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绰号疯子
火头营里氛围比较热闹,因为在到处都是烽火狼烟的地方,这些小伙子们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枕戈待旦的日子,炊事兵也是兵,干好了也一样有前途。凌云不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吗。
这一次由崔一翔牵头,给凌云办的一次宴席。说是宴席,除了一些水酒之外,也没有什么能够拿出手的饭菜。这倒也是没什么,战争期间,物资一向是比较匮乏的,后勤部门虽然掌握着物资,也不能奢侈浪费。
这个所谓的宴席上,基本上就是凉拌菜之类的,唯一的一个硬菜就是炒鸡蛋。按份量算的话没人最多也就能分一口。要的其实就是这样的一个氛围。
在这样的一个氛围之下,大家喝着吃着。崔大哥就出来讲话了,当然,他没有说吃好喝好之类的废话。
崔一翔的讲话是十分简洁明快的:“兄弟们,咱们是火头军,但火头军并不低人一等。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咱们的后方筹措,前方就打不好。更重要的一点,咱们也不是只会做饭,这次黑豆破敌,是凌兄弟献计,火头军的打的先锋。咱们为了凌兄弟,为了咱们火头军,干一杯。”
这几句话出口,凌云有一些不好意思,他并不是一个多么腼腆的人,不过也是经不住夸。这时候也感觉有点臊得慌,而且账内上百个弟兄都看着他。
他讪讪的低声说了一句,:“都是哥哥们教的好。”然后下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看到这个情景,崔一翔反而觉得比较满意。他见过很多人,不得志时候夹着尾巴做人。一旦向上攀升了一点,或者是做出了什么事情,马上就变得不可一世了。好在,凌云不是这样的人。这让他很是欣慰。
他看了一眼略显羞涩的凌云,说道:“这一次,赵大人晋升游击,进京引见,算是一件喜事。不过,我更高兴的是咱们的凌兄弟能被赵大人选为亲兵,亲自栽培,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以后兄弟的前程可正如烈火炒猪油啊。兄弟,你来说几句。”
崔一翔是个粗人,没怎么正经读书识字过,所以如果要他去咬文嚼字的,实在也是做不到。所以他想用个词汇,还闹了笑话。大学生出身的凌云自然知道,他想说的是前途似锦烈火烹油。
不过凌云只是莞尔一笑,没有太当回事。对着这些盯着他看的复杂眼神说,“老凌永远是大家的兄弟,永远是火头营的兵。这里是我军旅生涯的第一站,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里。”
说完这些他忽然觉得这个台词怎么这么熟悉呢,似乎之前看过的那些军旅题材和特种兵题材,离开老部队的时候都是这么说的。不过,那都是各部队的兵王,自己现在还是个新兵蛋子,如果这个时候翘尾巴,估计就会挨黑枪了。
想到这里他环环的给帐内所有的士兵做了个揖,说:“我凌云在月余之前,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生瓜蛋子,来到这里,各位兄弟带我一起训练,一起生存。让我成为一名真正的大明士兵,我这里,谢谢大家了。”
这次饭局结束以后,凌云投入了更刻苦的练习中,就像是现代部队在新兵连需要经历一些基础的训练一样。凌云对自己的要求似乎更加到了疯狂的地步了。
一个火头军,是完全没必要这样的,练习弓刀矢和马步剑,都力求精益求精。这简直不是一个火头军,也不是一个亲兵,而是按照一名将领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了。
而且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晨起来在没吃早饭之前,先跑步五公里,而且是负重的。按照电视剧里学的知识一样塞入砖头什么的。其他的士兵都觉得这小子有些不可理喻。
虽然是都想成为精兵强将吧,但兵就是兵,将就是将,你这么整让别人显得相当惆怅。所以有些人私下里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凌疯子。
这是他在明军阵营里获得的第一个外号,据说不下几百人知道这个凌疯子,但他自己却浑然故我,毫不直觉。
这一切都被他的直属上司,现在已经是四品游击的赵峥看在眼里,他很是欣赏这个小伙子。一个原本只会耍嘴皮子的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逐渐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大明士兵。甚至这个新兵的整体素质已经悄悄的超过了很多老兵了。
这一日,赵峥辞别了刘鸿后,准备进京面圣。他是武进士出身,这套礼数是都明白的。正五品的都司提升为正四品的游击,算得上是越级拔擢。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战功的问题。
就像是现在的单位里,只靠成绩也当不上领导,一辈子只会做事的老黄牛大概到退休的时候还在埋头做事。他能晋升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他的老师。
在那个时代的科举考试中,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学生考中以后要去老师家里拜码头,老师呢,也收一批门生,因为不知道那块云彩以后有雨。
然后在多年的宦海生涯中,学生和老师是互相帮助和提携的关系。赵峥中武进士的时候,主持武进士考试的是当时的吏部侍郎,叫陈光祖。
录取结束后,赵峥按照规矩去拜了老师,然后两人结下了牢固的师生情谊。今年,陈光祖的职务变了。陈老师现在的职位是兵部左侍郎,署部事。意思就是,国防部的常务副部长,代理部长职务。
陈老师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赵都司给提拨成了赵游击。这件事其实也并不算是什么出格的事,完全属于陈老师的权限范围呢,而且他这位学生在辽东的表现一贯也是相当不错,没有给老师丢人。
总的来说,他们在按照规则来做,但不丢人。因为无论是这位陈代理部长还是赵同学,都是好人,出发点也都是好的。这就可以了。
因为在大明朝,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只要是愿意做事的,就算对得起你拿得那份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