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聚光灯下的进与退(1)
我在北京做记者的那几个月,是我20多岁时一段短暂的黑暗岁月。我是电视台里最差的记者,我怀疑也是世界上最差的。我之所以这么怀疑,是因为我的制片人屡次提醒过我这一点。当然这只是我讨厌她的原因之一。她还给自己取名叫索菲娅——我不知道她的中文名,中国人给自己取英文名很常见。她叫自己索菲娅,我很生气,因为索菲娅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名字,它差一点成了我的名字。当然,我也给自己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后来有朋友告诉我,我相当于给自己取名为“安吉丽娜·朱莉”,我很崩溃,但那时改名已经晚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糟心的工作、讨厌的室友、在低谷期同床睡过的人,自以为是狼人的高中男友[安迪,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以及曾经狂热迷恋的花痴对象[比如阿诺德·施瓦辛格,《小美人鱼》中的埃里克王子]。但时过境迁,我们站在时间的这头,再回望过去的自己时,往往懊悔不已,会扪心自问当时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没营养的东西。
同理,我很少提及我作为一名电视台记者的经历,一旦谈及也会赶快略过。“我逃出来了,但不要问我发生了什么,也不要问我怎么逃出来的。”这听起来我好像刚刚出狱。
我会这么逃避,不仅仅是因为我真的真的非常不擅长我的工作,还因为我对它忌惮有加。
我工作的电视台当时正缺会说英语的记者。我没什么别的生存技能,恰巧会说英语,而我又刚从新闻学院毕业,所以他们录用了我。我一直向往着旅行、写作,向往着探索新事物,从事新闻行业似乎是完成这些计划最好的方式。即使我可能需要采访陌生人、打电话,很多时候都得把自己从舒适区推出来,但我觉得我能克服。因为如果我必须为工作做一些让我焦虑的事情,我通常能够逼自己一把——就像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一样。而且,我认为我内向的性格适合坐下来写文章。
现在我从事了影视行业,并期待能够做出一档名为《中国荒岛唱片》的综艺节目,期待自己能成为东北亚的柯蒂斯·扬。
然而事与愿违。
我接受这份工作之后,总是刻意回避每一个让我站在聚光灯下的机会,一如从前因为不想参加校园剧而假装生病,躲避参加任何演讲活动,即使知道答案也拒绝在课堂上举手,等等。
许多人对在一个中等规模的课堂上举手发言并没有那么排斥,但站在聚光灯下,面对更多的观众总是让人望而却步。虽然对当众演讲的恐惧是一种普遍现象,无论个体外向或内向,但内向者的恐慌程度明显更甚。一般来说,内向的人对新环境和新刺激更敏感,所以面对一项令人不安的任务,例如当众讲话,内向的人更容易心率加快或血压升高。
但这些都过去了,那是老杰丝,现在的她再也不会穿那件运动夹克。
只是每当摄影机上那盏小灯亮起,我就会按捺不住想冲上去把它关掉的冲动。我会控制不住地全身冒冷汗,心跳陡然加快,心脏重重的鼓点一下一下敲击着我的耳膜。然后我的大脑开始宕机,焦虑和神经错乱纠缠着我,我开始语无伦次,舌头打结。最后索菲娅就会在镜头后面对着话筒大喊,她刺耳的声音透过耳机传来:“你说得太快了,慢一点!手不要动来动去!你又不是说唱歌手,头晃来晃去干吗?不要看起来那么害怕,有什么好哭的,等下你的妆花……好了,已经花了,补妆吧。”
你看见镜头里的自己会崩溃窒息吗?就像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如果你也这样,那我就勉强把自己归到正常人的行列。我感觉镜头里的自己仿佛被劫持的人质一样,浸在一大桶古铜色化妆品里,身后被枪指着,机械地看着提词器念稿子。
我努力放松自己,但是没用。我紧张得身体僵直,沁出大颗大颗的汗珠,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头被车灯照得晕头转向的鹿,完全丧失了方向感。只不过打在我身上的不是车灯,而是摄影机的灯。人们大喊着要求我站在他们面前,而我迫切地想逃离这里,钻进我认为安全的森林里,但根本无法实现。
其他记者和新闻主播在镜头前都表现得非常自信从容。他们还特别强调说,职业应该和天赋相得益彰。显然我不是这样,对于这份工作,我最大的天赋就是把所有的机会都搞砸。
那段时间我为了坚持下去,把所有的怀疑和痛苦都塞进了一个叫作“饲料疗法”的精神盒子里。但这个盒子不是密不透风的,它有一条细细的裂缝,这条裂缝从盒子诞生起就一直存在。我不断告诉自己生活其实挺好的,到后来我自己都快相信生活是真的挺好的。直到某天下班后,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台阶上,看着街对面的广场上一群北京大叔大妈跳起了广场舞,酷玩乐队的《牢记你》突然响起,我知道,有东西从那条狭窄的裂缝里漏了出来。无数的酸楚开始上涌,泪水决堤。
在澳大利亚同居一段时间后,我和萨姆的签证都到期了,他搬回了伦敦,我搬回了北京,异地恋的感觉一点都不好。我无法和同事做朋友,他们个个天赋异禀,是天生的表演家,我显得格格不入。我的室友是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女孩,我还对她的猫过敏。没人说话的时候,我就自己一个人听播客。其中我最喜欢的节目叫《飞蛾》,讲的就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的故事。正因为他们是普通人而不是练达老成的表演者,我才喜欢他们。躺在床上听着陌生人的故事,跟着他们的情绪时哭时笑,这大概就是我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了。
时间在流逝,但我在工作中的表现依旧不尽如人意,我不够大方灵活,在镜头前总是惴惴不安。每当我准备做些什么来缓解紧张的时候,我又会挨骂,于是我更加紧张了。我的恐惧来源于聚光灯,即使摄像机投射到我的脸上的聚光灯只有小小的一束,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盯着镜头,开始脑补我的脸出现在别人家的电视机上,然后观众就开始埋怨我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差劲。我很想做好这份工作,但只要我每天一踏进办公室,铺天盖地的恐惧就会向我袭来。
最后,我决定辞职。离开那天,我抱着放在办公桌上的5件运动夹克,头也不回地跑出了演播室,和我脑海中想象的越狱现场简直一模一样。我搬到了伦敦,嫁给了萨姆,试着忘记过去所有不好的记忆。
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发誓,为了我的健康考虑,再也不把自己放在聚光灯下了。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就是学会接受诸事未必如意的现实。
“桑拿”事件发生后不久,我和萨姆决定搬去伦敦。
楼上的邻居因为噪声问题把我们赶出了之前的房子,虽然我觉得明明是他们的女儿在制造噪声。我知道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不该和小孩斤斤计较,但如果你遇到这样个子不高,脚却跟灌了铅似的8岁小毛孩,我打包票你也会讨厌她的。
也许她长大后会成为下一个米莉·鲍比·布朗或马拉拉或马莉娅,但8岁的时候,她还是个没事就会在我们头顶上疯狂跺脚、大喊大叫,甚至把屎拉到地板上的熊孩子。对你的邻居说一句“请安静一点”已经够张不开口的了,说一句“你孩子的笑声让我有想死的冲动”就更难了。只要一听到她拉起小提琴,我和萨姆就知道我俩马上就要坠入“地狱”模式了。
搬家之前,我在收拾行李时,从成堆的名片、杂志、书以及传单里看到了《飞蛾》的节目单。我研究了一下这个节目单,找到了一个导演的名字——梅格。
几年前,我就在联合教堂参加过一场《飞蛾》节目。这个教堂白天用来工作,晚上则是一个著名的音乐和喜剧表演会场。那天晚上,我被讲故事的人深深迷住了。他们站在彩色玻璃窗下,绚烂的灯光洒满全身,面对着900名观众,将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我替他们这样成为人群的焦点不自觉地感到阵阵忧虑,却又充满敬意和同情。
因为我就住在联合教堂所在的街区,所以大多数日子里我都会路过这个教堂。我和那个街头画家罗杰一起参加的私人艺术展,离教堂只相隔两憧房子。
现在我拿着节目单陷入了沉思,思考下一步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