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有人说,念一辈子书能遇到一个好老师就烧香念佛了。这种观点我深表赞同。好老师就如同好女人一样,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上初中后的我,没能再遇上像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沈芳那样善解人意且富有艺术气质的女老师了。我们的班主任是个长着满脸络腮胡的肥胖男人。我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屠夫”。
张屠夫在初中二年级时担任我们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张屠夫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到教师进修学校混了张大专文凭后,他父亲江阳县教委张主任把他弄进了江阳二中误人子弟。张屠夫身高不足一米七,体重接近二百斤。张屠夫尽管貌不出众,但他娶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妻子。张屠夫和她妻子的婚纱照被县照相馆当作样本像一幅画那样挂在橱窗里,供路人欣赏。有人用粉笔在橱窗玻璃上给这幅照片命名为:美女与野兽。我也慕名去欣赏了那幅照片。看完之后我在玻璃上“野兽”两个字后面打了个括号补充说明:一头穿着西服的猪。
初二那年我心里充满了仇恨。我口袋里总是揣着水果刀。张屠夫在上面讲课,我在下面用水果刀虐待课桌。身为班主任的张屠夫是绝不允许他们班上的学生在他眼皮底下玩刀的。因为水果刀是个危险的东西,它不但能削水果,还能削人。
张屠夫冲到我身边,把他肥厚的手掌伸到我鼻子底下,说,拿来。我朝他妩媚一笑,很顺从地摸出那把水果刀放到他手上。张屠夫将刀塞进他的裤兜里,大声宣布:没收了!那一年,张屠夫以同样的方式没收了我二十几把刀。每次他要我把刀交到他手上,我都很温顺地照做不误。如果张屠夫不是个瞎子的话,他应该能发现我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冷了。我决定在他没收我第三十把刀的时候把刀捅进他的心脏里去。如果是那样,我真替他惋惜呀。他漂亮的妻子那么年轻就成了寡妇。
张屠夫应该感谢冯江阳。冯江阳提前从劳教所里出来救了他一命。冯江阳出来后我对水果刀失去了兴趣。我不再玩水果刀了。我开始玩爱情。
初二下半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的父亲冯江阳又回到了他的钟表店里。刚解除劳教的冯江阳每天循规蹈矩地生活着,这让我很欣慰。我又恢复了在女人面前的羞涩感。我开始关注自己的长相了,每天长时间地在镜子前面驻留。我发现很多书中形容男子相貌英俊最常用的词是“浓眉大眼”。这让我很失望。我的眼睛原本是很大的,可惜没有注意保护,上小学五年级时我就变成了近视眼。此外,我发现我的眉毛也不是很浓,颜色也不够黑。眼睛小是没办法弥补的,但眉毛淡或许还可以挽救。每天上学之前,我都会找来一瓶墨汁,用毛笔蘸着均匀地抹在眉毛上。我对着镜子一照,发现自己果然精神了许多。我对自己的长相之所以如此吹毛求疵耿耿于怀是因为我喜欢上了我们班上的语文科代表。
语文科代表史亚萍比我大两岁。女孩比男孩发育得早,她比我高出半个头来。我不也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女孩,我似乎并没有恋母情结。史亚萍算不上史亚萍的家住在县人民医院,而我家在医院斜对门住着。
我上初二那年,江阳二中的围墙被人掏了一个洞。我们可以从洞中穿过走田间小路回家。走小路并不能节省很多距离,甚至有可能比走大路更费时间。小路泥泞大路平坦,但我们班上的学生很多都选择走小路回家。我想,原因只有一个:小路更亲近自然。我的朋友张彭也喜欢走小路。不过他没有我这么多诗意。他喜欢搞恶作剧。
他跑到我前面去,蹲下来假装系鞋带。他把小路两边茂盛的茅草捆在一起做成一个不易察觉的路障,有一回眼睛近视的我就中了他的圈套,被草泮倒后跌到路边的水稻田里去了,长裤上被水浸湿了一大截,乍一看像把尿撒在裤裆里了。
史亚萍也喜欢走小路。女孩子心细,她就从来没被张彭的路障泮倒过。小路两边有很多农田,也有几个种着莲藕的池塘。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张彭像往常一样,跟在史亚萍后面回家。我们惊喜地发现池塘里开满了荷花。出于女孩爱美的天性,史亚萍被池塘中间含苞欲放的荷花吸引了。
她站在池塘边上,伸手想摘一朵下来,可惜那些荷花都长在池塘中间,她根本够不着。她转过身来无奈地看着我们。张彭说,这塘里有蚂蟥,我可不敢下去。其实我明白张彭并不怕蚂蟥,他知道我喜欢史亚萍,因此想把献殷勤的机会让给我。
我把书包扔到草地上,自告奋勇地趟下了水。塘里的水并不深,但淤泥淹没了我的膝盖。我摘下一朵洁白的荷花后,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将腿从淤泥里拔出来了。
张彭见我直挺挺地站在池塘里一动不动,便问我是不是也想栽在池塘里等女人来采摘。我咬牙切齿地骂道,眼瞎了,还不下来帮我把脚从泥巴里扯出来!张彭跳下水使劲拉了我一下,我的脚是拔出来了,可是张彭用力过大,借着惯性,我四脚朝天地摔倒在两尺深的泥水里。
我下意识地伸手抹了抹眼睛,发现手上一片漆黑。原来池塘里的水将我涂在眉毛上的墨汁浸湿了,黑水顺着我的脸颊源源不断地淌下来。面对张彭惊愕的眼神,我咳嗽了一下,说道,这塘里的水真脏,简直比墨汁还黑。
那是我第一次送花给女人。这朵来之不易的荷花后来被史亚萍写进了作文里并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虽然她在文章里并没有指名道姓地提到我,只是说“一个好心的男生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帮她摘到了这朵花”,我还是很感动。
如果我和史亚萍继续同学下去的话,我们之间也许还真有可能会发生点什么。遗憾的是,念完初二后我留了级。我母亲赵巧云认为我年纪小,偶尔留一次级不是什么大问题。我那时在班上的成绩很差,期末考试除语文外其他全部不及格。我和张彭的缘分从此终结。张彭没有留级。他继续呆在那个班上直到初中毕业。张彭初中毕业后进了职业高中,和我彻底失去了联系。几年前我听人说他在国道边上开了一家餐馆,似乎和黑道还有些瓜葛,也不知是真是假。
留级后的我来到了另一个班上。这个班精英云集,江阳县小学升初中考试总分前十名有八个在这个班上。
留级之后的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到应试教育的学习当中。那一年在我漫长的读书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每天下晚自习后,我都会坐在台灯下,全神贯注地做各种各样的习题。每天晚上都是在我母亲赵巧云再三催促下我才去睡觉。夏天蚊虫叮咬,我倒一桶水,将脚放到桶里面,这样蚊子就无法偷袭我的下半身了。期末统考我的各科分数都接近满分。我的总分位居全县第一,比排名第二的那位要多出将近一百分。如果我的这种读书劲头能坚持下去的话,我很有可能会成为今后的全国高考状元。然而,这种悬梁刺股的读书生活相对于我而言是短暂的,昙花一现的。
进入高中后,我就开始懈怠了。我的天赋都转移到了玩上面。我迷上了电游和台球。我买一块游戏币可以在游戏机前坐上一整天,从第一关打到最后一关。我惊人的游戏技巧让电游室的老板们感叹他们连电费钱都挣不回来。自从迷上台球后,我的左手一天到晚都是白颜色的。上面沾满了厚厚的滑石粉。我玩了半年台球后在同龄人里面基本上就没有对手了。年少气盛的我开始利用台球赌博。先是和别人赌几根烟,后来发展到赌钱。从五块到十块,再到五十块。我最多的时候和人打过一千块钱一局的。
电游室和台球室是地痞流氓们的乐园。这些无业游民们通过喝学生的血赖以生存。他们抢学生们的游戏币并搜他们的身。他们找学生索要保护费,不愿出钱的肯定免不了挨打。说实在话,我刚开始到这些鱼龙混杂的地方玩的时候也有过这方面的顾虑,担心自己被偷被抢被打。
有一回我和同学袁旭东在电游室里刚买的游戏币就被一伙人抢了。这群人的年龄明显比我们要大上好几岁,其中有几个人手臂上还有醒目的纹身,一看就不是善类。遇到这种事情,最为明智的办法是沉默是金。不但不能跟他们争吵,还要把头低下来,眼睛瞄着自己的鞋尖。你如果朝他们看的话他们会认为你用眼睛瞪他们,是不服气的表现。轻则赏你两巴掌,重则拳打脚踢。
我的同学袁旭东被抢之后老老实实地把头低了下来,温顺得像只猫。这不能怪他。袁旭东是从外地搬到江阳县城来的,虽然他父亲在江阳一幢七层楼高的宾馆里当经理,可他在这儿人生地不熟,怎么敢去招惹这些地头蛇呢?我则不同了。我在江阳县城土生土长,打不过他们的话我还可以逃跑。我熟悉这儿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胡同,我相信我一且跑出去没人能够抓到我。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那群人中一个老大模样三十岁左右的人走过来,把刚才从我们手上抢走的十个游戏币塞到我手里。我疑惑不解地望着他。他说,你是冯江阳的儿子吧?我去过你家几次,那时你才这么点高。他把手伸到胸前比划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去,冲着那伙人嚷道,这是我老大冯江阳的儿子,以后你们谁敢欺侮他别怪我小黑翻脸不认人。我猛然想起来冯江阳几年前曾经用气枪误伤过一个叫小黑的人,后来和他成了忘年交。这小黑几年不见,已经成长为大哥级人物了。
那是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在外面沾冯江阳的光。我的同学袁旭东敬畏地看着我,他没想到我父亲有这么大的面子。此后我无论光临哪家电游室再也没人来招惹我了。非但如此,我在江阳街上也慢慢拥有了自己的名号。我那时眼睛已经高度近视,鼻梁上总是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戴着近视眼镜闯江湖扬名立万的人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他们给我取了个名号叫:瞎哥。这个名号听上去多少有些戏谑的成分,但再怎么说咱也成了大哥。既然做了大哥,那就不能不收几个小弟。我的小弟们都是我的高中同学。比如袁旭东、王勇,此外,还有毛狗。
江阳二中有四狗。公狗,狼狗,豺狗和毛狗。前三狗都以打架亡命无人敢惹而著称。至于毛狗,只因他姓毛名苟,又长着满头卷发,因此别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毛狗”。江阳二中的新生不明底细,以为这毛狗也是一英雄人物。其实毛狗的性格比娘们还温顺,见谁都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除了成绩不怎么好外基本上没有其他毛病。进入高中后不久,我急于成立自己的帮派,需要补充大量新鲜血液。明知这毛狗浪得虚名,也顺便把他拉入了伙。
那时江阳二中帮派林立,矣中势力最大名声最响的要数高一年级的龚洪军组成的“斧头帮”。龚洪军外号“公狗”,身材矮小面颊消瘦,长着一对三角眼。就是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和高三补习班的学生打架,用饭盆把对方三个人砸进了医院,自己安然无恙。龚洪军仇家太多,为了防止别人报复,他购置了几把可以随身携带的消防斧给他的死党们一人发一把。这些斧头没事的时候就藏在课桌里或者宿舍的枕头下面。
像龚洪军这样的亡命之徒不是我可以拉拢得了的。我的那些兄弟包括我本人都不是打架斗狠的材料。因此虽然我们装模作样地成立了帮派,但很少有刀光剑影腥风血雨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做的最多的坏事就是打牌。高一和高二我们基本上没有上过晚自习。我们那个糊涂班主任据说在外面跟人合伙开办了一家企业,一个礼拜难得见上几回面。
毛狗的家离学校最近,每天晚上我们都准时去他家集,合。毛狗的父母都在一家效益不怎么好的厂里上夜班,晚上家里基本上没有人。我们打牌从来不打钱的。谁输了就在谁脸上画王八。有时候我们也会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时的电影票价很便宜,都是几毛钱一张。
有一天晚上放的是恐怖片。那部恐怖片据说在某地放映时把一个心脏不好的人活活给吓死了。我的那些兄弟们都没能坚持到最后,有一位只看了开头两分钟就吓得跑出了电影院。我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这并不能说明我比他们都胆大。
我身边坐着一个穿工作服的姑娘,借着电影院里的微光看上去她好像还有几分姿色。从她穿的工作服上判断,这姑娘应该是附近某企业的工人。每当看到承受不了的恐怖镜头的时候,姑娘就把头埋到我怀里,用手使劲掐我的胳膊,好像我是她的救命稻草。那是我长这么大头一次跟异性如此亲近,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想摸摸她的头发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但又没有勇气这么做。我害怕电影放完后她去派出所告我耍流氓。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电影散场后那姑娘若无其事地消失在人群中,我甚至连她叫什么名字都没来得及去问。我对她充满了恨意。我那无辜的胳膊被她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可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看完这部恐怖电影让我付出了一个月不敢单独上厕所的沉重代价。从那以后,我喜欢上了电影院。我到电影院并不一定是去看电影的。我渴望某种艳遇。高一暑假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呆在电影院里。有一次我下手重了点,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呻吟了一声,她猛地转过身来,我以为她一定会臭骂我一顿,没想到她冲我莞尔一笑,又回过头看电影去了。在她转身的一瞬间我发现她是个绝色美女。我心里像千万只蚂蚁在啃食。我想和她交朋友可是实在开不了口。电影散场后我跟着她走进了一家工厂的家属楼里。我在楼下转悠了好半天也沒见她出来。我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回家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在这个城市发现了越来越多美得让我叹息的女孩。一方面我憎恨自己的胆怯和懦弱,另一方面我也明白即使我胆子够大也于事无补。人生就是如此无奈。爱情是自私的,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培养和呵护。美女有许多,而我却只能拥有一个。在你得到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