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科举考试(二)

书名:追宋:细说古典中国的黄金时代本章字数:3135

(五)其他科目

1. 恩科

宋代恩科的设置,一是赐给功臣子弟或圣贤后裔科举出身,旨在表彰先贤或功勋卓著的名臣宿旧。如宋太宗赐孔子后裔乡贡进士孔世基同本科出身,宋真宗曾赐孔子第四十六世孙孔圣祐奉礼郎,近属授官及赐出身者六人。此类情况在北宋前期较多,仁宗朝以后便不多见。

二是实行特奏名制度。一些屡试不第、年资较深的老迈举人免解试、省试而直接参加殿试,赐予科名或一官半职。宋初每次科考都有大批举子落第,其中有屡试不第而老死场屋者,甚至有人因考不中而投奔敌国。宋代的笔记小说中有许多反映类似内容的资料,有落第进士夫妻投河者,也有举子徐履因功名之重经常犯心疼之病。为了笼络这些读书人,宋政府对多次参加省试、殿试落第者予以特殊录用,称“特奏名”。其录取的条件主要考虑举子的应举次数和举子年龄。宋初规定,只要应举十五次以上,即准予参加特奏名,无年龄限制。真宗时期,既要求举数,又要求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宋神宗时期,在某次特奏名殿试中,一个七旬老举子无法答题,便在试卷上写了“臣老矣,不能为文也,伏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段话,竟也因此获得官职。另一首诗曰:“读尽诗书五六担,老来方得一青衫。佳人问我年多少,五十年前二十三。”不难看出,特奏名所录举子多为白发老迈之人,通常是象征性地授予一任官职,且多为一些试衔散官或长史、助教之类的低级而无职事的官衔。这种方式将读书人毕生束缚在书本和考场,不使他们因绝望而萌生异志,目的是维护宋王朝的稳定。

2. 八行取士法和十科取士

宋徽宗大观元年,蔡京当政,实行过以孝、悌、睦、姻、任、恤、忠、和等八种德行取士的“八行科”,完全取消文化知识的考核,依据被推荐者在德行方面的表现进行选士。十科取士法始于神宗朝宣仁太后垂帘听政期间,目的是选拔具有特殊才干和长处的人才。

(六)严格考试制度的措施

宋朝统治者十分重视科举,从政权建立之初,在沿袭前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了种种措施,严格考试制度,逐渐形成一套严密完备的防弊措施。

1. 废止门生称谓及公荐制

唐代以来,每次科考前,朝廷的达官显宦都可以保荐一些有文才的考生,于是举子们争相将自己的作品呈送给他们,以求得保举,称之为公荐。由于科举考试的主考官是对外公开的,因而考生也可以将作品送给考官,称为公卷。于是社会上便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请托现象。达官贵人可以替亲友故旧向考官说情,甚至决定录用名单,因而举子被迫奔走于考官和显宦门下,以求其推荐。中举者无不视考官为恩师,而考官则视举子为弟子,由此结成门生座主关系,助长了科举的徇私舞弊和官场的拉帮结派,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纷争。宋太祖即位后不久,废止权臣向考官推荐考生的特权,并诏令考生今后不得再呼考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所有考中者都是天子门生。至宋仁宗时,废除了公卷制度。

2. 锁院制度

宋朝在“知贡举”、“权知贡举”等考官人选确定之后,便立即将他们锁于贡院之中,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避免出现漏题、舞弊等现象。

3. 封弥制度

封弥始于宋太宗淳化三年的殿试,后逐渐推广到省试、解试。考生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用纸封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公布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便视为作弊。这一方法是要解决考官看到亲友子弟的考卷而徇私判卷的弊端,也成为后代封弥试卷制度的起源。

4. 誊录制度

实行封弥制度之后,又出现了考生在试卷上做暗号、标记等作弊行为,而且,考官也可通过笔迹辨认出与自己有关系的考生,提高其成绩。于是宋真宗景德二年,政府采取了誊录制度,即朝廷聘请一批抄书手将考生试卷再重新誊写一遍,交给考官,其用意便是杜绝封弥措施的纰漏。

5. 别试

别试又称别头试,贡举考试方式之一,是针对考官亲属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在礼部试、解试过程中,凡是考官亲属和有关官员的子弟、亲戚、门客,应试时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试,以防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对朝廷权贵的子弟还要再复试一次,以防高官权贵利用权势将无能子弟成绩拔高。别试始于唐,但仅限于礼部,未形成定制。北宋太宗雍熙二年,始命礼部试考官亲戚试于别处。仁宗景祐四年,在北宋各路州军推行别试。从此,地方各级考试大多设别试或别试院。

通过不断调整,宋朝的科举制度逐渐完善,使统治者进一步加强了对科举考试的监管和国家权力部门的防弊能力,限制了权贵子弟徇私舞弊、朝中权臣把持科场的特权。这样,基本上保障了考试的公平合理,庶族与平民子弟通过科举跨入仕途的人数日益增多,从而扩大了科举考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统治集团内部也逐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科举官僚群体,这为宋代社会和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勃勃生机。

结语

赵宋王朝建立后,在“兴文教,抑武事”的基本方略下,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系统而全面的教育体系。宋代中央官学以国子学和太学为代表。宋太祖即位不久,就在京师设立国子监,作为国家教育领导机关。宋代大规模兴学始于仁宗庆历新政以后。庆历初年,中央正式建立太学,政府拨给土地、房钱等作为教育经费,改良教学内容和方法。随后,地方学校也大规模兴起,各府、州、军、县陆续建学。各类学校遍布天下,从而形成了以中央国子学、太学为中心,包括诸多专科学校和地方州县学的教育网络,“虽荒服郡县必有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单位对教育的重视,使得宋朝各类学校众多,管理规范,宋代官学在数量、科目设置、管理等各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前代。

统治者对文教的推崇,促使社会上广泛兴起重学兴文的风气。同时,宋王朝对民间办学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政策,使得私学较前代有了显著的发展。宋初虽然无暇顾及学校建设,但仍然通过赐田等方式对私学予以支持,使之成为官学的有益补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的书院,书院对学生入学不做限制,一些贫困学生甚至可以寄读,这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南宋以来,理学家常在书院开展讲学活动,由于书院实行自由讲学,讲求相互辩论,因而一些名儒往往在书院对各种学术问题展开讨论,这对宋代文教和学术的发展有着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随着官方将理学正统化,宋廷更加推崇书院教育,进一步完善书院制度,通过增置学田等举措,为书院提供政策支持。两宋时期,江西的白鹿洞书院,河南的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湖南的岳麓书院、石鼓书院等教育机构都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以书院为基地,不同思想相互碰撞、广泛传播,促进了宋代学术文化的活跃与交流,造就了大批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人才。

应该说,发展教育和完善科举是宋代崇文政策的一体两面。官学与私学的兴盛为赵宋王朝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科举制度则是赵宋王朝从中遴选国家栋梁的重要渠道。科举制度首创于隋唐,然而,当时门第等级观念还有很大影响,新老世族把持着取士大权,科场成绩并不是唯一标准,很多有才华的平民并不能凭借科举得到任用。宋代彻底打破了门第等级对科举制的影响,基本上取消了对举子出身的限制,士农工商的子弟均可参加科举考试。这样的制度设计,使普通的平民阶层可以通过科举改变自身及家族的命运,也间接地扩大了文化普及的范围。从这个层面来说,科举制度无疑是滋养宋代灿烂文化的肥沃土壤。与此同时,科举考试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唐代科举考试主要考查诗赋和经义,而宋代改为经义、诗赋、策论并重。这一转变改变了知识分子求学的方向,单纯的背诵或吟诗作赋已经不能在科场中胜出,士子必须具备独特的见解,能够独立思考。这既有利于学术文化的发展,也使宋代文化形成了独具魅力的特点。此外,武举、童子举、制举、词科等科目各有侧重,分别针对不同的特定群体,既丰富了科举考试的形式,又有利于选拔具有特殊才干的人才。

总而言之,这样的文化氛围和政策环境,使得出身不一、才能各异的知识分子们得以施展才智,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两宋时期的文化勃兴和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