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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看不见,还要遵守道德吗:美德伦理学(2)

其一是幸福主义,它以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为基础,认为所谓美德,就是能让我们增加幸福的东西。正如我们前面所述,后果论中的效益主义也十分重视幸福,但它所说的幸福往往笼统地指代一种满足感,即快乐或者免除痛苦;而美德伦理学的幸福主义则认为,幸福是对德性终其一生地实践。亚里士多德对此做过这样一个论证:幸福,作为“最好的东西”,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最终目标。想要确定这个目标是什么,就必须从人的功能上入手。举例来说,一个炒锅的终极目标是炒菜,因为它天生就是被如此设计的,如果你用炒锅来浇花或者当枕头,那么对炒锅来说,这肯定是不好的、不幸福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功能是理性思考。所以运用理性思考是人的终极目标,而运用理性思考的结果是人获得了宽容、勇敢等良好品质。所以,美德是对人的功能的彰显,它能为我们带来最好的幸福。

当代美国哲学家、幸福主义的代表人物玛莎·C.纳斯鲍姆补充说,拥有、实践美德虽然是幸福,但它并不能保证我们真的过上幸福的生活,“好人没好报”的例子时时提醒我们,美德是无法阻止厄运的。据此,她提出了“善的脆弱性”这个概念,认为解决办法是尽量创造一个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在幸福主义之外,美德伦理学的另一个分支是以休谟的观点为基础的情感主义,它认为美德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休谟认为,亚里士多德所重视的理性是一种分别是与不是或者真与假的能力,而道德上对善恶的判断,实际上是在表达赞成或反对的态度。这个态度是情感性的,即能够令人舒适愉快的就会被赞成,令人厌恶痛苦的就会被反对。休谟主张,能够让我们区分善恶的一种最基本的情感是“同情”,它是天生的,也是人与人之间“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情感共鸣。因为这种共鸣,我们能感觉到他人的快乐和痛苦,并且希望他人能保持快乐或者避免痛苦,这就使我们形成了各种美好的品德。

当代美国哲学家、情感主义的代表人物迈克尔·斯洛特,把休谟所使用的“同情”概念替换为“移情”,认为后者是关怀、仁慈等品质形成的首要机制。在斯洛特看来,移情与同情的区别在于,前者能与他人拥有同样或相似的感觉,后者只是作为旁观者对他人的处境做出反应。比如说,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你在伦敦的希思罗机场看到一个英国小朋友由于没戴耳机看平板电脑、被父母严厉地批评而哭泣,你会同情他,认为他的父母太严格了。但是同样在那个机场,如果有一个中国旅游团的人因为大吵大闹而被安保人员警告,那么你作为同胞就会和旅游团里的人一样,感到极度羞愧。当然,斯洛特补充说,“移情”这个概念20世纪才出现在英语中,休谟是借用“同情”来表达“移情”的。

幸福主义与情感主义的重要分歧是对美德来源的判断不同,前者认为美德来源于理性的运用,后者认为美德来源于情感的发显。不管你认为哪种观点更合理,都请不要忘了我们刚才的那个问题:缝缝补补的节俭和断舍离的大方哪个才是美德?或者说,当了解了美德伦理学在当代的两种新发展之后,我们可以判断一下,节俭与大方是不是美德?

在这个具体问题下,我们会发现,尽管幸福主义和情感主义已经对美德做出了更为细致的描述,但是判断一种品质是不是美德仍然是困难的。我们仍然不能确定节俭能增加幸福,也不能确定大方是通过移情形成的。这就是说,美德伦理学虽然敏锐地看到了义务论和后果论过于痴迷制定外在的道德理论,而忽视了对人内在动机的讨论,但却没能给出一个标准,用来判断人的内在品质中哪些属于美德,哪些不属于美德。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常识来认证一些美德,但这些美德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用来指导我们的行动。比如,按照常识,勇敢是美德,谨慎也是美德,但在面对持枪歹徒的时候,一个瘦弱女子应该勇敢些好还是谨慎些好呢?再比如,回到刚才的问题中,如果节俭和大方都是美德,那么我们是应该留着旧家具还是扔掉旧家具呢?

这些问题使我们认识到,美德伦理学虽然提醒了我们,一个人不用外在的道德律令,仅凭内在的精神要素就可以做出善的行为,但在很多情况下,它没法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地告诉我们,怎么做才是对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美德伦理学把善规定为对美德的实践,就是把终极的益好和各种内容不同的美好品质联系了起来,但问题在于,作为终极益好的善必须是可以普遍化的,而很多美德却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成立,比如我们不能无条件地鼓励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去勇敢地反抗持枪歹徒。所以,我们可以说某种美德是善的,但没法说善就是去实践某种美德。如果你把所有美德都算上,认为善是实践所有的美德,也有问题。因为就像我一直强调的那样,美德的容纳性太大,很容易找到性质相反的两种美德。一般来说,一个人具有其中一种美德就很难具有相反的美德,一个情景下发显一种美德,就很难发显相反的美德,所以“实践所有美德”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说法。

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把美德的容纳性变小,或者在诸多美德中选定一个或一组具有最高价值的美德。说到此,我们十分有必要参考一下中国的道德哲学,因为它在两千五百多年前似乎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成熟的美德伦理学,并在诸多美德中选定了一个特殊的德目,作为判断是否为善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