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归去来兮
一
桑林中。
司城喜蹲下身子坐下来,神情出奇的疲倦。
醉汉走过去,俯下身说:“你……”
司城喜听不见,捡起地上的小半串桑葚,拧下一颗放入嘴中。
他只含着,想咬始终咬不下口。
他忽然“噗”的一声远远吐掉,伸手抢过醉汉手里的酒葫芦,大口狂饮。
醉汉愕然:“我从未见你喝过酒。”
司城喜充耳不闻,又从醉汉腰间夺下一个酒葫芦,不停地喝,不停地咳。
醉汉轻声提议:“此次行动,不如……取消。”
司城喜顿时怒目而视:“为什么取消?难道你认为,我已不能胜任?”
“最起码,该当延期。”
“行动绝无更改。”
“可是你……”
司城喜一口打住:“瘾郎君,那厮已然给我投下剧毒,你懂不懂个中道理?”
原来这个醉汉的别名叫做“瘾郎君”。
他犯的什么瘾?
“我懂!趁着毒侵未深,最易连根铲除。”
“你不懂!一个没有真正经历过死亡的人,不可能会懂。”
“我可以想象:体内不可名状的恐惧开始扎根心底,进而快速萌芽、开枝、散叶,最终吞噬整一副躯壳。”
司城喜语气凝重:“这种事,我绝不允许发生。”
瘾郎君接上话:“唯一杜绝的办法,就是继续制造死亡。”
“并且越多越好,越及时越有效。”
“只要任务顺利完成,证明他对你构不成影响,你就依然还是你。”
“我如果拖延逃避,等于滋养心魔,往后永远都将活在那厮阴影之下,与行尸走肉无异。”
瘾郎君无奈叹一口气,喃喃评价:“鬼谷邪术,当真诡谲难测!”
司城喜咬牙切齿说:“我迟早送他见鬼。”
二
我的心情十分愉快,绝不是胜利后的愉快。
——像刚才那种胜利,并不值得骄傲。
然而有的人很不愉快:“你为什么不一剑杀了他?”
我不得不停住脚步,勉强转身,清一清嗓子,反问:“我为什么要杀他?”
怪异的女人气呼呼说:“因为他杀人,他是凶手。”
“他杀人,我就要杀他?我杀了他以后,我岂不也变成凶手?”
“那不一样,你杀他是为民除害,谁都不会怪你。”
“我自己却会怪我自己。”
“你的剑,真就为了止杀?”
“我像不像满口胡诌的骗子?”
怪异的女人深深点一点头:“鬼谷弟子杀人,确实用不着使剑,满口胡诌起来,才最要人命。”
我长长叹息一声,继续管自己走。
怪异的女人紧跟不舍:“其实凭你的眼力,自然看得出司城喜来头不小。”
“哦?他有什么来头?”
“三年前,燕国新崛起一个杀手团伙,名叫‘归去来兮’,专门实施暗杀行动:上起王公贵族、下至市井走卒,无一不可杀,无一不可弑!”
“‘归去来兮’?”
“‘归去来兮’的意思是说:他们想要送一个人回去,那个人必须回到娘胎里去,反正从此绝不可能再出现于世上。”
“你好像很了解。”
“你难道忘了我是干哪一行的?”
“我怎么可能会忘,捉影女侠的大名,足以让天下所有罪犯都吓破狗胆。”
“捉影”是她的代号,职责是追捕天下通缉犯。
只要曾经犯下过罪行的人,哪怕变成条影子,她都非捉拿归案不可的。
这就是她代号的由来。
另外她还有个师兄,代号“捕风”,同属“天网”门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捕风捉影,奸邪不留!
我和捉影相识已快一年。
当时有群装神弄鬼的巫师妖言惑众,残害河东无辜百姓,我和捉影不约而同都想狠狠惩戒这一帮人,于是机缘巧合联手。
没想到今天,又在新郑城不期而遇。
一年未见,她除了肤色更黑,其它倒无多大变化。
捉影自顾自琢磨:“司城喜作为‘归去来兮’此番派遣的杀手,不知想要暗杀谁?”
“公子顺!”
“公子顺?”捉影吃惊不已:“行刺‘七无公子’并不容易!”
我郑重提醒:“‘归去来兮’也例无失手记录!”
据说:只要在‘归兮卷简’上写入姓氏名号者,不管是谁,都无疑等同于死人。
甚至有人形容:‘归兮卷简’仿佛是为苍生所立的一块墓碑。
“但司城喜惨败给你,信心和勇气必已丧失殆尽,短期内休想复元得了,根本不可能再执行暗杀任务。”
“你错了,司城喜别无选择。”
“为什么?”
“他早就是个死人,最多算作一件杀人工具。”
“一件杀人工具要是杀不了人,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况且我又杀死他一遍。”
捉影略一思量,恍然大悟:“你杀死了‘作为杀人工具’的他,却唤醒了‘作为人’的他。”
“人虽然活了,但活在生不如死的世界里,一时间肯定拒绝接受。”
“所以司城喜更急于变回杀人工具。”
“公子顺正好拿来开刀。”
“看来这一次,公子顺麻烦不小。”
“麻烦倒有,性命无忧。”
“你怎么断定?”
“因为司城喜不具备克服死亡的崇高信仰。”
“他杀不死公子顺,最终死的岂不就是他自己?”
“全凭个人造化,若是消化不了我种的毒,无论死活,区别都不大。”
“你自然期望以毒攻毒,变成解救他生命的一剂良药。”
我喃喃复述恩师鬼谷子的教诲:“世上最高明的策略不是攻心,而是种心!”
——人心浮动,须当好生种植、浇灌、呵护。
诸侯君主,谁通晓“种心”之法,天下争相归附。
捉影眼眸发亮:“止杀的最高境界,也恰恰在于‘种心’!”
三
小酒肆前,人声鼎沸。
酷热,没有风。
尸体尚未移动过,死者的眼睛仍未闭合,鲜血摊满一地,早已凝结。
人群中突然引起一阵骚动,逐渐让开一条道。
一个肥胖臃肿、大腹便便的男人,硬生生挤了进来。
他满头大汗,脸颊通红,神态却相当从容,一步步迈近死尸,好像专程前来拜访一位久已不见的老朋友。
他年纪约莫五十出头,肚子奇大,堪比怀胎十月的孕妇。
身后有人不断高声呐喊:“公乘先生,请一定为死者主持公道!”
这位公乘先生艰难地蹲下身,查看尸体的脖子许久。
终于,他伸出手,替死者永远闭上眼睛。
“胆敢当众杀人,看来仅为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