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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史”(一)

书名:追宋:细说古典中国的黄金时代本章字数:2516

宋代承五代而来,统治者对史书的修撰非常关注,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史书的修撰意在考究前代王朝兴盛、衰亡的原因,为现实政治提供借鉴,再造统一盛世。宋太祖在乱军中还不惜千金求购经史书籍,为的是从中求得致治的道理。宋真宗组织人员整理史实,为他们提供优越的条件和丰厚的待遇,令其分门别类整理历代君臣事迹。他们整理的成果以《册府元龟》名之,取龟镜之意,目的就是“著历代事实,为将来典法”,以史为鉴,为自己的统治提供帮助。仁宗说:“朕听政之暇,于旧史无所不观,思考历代治乱事迹,以为鉴戒。”于是命人进一步将《册府元龟》删节缩编,刊印发行。统治者以史为鉴来求得致治之道的意图,是宋代史学繁荣的原因之一。

其次,面对唐末五代以来道德沦丧、礼崩乐坏的局面,宋代统治者希望通过史书的修撰,重建伦理规范,以稳定统治秩序。宋太祖诏修五代史时提到,“将使楷模于百代,必须正褒贬于一时”,就是要将儒家的伦理观念寓于修史的过程,通过褒贬人物来确立世人学习的楷模,贯彻有利于统治的道德风尚。仁宗时期,欧阳修在编纂《新五代史》的过程中,严格遵行纲常伦理的原则,效仿《春秋》笔法,叙事、褒贬用字皆有特定含意,从中体现自己的观点。

出于种种政治目的,宋代统治者对前代史书的修撰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这也促进了宋代“古代史”的繁荣。

(一)新、旧《五代史》

宋代直承五代而来,因而对修五代史非常重视。开宝六年四月,宋太祖命宰相薛居正监修五代史。开宝七年闰十月,书成,进奏于皇帝。该书原名《五代史》,因成书早于欧阳修的《五代史记》,被称作《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共一百五十卷,仿照《三国志》的体例,五代各自成编,分为《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自分别设立纪和传。对十国的政权,设立《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对契丹、吐蕃、回鹘、高丽等北方民族政权,设立《外国列传》。《旧五代史》最后分列天文、历法、礼、乐、食货、刑法、职官等志,记述五代的社会状况及有关制度,为后人了解五代时期的史实提供了良好的参考。

《旧五代史》的修撰工作历时不到两年,大部分的内容直接抄录五代的国史。其表现之一,是《旧五代史》的本纪部分的篇幅十分巨大。因此,《旧五代史》的长处在于保存了比较丰富的原始资料。

然而,由于成书仓促,《旧五代史》一些地方难免失于草率。仁宗时,欧阳修不满薛史“繁猥失实”,以私人之力重修五代史,定名为《五代史记》。后人为区别二史,将薛居正《五代史》称为《旧五代史》,而将欧阳修《五代史记》称为《新五代史》。《新五代史》共七十四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十国世家十卷,十国世家年谱一卷,四夷附录三卷,是唐宋以后二十四史中唯一被列入正史的私撰纪传体史学著作。

欧阳修《新五代史》是不满于《旧五代史》而作,因此,较之旧史有诸多不同。在《新五代史》中,欧阳修严格贯彻纲常伦理的原则,把纲常名教放在核心地位,要求臣子无条件忠君,“食人之禄者,必死人之事”是欧史的中心思想。他在《十国世家年谱》中说,“《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因此在编修五代史的过程中,“褒贬义例,仰师《春秋》”,效仿《春秋》笔法,叙事、褒贬用字皆有特定的含意,从中体现自己的观点。如在关于战争的叙述中:两相攻战称“攻”,以大加小称“伐”,加有罪称“讨”,天子亲往称“征”;背此而附彼称“叛”,自下谋上称“反”;以身归称“降”,以地归称“附”。在关于立后的叙述中:得其正者,称“以某妃某夫人为皇后”;立不以正,称“以某氏为皇后”。欧阳修以纲常伦理的道德标准褒贬人物,对“死节”“死事”做了严格的区分,书中列传分列《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义儿传》等十类,是欧阳修的独创。《新五代史》在人物的称谓上也更为严格,如对朱温,开始并不称帝而直呼其名,赐名后称全忠,封王后称王,僭位后始称帝,力求做到“义不失实”。由于欧阳修的目的在于“以治法而正乱君”,认为五代乱世的制度不足为后世法,所以不立职官、食货、选举、兵、刑诸志,只有《司天考》《职方考》二目,《司天考》只著录自然灾害,不附会人事,《职方考》合志、表为一,反映五代十国疆域交错的情况。

清代学者赵翼对欧史评价颇高,称“欧史不惟文笔洁净,直追《史记》,而以《春秋》书法寓褒贬于纪传中,则虽《史记》亦不及也”。欧阳修《新五代史》虽然文笔简洁,寓褒贬于其中,对史实却不甚经意,宋人吴缜撰《五代史记纂误》五卷,在其中找出二百多条错误,章学诚评论说,“欧公文笔足以自雄,而史识史学均非所长”,所以司马光后来主编《资治通鉴》多采薛史。从史料角度来看,新、旧二史是可以互相补充的,不可偏废。然而,由于《新五代史》更符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南宋以后,欧史独享盛名。《旧五代史》逐渐湮没,至明代散佚,现在的《旧五代史》是清代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并以《册府元龟》等宋人著作征引补充,已有残缺。

(二)《新唐书》

《新唐书》原名《唐书》,是欧阳修、宋祁主编的记录唐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五代后晋开运二年,刘昫、张昭远等修成《唐书》二百卷。不过,唐末五代的动乱导致大量文献材料散佚,修《旧唐书》时可参考的资料尚不充足。《旧唐书》成书仓促,文字冗长,失于剪裁,甚至书中不少文字发生重复,受到批评。到了北宋,宋仁宗认为《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适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对其感到不满,故而组织了一批学者重修《唐史》。这一部《唐书》史称《新唐书》。

《新唐书》共二百二十五卷,由欧阳修和宋祁总负责,欧阳修负责本纪,宋祁负责列传,《志》《表》由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等人修纂,历经十七年,于嘉祐五年完成。《新唐书》“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行文简练,不过《新唐书》也将《旧唐书》收录的诏令、诗文等原文进行删削或改写。《新唐书》补充了唐后期的不少史事,实际上对唐前期的历史记载也补充了很多有用的材料。在体例方面,《新唐书》第一次设置《兵志》和《仪卫志》;设置宰相、方镇、宗室世系和宰相世系四表,恢复了纪传体史书中《表》这种体裁。

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新唐书》比《旧唐书》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

不过,新、旧《唐书》各有所长,都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