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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楚文化的遗产(一)

成也法家,败也法家。秦始皇按照法家思想,开创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整个天下是皇帝一个人的私产,万众都是他的奴仆。正如黑格尔所说,这是一种普遍奴隶制。只有皇帝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他的人,包括宰相,都是他的奴隶。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可惜说出这句话的,是刘邦的谋士,而不是秦始皇的大臣。急功近利的秦人很难说出这样富于辩证性的话。过于迅速的成功,使得秦始皇更加迷信法家的力量。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一段话千百年来不断被人引用:“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意思是,始皇之为人,刚戾自用。兼并天下之后,志得意满,以为自古及今,无人可比。他治理天下,专门倚用狱吏,只有狱吏得到他的信任。虽然设置了70名博士,但只是做做样子,备而不用。丞相以下诸大臣,都是唯唯承命,一切都决策于上。皇帝喜欢用严刑峻法来杀人立威,天下人于是谨小慎微,明哲保身,不敢尽忠竭智。

在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把法家文化的潜力挖掘到了极致。他用严刑峻法来驯服那些刚刚被征服的六国人民,谁稍敢反抗,就会被毫不犹豫地关进监狱。他实行愚民政策,将除了医药、卜筮和农业技术之外的古书统统烧掉,其中包括楚国汗牛充栋的历史典籍和无数精彩的诗歌作品。

为了确保老百姓成为统治者的工具,秦王朝“遗礼义、弃仁恩”,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传统的宗族式大家庭迅速趋于瓦解,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成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往昔那种存在于大家庭中的道德、伦理、亲情关系,也逐渐被冷冰冰的利害关系所替代了。贾谊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汉书·贾谊传》)秦人分完了家,儿子到父亲家里借把锄头,父亲都不愿意,给儿子脸色看。母亲到儿子家拿把扫帚用,儿媳妇叉着腰就破口大骂。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凡事都是过犹不及,在法家文化的指导下,秦国政治一元化和暴力决定一切的倾向得到病态的强化,急功近利、轻精神而重物质成为秦文化越来越深的弊病。为了确保老百姓成为统治者的工具,秦王朝除了依靠残酷的法律施以高压外,还严格对人民实行信息封锁,实行愚民政策,对知识分子进行打击。缺乏节制的巨人最后总会因为滥用自己的力量而倒下。在法家文化的推动下,秦王朝出现了一个强大到了极点的政府,一个萎缩到了极点的社会,以及沉默到了极点的个人。秦晖说:“秦王朝动员资源的能力实足惊人,2000万人口的国家,北筑长城役用40万人,南戍五岭50万人,修建始皇陵和阿房宫各用(一说“共用”)70余万人。还有那工程浩大的驰道网、规模惊人的徐福船队……”(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这是宗法时代的周天子绝对不敢设想的。

所以秦朝百姓造反是必然的,因为造反的成功率虽然低,但仍然比老老实实当顺民活下去的概率高。

楚国的灭亡,并不代表着楚文化的结束。楚文化中有着强烈的复仇情结,正如当初在伍子胥身上表现出来的一样。“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秦始皇死后还不到一年,楚人陈胜、吴广就敲响了秦王朝的丧钟。秦文化的非人道性,导致它是一种不能长久的文化。贾谊在《过秦论》中写道:“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也就是说,在征服阶段,可以依靠武力与狡诈。但是在治理天下之时,就要视民心之所向,调整统治政策,吸取中原礼乐文明的长处。作为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没有来得及学会这一点。

楚国被灭后,秦国迅速调来大批官吏前来接收管理。为了“改造”楚国,秦朝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比如人口只有2000户左右的迁陵县,竟然安排了超过100个吏员,这些吏员大多来自秦国故地。张梦晗说:“这样的编制无疑是过多的,这显然是秦为了确保有绝对充足的力量推行秦制所做的规划。”秦国严密的编户齐民,森严的“什伍”连坐制度,迅速在楚国推行。张梦晗在分析了里耶秦简反映出的秦国对楚地的编户统计工作后,感慨地说:“考虑到当时秦军还在四处征伐,类似的改制各个新占领地区的郡县都在进行,则不能不让人感叹秦人的效率之高。”(张梦晗:《败亡与重生:“亡秦必楚”的历史探究》)

楚国的社会治理原本是比较散漫的,楚国人短时间内实在受不了秦国的管理风格,更何况这些来自秦国故地的官吏对楚国民众充满了征服者的傲慢。《史记·项羽本纪》曾说:“诸侯吏卒异时故徭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显然,秦国官吏蔑视战败的六国之人是当时的普遍现象。他们来到楚国后,苛政自不可免,“刑罚深酷,吏行残贼”(《汉书·谷永传》)。竹简中记载了相当多的巧取豪夺及辱骂、殴打楚地百姓的行为。事实证明,秦代的一些简牍,比如《为吏之道》之类的吏德文本,只是一个理想化的文本,实际操作中,很多做法是截然相反的。比如《为吏之道》反对“变民习俗”,而事实上,秦政权致力尽快改变楚地旧俗,推广秦国文化。“秦制在迁陵县或已开始稳定运行的秦始皇二十八年,当地徒隶和居赀赎债者中每六人便有一个‘死亡’的统计。”北京大学教授赵化成认为,秦占领江汉地区后,当地“人口大为减少,秦徙民共处,当地文化仍有遗留,但已不占主导地位”。张梦晗分析说:“秦吏所厉行的文化专制,当是导致该地区楚文化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的一个重要原因。”(张梦晗:《败亡与重生:“亡秦必楚”的历史探究》)

因此,入秦之后,楚地出现了大量的逃亡,也就是“亡人”。“群盗”也频频出现,甚至引发小规模叛乱。里耶秦简和岳麓秦简中均记录有群盗扰乱治安的案例。

楚国故地人的命运变化,从陈胜、吴广和刘邦、项羽的命运能够看出来。

陈胜是楚国阳城人,吴广是楚国阳夏人。陈胜、吴广在楚国时代虽然也生活在社会下层,陈胜还“与人佣耕”,但是可以太平度日,并无生命之忧。然而入秦之后,繁重的劳役和严刑峻法,导致他们不得不揭竿而起。

董仲舒曾经说过,秦代的田赋数量是以前的20倍。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劳役,就是要为国家无偿劳动。在诸侯国时代,百姓也要服劳役,但是因为国土面积有限,所以服役地离家乡一般不太远。但是国家统一之后,服役距离大大增加,一路上条件非常艰苦。陈胜、吴广等900多人,需要从楚国故地,一路走到渔阳去服役。路上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他们估计走到渔阳,肯定已经超过规定的期限。而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秦朝的法律规定是该杀头的。陈胜对大家说:“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也就是说,诸位遇上大雨,都已误了期限,误期是要杀头的。假使能免于斩刑,去守卫边塞十有六七也会死。所以陈胜、吴广就起义了。这一小小的意外事件很快点燃了楚国故地反秦的大火。

刘邦起兵时,已经做了10多年的秦朝人,此前他一直是楚国人。在楚国时代,他活得很潇洒,“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汉书·高帝纪》),也就是没有参过军,没有做过生意,也没有种过田,到处游荡,到处喝酒,广交朋友,不为乡里所喜欢,被称为“无赖”。李开元认为他是战国时代的最后一代“游侠”。

入秦之后,这种“游侠”或者说游荡的生活无法继续了。以前,刘邦想走就走,他曾追随在信陵君门下做过门客的著名游侠张耳。“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为了追随张耳,刘邦从沛县徒步数百里路到外黄县去投奔他,在张耳家一住几个月。而秦国实行严密的编户齐民,不许百姓自由流动。每个百姓的姓名、家庭成员、财产、住所,包括体貌特征,都被记录在竹简之上。五家为一伍,互相监视,不能随便外出,外出必须持通行证。刘邦只好做了一名基层小吏。在秦二世时代,他又一次要远程去服劳役,率领楚国故地的本地民工,千里迢迢去修秦始皇陵。结果因为劳役死亡率很高,众人一路走一路逃亡,最后刘邦发现,自己即使率剩下的人到达目的地,按秦律,也仍然是个死。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汉书·高祖纪》)

刘邦干脆放走众人,带着十几个人在芒砀山落草了。

因此,刘邦最终加入反秦起义,从根本上讲,也是因为秦朝的劳役制度。

至于项羽,他本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后人。“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史记·项羽本纪》)入秦之后,本是贵族后裔的他和犯了罪的叔父项梁一直在流亡,过着朝不保夕的动荡生活。

楚人对秦政,总结出来只有一个字:苦。陈胜起兵时称:“天下苦秦久矣。”楚军将领武臣说:“夫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刘邦也说:“天下苦秦久矣。”这个“苦”字也是天下人共同的感受,因此“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史记·陈涉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