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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彼章:至知至人独待天籁(1)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2215

子綦曰: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耶?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耶?尔果非也耶?其或是耶?其或非也耶?其俱是耶?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耶?

今译

子綦说:假如我与你辩论,你胜我,我不胜你,你果真是,我果真非吗?倘若我胜你,你不胜我,我果真是,你果真非吗?难道必有一是?难道必有一非?抑或彼此皆是?抑或彼此皆非?我与你不能相互知解,可见人必禀受物德之昏暗。吾人让谁公正裁断?让观点同于你者裁断,既然观点同于你,怎能公正裁断?让观点同于我者裁断,既然观点同于我,怎能公正裁断?让观点异于你我者裁断,既然观点异于你我,怎能公正裁断?让观点同于你我者裁断,既然观点同于你我,怎能公正裁断?既然你与我和任何人,都不能相互知解,岂非唯有独待彼岸天道?

第二十六节:“待彼”卮言,阐明独“待彼”道。奥义藏于“人固受其黮暗”及“待彼”。

至知章、无知章阐明顺道人籁高于地籁并予超越之后,待彼章再次转回卮言,最后阐明对“天籁”的终极信仰。

本节末句之前不无饶舌的准备性辨析,意在避免“彼”道被误解为“彼”人,因此不厌其烦地一一穷尽“彼人”的所有逻辑分岔并予排除,得出末句之结论:“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耶”。“待彼”之“彼”,即《大宗师》“一化之所待”之“道”。

“待彼”二字,把庄学分为“此岸俗谛”、“彼岸真谛”两部分,堪称“内七篇”之道枢。此岸俗谛就是“物德相对”,彼岸真谛就是“道极绝对”:有是有非、物德相对的“彼”人,不可能“正”人籁之“是非”;唯有独是无非、道极绝对的“彼”道,方能“正”人籁之“是非”。

“待彼”又是对《逍遥游》所问“恶乎待”的终极回答。《逍遥游》贬斥大知“犹有所待”,反问“恶乎待”而未予回答,《齐物论》则两次做出隔篇回答,使前篇之反问,奇妙地变成后篇之设问。上篇之“待尽”,以“至待无待”之俗谛义回答“恶乎待”:无待外物,唯待尽年。下篇之“待彼”,以“至待无待”之真谛义回答“恶乎待”:无待此岸之物,独待彼岸之道。

信奉伪道的儒生郭象,为了否定“道”之存在,无视庄子一一排除“彼人”的所有逻辑分岔,仍然一意孤行地谬解“待彼”之“彼”为“彼人”。旧庄学岂敢在这根本之处否定郭象?于是无一例外盲从郭象。

意外的是,在穷尽逻辑分岔的准备性辨析中,思维绵密的庄子竟然画蛇添足地虚增了一条不存在的逻辑分岔:“同乎我与若者”。“我”与“若”辩论的前提是见解不同,因此“同乎我与若者”不可能存在。我不禁猜想:庄子犯下如此匪夷所思的低级错误,是否现身说法,乃至以“身”殉“道”?或许庄子意在表达:本节对人类知识状况所下终极断语“人固受其黮暗”,适用于一切人,包括小知、大知、至知,甚至庄子本人。“黮暗”此岸与“澄明”彼岸之间的绝对鸿沟,无人能够逾越。

“黮暗”是“以明”的对词,也是物德与天道的根本差异。道如太阳,故纯阳无阴,独明无暗,独是无非;万物被照,故有阳有阴,有明有暗,有是有非。“万物皆照”,故物皆有德,无德不亮。然而物德之亮非自亮,实为天道之光照亮——向道之处“以明”,悖道之处“黮暗”。“明”、“光”、“亮”之关系,一如“音”、“声”、“响”之关系。万物欲弃暗投明,转阴为阳,因是以明,不能像俗君僭主那样自欺欺人地自居“德进乎日”,也不能像大知小知那样大言炎炎地自夸“万物皆备于我”,只能“葆光”:葆养道之澄明分施万物的德之微光,同时自知每物固有之“黮暗”。

子綦曰: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蔓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境,故寓诸无境。

今译

子綦说:造化之声被万物倚待,又似不易倚待。和合万物以道极,因任天道而推移,以此穷尽小年。丧忘人类小年,丧忘人道小义,方能振拔于道无之境,寄身于致无之境。

第二十七节:“寓诸无”卮言,阐明庄学至境“至知无知”后件“无知”的“致无”原理。奥义藏于“振于无境,故寓诸无境”。

论毕“独待彼岸之道”,子綦进而申论此岸万物之间的“相待”与“不相待”。

“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意为:此岸万物,无不独待彼岸之道;万物之间,似“相待”实“不相待”。此岸地籁、人籁,无一不是彼岸天籁之回声;不同地籁、不同人籁之间,似“相待”实“不相待”。“化声”即“造化之回声”,亦即“天籁之回声”。天籁不可得而闻,可得而闻者,均属万物各据所禀物德回应天籁之声:万千不同的地籁,纷繁歧异的人籁。

“和之以天倪,因之以蔓衍,所以穷年也”意为:对于天然不齐的人籁,无须修齐治平强制齐一,只须“和之以天倪,因之以蔓衍”,听其“吹万不同”,任其穷尽天年。

“忘年忘义”意为:年有小大,德有厚薄,彭祖也好,殇子也罢,每物在穷尽天年的生命历程中,无须焦虑生死寿夭,因为物我并生,万物齐一。此我之死,即彼偶之生;此物之毁,即彼物之成。

末句“振于无境,故寓诸无境”,是旧庄学不知所云的疑难处。两句之“无”均指“道无”,即道之体。“振于无”是终极理想,即向往道无;“寓诸无”是毕生实践,即趋近道无。两者是义理递进的因果关系,所以用“故”字连缀。旧庄学谬解为语义重复的并列关系,完全不通。全句意为:因为“振于”彼岸的终极目标——道无,所以“寓诸”此岸的毕生修行——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