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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吹章:悖道人籁不及地籁(1)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2119

子綦曰: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耶?其未尝有言耶?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

今译

子綦说:人籁之言异于地籁之吹。大知小知虽有所言,但其所言总是游移无定。无定之言果真可算有言?抑或未曾有言?他们以为人言异于鸟鸣,能否有所辩护?抑或无法辩护?

第十节:“言非吹”卮言,阐明悖道人籁不及地籁。奥义藏于“其所言者特未定”。

前两章分论吹、言之后,言吹章进而合论言、吹之异。

“言非吹”兼及言、吹,因此“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晦藏省略“吹者有吹,其所吹者皆有定”。

大知小知总是盲目自信:人类有心之言,不仅异于而且必定胜过雏鸟无心之鸣。然而庄子认为,言、吹固然有异,人籁胜过地籁则未必。物类无心无知无我,故其所吹皆有定,无不被动应和天籁;人类有心有知有我,故其所言皆未定,往往主动违背天籁。因彼人之取而取、为争权夺利而不断改变言说主旨的大知大言、小知小言,不及地籁无心之吹。

子綦曰: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今译

子綦说:天道被什么遮蔽而有了真伪?人籁被什么遮蔽而有了是非?真道隐藏于何处而不再显现?至言隐藏于何处而不被认可?真道被小成的伪道遮蔽而隐藏,至言被华美的言辞遮蔽而隐藏。所以有儒墨的相互对待之是非,以对方所非为是,以对方所是为非。必欲以对方所非为是,以对方所是为非,不如彰明天道。

第十一节:“儒墨”卮言,挑明“内七篇”锋芒所指。奥义藏于“儒墨之是非”。

论毕大知小知“所言未定”,子綦进而申论其恶果:“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道恶乎隐而有真伪?……道隐于小成”意为:大知小知把“小成”之术拔高为“道”,导致了“道”有“真伪”。大知小知信奉“以君为父”,事奉“假君假宰”;至知至人信仰“以天为父”,尊崇“真君真宰”。

“言恶乎隐而有是非?……言隐于荣华”意为:大知小知凭“荣华”之言争事君主,导致了“言”有“是非”。大知小知坚执“此是彼非”,只有“是其所非”、“非其所是”的伪是非。至知至人超越“此是彼非”,才有“然于然,不然于不然”的真是非。

因表述原理所需,以及晦藏其旨所致,从《逍遥游》到《齐物论》本节之前,庄子均未点破“内七篇”锋芒所指的“夭阏大知”究竟指谁,本节“儒墨之是非”则予挑破:所谓“夭阏大知”,就是鼓吹伪道、争事君主的儒墨大知。庄子规劝他们“莫若以明”,但是暂不解释何为“以明”。

子綦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今译

子綦说:无物不是“彼”,无物不是“此”。从“彼”的角度无法看见“此”之“是”,从“此”的角度方能认知“此”之“是”。所以说“彼”相对于“此”而存在,“此”也相对于“彼”而存在。“彼”、“此”,是同生的言说。尽管如此,“彼”、“此”同生同死,同死同生;可以同时认可,也可以同时不认可;因循“是”就是因循“非”,因循“非”就是因循“是”。所以圣人都不因循,仅仅观照以天道,亦即仅仅因任绝对之是。

“此”也是“彼”,“彼”也是“此”。彼也有一己之是非,此也有一己之是非。果真有彼、此之分吗?果真没有彼、此之分吗?彼人、此人一起丧忘匹偶对待,即可抵达天道的枢轴。枢轴如同圆环的中心,足以因应无穷是非。是也一直无穷,非也一直无穷,所以说不如彰明天道。

第十二节:“彼是”卮言,阐明“彼”有其“是”,“此”有其“非”。奥义藏于“彼是”及“彼是莫得其偶”。

论毕“儒墨”伪道,子綦进而申论“以明”真道。

上文已把“彼此”、“偶我”综合为“彼我”,隐斥以“我”为“此”的主体自执;本节又把“彼此”、“是非”综合为“彼是”,隐斥以“此”为“是”的主体自执。

“偶我”、“彼此”、“是非”,是异名同实的三组相关对词。“彼是”之“是”,既为“是非”之“是”,又兼寓“彼此”之“此”、“偶我”之“我”。“彼是莫得其偶”之“偶”,既为“偶我”之“偶”,又兼寓“彼此”之“彼”、“是非”之“非”。“丧我”就是超越“我此是”,“丧偶”就是超越“偶彼非”。“有我”就是坚执“我此是”,“有偶”就是坚执“偶彼非”。

“因是”意为:因循“我”、“此”必有之“是”。“因非”意为:因循“我”、“此”必有之“非”。“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其所言者特未定”的两种表现:“有我有偶”的大知小知,忽而从“因是”转为“因非”,忽而从“因非”转为“因是”。“丧我丧偶”的至知至人,达至“因是以明”、“照之于天”的“道枢”,就不会被“无穷”的“我此是”、“偶彼非”牵着鼻子走。

末句“故曰莫若以明”,说明本节是对“以明”真道的展开,但是仍不点破何为“以明”。

子綦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