却因为听不懂屋主人要他站住不许动的命令,被活活射杀了,在自家院落里开枪的屋主人最后被判无罪。所以这两个其实已精疲力竭的年轻人,将划艇划得飞快,仿佛远处的自由女神正飞快从身后追上来,要用她手中的火把点燃两个年轻人的屁股一样。

儿子的高中同学,在哈德逊河上的这次遭遇,就发生在自由女神雕像目光的遥遥注视之下,让人听到后感慨不已。我一直认为:“人,自由行走在大地上。”这句话听起来不仅有诗意,更蕴含了自然法的天赋人权。但是当你在海滨、山涧这些大自然恩赐的美景中信步而行的时候,常常会被一道标明私人产业的篱笆墙挡住,这时你的自由主义原则会被财产私有原则狠狠打脸,真是多情却被无情恼啊!

其实,自由主义原则与财产私有原则是当代社会两个基础性原则,每个都自带光环,各有其神圣性。约翰·洛克——那个会开刀的英国哲学家就曾告诉我们:在自然常态中,人人都享有天赋人权。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和财产权,并认为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自然权力的核心。但是,三百年前的洛克在提出他的财产理论时,假设自然资源是无限丰富的,只要其他人还有机会取得同样多和好的资源,一个人便有权利拿走一部分自然资源,因此这人可以在拿走他自己会用到的资源的同时也不会侵犯到其他人的资源。洛克的时代,新大陆以其惊人的广袤,正在欧洲人面前缓缓展开着,因此洛克关于自然资源无限的假设,至少在当时看来,还不算是一派胡言。

在洛克死后三百年,问题来了。当今世界,已经变成了一块蛋糕,谁动刀偏一点,都会切走别人的一部分。事实上,全球大部分的财富,已经被人类中的少数所拥有。以美国为例,最富有的二十五个美国亿万富翁的财富,等于美国56的人口财富总和。经济学家柯林斯指出,美国的财富和权力集中程度过于极端,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俨然演变成了一场道德危机。试想,如果比尔·盖茨、扎克伯格或者巴菲特,像我儿子同学遇上的那个有钱人一样的德行,那你就用不着去哈德逊河畔划船看风景了,因为都被他买下当自家池塘了。

公众自由行走的权利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在美国这个以自由著称的土地上,还真的经常碰撞得火星四溅。

美国罗德岛的纽波特岩石海岸,有一条靠近悬崖的几英里海滨小径,是个风景优美的悬崖步道,从前是印第安人纳拉甘西特部落的狩猎小径。一百五十年来,那里的豪宅业主与公众之间常常为争夺海边步行道的路权而争斗不已,业主们为了让公众远离这个他们花大钱买来的美景之地用了很多手段,包括修建围墙和篱笆、种植灌木荆棘、养狗,甚至养公牛,以吓跑路人。看来,在商业文明席卷天下的当今世界,风月无价已经是一句“一厢情愿”的梦话了。

我曾经与朋友驱车路过风景幽美的太浩湖,这个位于加州与内华达州间的湖泊,高山环绕,松柏森森,曾经养在深闺人未识。太浩湖湖水清冽冰凉,源自湖畔四周的山顶冰雪,冷得已换好泳裤的我试了试水温后愣是没敢下湖去游泳。这里优美的环境曾经吸引了很多有钱人在湖边买地建房,结果导致湖周围土壤流失、水质下降。尽管是依法买地建房,但因为妨碍了公众利益,这些私宅后来被强制拆除。在土地私有权的保护和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拉锯战中,太浩湖案最终算是政府和公众赢了一场。

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是人。但是最丑陋的风景,同样也是人。

如此看来,人类的自由行走权与私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两个文明社会的天条、一对充满敌意的对手之间的冲突,将会成为人类社会喧嚣交响曲中一个经常出现的刺耳旋律。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还真有一个地方,那个刺耳的旋律居然就消失了,这个地方在北欧。

瑞典语中有一个词叫Allemansrätten,有人翻译为“人人都拥有的自由行走权”,也有人翻译为“自由漫步权”或“自由穿越权”。英文是“Freedom to roam”。在北欧,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等国都有这条关于自由行走权的法律规定。一位叫“北欧中国妞”的博友有篇博客,以瑞典的自由行走权为例,介绍了这条写进瑞典宪法的法规,在此引用和扩充一下这位“北欧中国妞”的文字:

自由行走权明确指出:在瑞典,每一个人都有享受自然的权利。人们可以自由地穿行于大自然的山川、湖泊或是林地间,这些区域包括私人领地。人们可以在其间露营,采摘野生蘑菇、浆果和鲜花;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前提下,可以生起篝火。人们还可以在江河湖海中游泳、戏水;人们可以在各种水域中使用无动力船只,并且在岛屿或沙洲泊船、上岸。为了保护公众能在岸边自由行走,水边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再盖新房子。

可以说,被写进宪法的自由行走权,赋予了人们享受大自然的自由。甚至,当人们在私人领地露营的时候,也不必求得领地主人的许可。但前提是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能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简而言之,自由行走权最基本准则是:不要打扰,也不要破坏。

我自己就曾经享受过自由行走权,这一瑞典宪法赋予在它的国土之上每个人的权利。

我在瑞典最美好的记忆之一,就是夏天和朋友在河流与湖泊上泛舟、垂钓。瑞典的北方,每个冬天都漫长难熬,好在老天爷会给你一个惊人美好的夏天作为补偿。大自然中的各种生命,将短暂的北欧之夏开成了一个热闹非常的大派对。只说说河岸那些花儿吧,一拨昨日匆匆开过,今天又是另一拨,铃兰、雏菊、杜鹃、羽扇豆花,也就是鲁冰花,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儿们,都纷纷抢着向湛蓝的天空尽力绽放,让人看得都有点“触目惊心”,这一场场花事,怎么看着都像玩命似的?这时你会首先联想到节日夜空里绽放的烟花,那种短暂的绚烂。同时浮现在你耳际的,还有日本诗人种田山头火的那首俳句:不明所以,百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