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十四章 苏州街市

书名:偷香窃明本章字数:3299

  有日子没上街了。

  王子晋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穿的还是休闲装,钱包手机钥匙扣什么的都揣在口袋里。那时很艰难,苏州和松江发大水,城里城外到处都是流民,能有一片瓦的地方都被人占了,他没有落脚的地方,差点饿死在街头。

  当时没辙了,王子晋就使劲回想自己看到过的那些穿越历史小说,里面的段子好多啊,能有一个管用就成。想了一遍,开始骂娘,丫的一个个都图省事,为了避免回去以后还要写些过渡情节,干脆全都弄了魂灵穿越,直接套了一层当地人的皮,不愁吃穿,更有甚者回去就当太子党了!这种段子没法学,哥是苦逼的本尊穿啊!

  于是只好想第二遍,再度骂娘,本尊穿的基本上都带着家伙,最次的也带个金表劳力士,特种兵穿回去的就别说了,拉一卡车物资机床啥的回去算比较本分,还有人直接拉航母回去的!不,最强大的是带个城市回去,不过那本书王子晋根本没看,光看简介就雷翻了。

  于是再想第三遍,于是第三次骂娘,以上都不行的话,玩技术流,以学医为主,古代人抗药性不比现代人,啥药回去只要对症都能快速见效,本来西药就是这疗效比较强大。可是王子晋不懂医啊,他更不懂的是,在现代人专业分工无比细化的环境下,尼玛怎么穿回去的人都是什么都懂都能忽悠啊!在哪学的在哪实践的啊!哥这种商业精英该怎么活啊!所有的店铺都不招掌柜,当学徒都得有人作保还要送礼,还要熬上三年才能学生意啊!

  最后,终于被他找到一个段子能用的,卖钞票,当艺术品卖,号称比较精致,一张能卖好多好多银子呢。然后王子晋悲摧地发现,自己穿到的是一个“智商比较低下”的时空,所有苏州城的掌柜都没眼光,对自己拿出的红票票全都不屑一顾,没有题跋没有落款,这叫画吗?能卖上价吗?当作年画卖都没人要,太小了!最重要的是,当时满城都是流民,所有的当铺全部爆满,谁有心思搭理你这光板小画?唯一能被人看上眼的是个钥匙扣,也被慧眼如炬的当铺朝奉一眼看穿是镀金的,十个铜板就打发了。

  无语问苍天,王子晋向诸位穿越前辈比了个大大的中指,哥被你们坑了啊!

  要不是他路过申时行的府第,灵机一动,用自己明显料子不俗的休闲装,和一间当铺的朝奉换了一身长袍,然后跑进申府中忽悠了一通,混了五两银子的盘缠,这穿越生涯只怕会在短短十天之内宣告结束。

  此后就是一路往前冲了,身为商业精英的王子晋,需要的不是什么生产设备和先进技术,他需要的是文明社会和交易平台,当然最重要的是人脉,有这些他就能玩得转,五两银子滚雪球一样地扩大,和他发生交集的当地士绅也是集团式增长。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中心之一的苏州府,已经是他最好的选择,按照他的计划,两年之内就可以将自己的商业触角沿着已经初步连接起来的全球贸易网络,一直延伸到极西的英吉利国,然后考虑考虑殖民地之类的大买卖了……如果不是那次遭袭的话。

  “如果不是有人忽然想要我的命,我现在恐怕是在去往长崎的船上吧,说到东亚的国际贸易,日本是绝对绕不开的一环呐。”走在阔别多日的苏州街头,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过往半年多的艰辛奋斗和半途而废一起涌上心头,王子晋紧紧地攥住了拳头,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个曾经成为许多男人座右铭的念头:

  我不是想要人知道我有多么了不起,我只想让人知道,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亲手夺回来!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挫折和失败的人,永远无法理解这种信念的强烈吧?(向《英雄本色》致敬,属于真正男人的经典)

  不过,即便是再男人的男人,在这世界上也还是有克星的,那就是女人……王子晋强大的斗志和信念,很快就遭到了身边女人的干扰和打击,因为樊素是不会管他心里烧着什么火的,因为樊素已经被购物之火给烧着了。

  “王相公,你看这块料子好不好?嗯,做件对襟小袄,过年穿刚好,不过这家的式样不怎么新,得去看看老福记有什么新样子出来……”

  “我跟你说,王相公,老福记的样子就是比瑞大祥的新,瑞大祥今年才出了左袖向里多收半寸的样子,老福记去年就有了,今年他们的新样子是右边袖子往外多放半寸……”

  “头花,头花,我最喜欢头花了!啊,这朵花是用番种做的,好好,戴回去准保让小蛮嫉妒死,别看她嘴上不会说,第二天就会满街打听我的头花是哪里买的……”

  王子晋仰天长叹,本来不是说陪我上街散心的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当时的苏州,是引领全大明,乃至整个大明中心经济圈的时尚之都。那些老福记、瑞大祥的衣服样子,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南京、北京、泉州、长崎、汉城、乃至暹罗、天竺等地方,在那里,这种衣服样子会被称为苏样,意思和现代的所谓“巴黎时装周今年新款”差不多。

  这就意味着,苏州在整个经济圈中的位置,是处于绝对的中心,其所输出的不仅仅是商品,还有文化和消费理念……不用怀疑,这是真正的中心!在现代的话,中国根本就没有一个地方有这样的商业地位,你只有去纽约才行!

  输出商品,然后输出文化,如果经由王子晋的手来整合,下一步就会是输出资本,直到输出商业规则和标准了……他的拳头握得更加紧了,该死,该死啊,如果不是那次遭袭,如果不是有人对我下黑手,这条路的前头会是多么光明宽阔,会有多少人能从中受益啊……

  咦,樊素怎么不逛街了,干嘛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好像我欠了她多少银子没还一样?

  “素姑娘,何事?”收回了自己的心绪,安抚了心中的不甘和愤怒,王子晋笑脸相迎,他一点都不讨厌樊素,甚至还很喜欢和她相处,这女人的性格很让他想起自己当初的某些朋友,很让他觉得亲切。如果不是想到樊素所从事的职业的话,王子晋说不定会想要和她发展一下试试看——前提是先搞明白这时代男女之间的情感模式,毕竟所谓的爱情基础婚姻观,即便在西方也是十九世纪才搞起来的,那是人家贵族之间玩了几百年相互戴绿帽子的游戏之后才定下来的游戏规则,可笑现代的许多中国人居然就拿着这根棒槌当真了,害得王子晋现在要从头学起。

  其实,对于穿越人来说,文化的冲突才是最难调和的,不是吗?

  ……呃,其实也没那么难,至少女人爱逛街,爱折腾和她一起逛街的男人,不许这个男人开小差,这套模式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樊素现在就在为这个发脾气。当然,身为头牌花魁红姑娘,对男人发脾气也是一种学问,绝对不能趾高气扬地一个劲使唤,要娇嗔,娇嗔知道么?先撒娇,再发嗔,七分娇柔三分嗔,先把男人的骨头给揉酥了,再用“嗔”给酥软的骨头塑形,那就可以得到理想的形状了……

  无疑,樊素是深谙此道的,这不,她发脾气的结果,是自己的眼睛里开始水汪汪了:“王相公,奴家能出来走走,有多不容易,你知道吗?那些男人,在楼里是一张面孔,出来见到了又是一张面孔,一个个眼光都能杀人……还有,云楼全年无休,除了春上踏青,重阳登高,清明祭祖,我几乎都没有在白天出来过,而那些日子都有事情要做,又有多少空闲时间能用来逛街看看新货呢?”

  她越说越委屈,眼睛里的泪珠越发晃荡,就是不掉下来。王子晋被她说得头一点点低下来,心说我不就是开了会小差么,你至于把身为一名风俗业从业者的职业压力全都转嫁到我头上么?话说这世道,只要是出来打工的,谁容易啊谁没一肚子的苦水啊,你现在可是在我一手操盘下,每天能赚一百两的头牌啊,堂堂的金领啊,你应该感激我而不是对我吐槽啊……

  会发脾气的女人,除了要掌握尺度,还要掌握时间,要在发泄自己脾气的同时,看懂对方的脸色。这当然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发脾气的时候自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谁会去时时考虑别人的感受啊?悲哀的是,男人就需要这样,不管对方是自己多么宠爱的女人,都有个忍受极限,而女人要想不把男人气走,就得在自己任性的同时关注男人的警戒线……扯远了,总之这也是樊素的强项,在触及到王子晋的警戒线之前,她就很巧妙地给了对方一个台阶下:“呐,我不管,下一间店很有名的,我要买几样东西孝敬云娘娘,你帮我挑,不许再心不在焉,你总要对得起我带你出来散心这一片心意吧?”

  我咧……王子晋深沉地叹气,无奈地点头,心说你把话能说到这个份上,我服了!

  还没完!“问你意见的时候,要说真心话,不许敷衍了事,如果云娘娘不喜欢我送的东西,就唯你是问,成不?”小姐你太强大了!

  “还有……王相公,你怎么了?”樊素发现王子晋的情形有些不对,脸色开始难看了,而根据她对王子晋的了解,这应该还没有触及到他的警戒线才对。

  王子晋抬着头,看了看眼前店铺的匾额,冷声道:“这间铺子,原本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