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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谛易知,天刑不逃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1687

老聃死,秦佚吊之,三号而出。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耶?”

曰:“然。”

“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至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祈唁而唁,不祈哭而哭者。是遁天悖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脂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今译

老聃死了,秦佚前往吊丧,号哭三声而出。

老聃弟子问:“你不是夫子的朋友吗?”

秦佚说:“是啊。”

老聃弟子又问:“那么如此吊丧,可以吗?”

“可以。我原以为老聃弟子当属至人,现在始知并非至人。刚才我进去吊丧,有老人恸哭老聃,如同恸哭儿子;又有少年恸哭老聃,如同恸哭母亲。他们聚会于此,必有不愿吊唁而假装吊唁,不愿恸哭而假装恸哭者。这是逃遁天道,悖逆实情,忘了生命受自天道,古人称为逃遁天道之身刑。当初得生而来,是夫子之时命;如今得死而去,是夫子之顺化。安于时命而顺处物化,哀乐不能入于德心,古人称为天帝解除倒悬。油脂作为柴薪虽会燃尽,火种却会传递下去,而不知何处是尽头。”

第三寓言“老聃之死”,是“天刑”寓言和“德亏”寓言。奥义藏于“遁天之刑”、“安时处顺”。

“右师刖足”寓言形象阐明“人刑必逃”,已经兼及不逃“天之心刑”——“天池”之以池限德。“天人四刑”既明其三,“老聃之死”寓言遂进而阐明不逃“天之身刑”——“天年”之以年限寿。

老聃死,其友秦佚来吊丧,不肯就范“人之心刑”,不愿遵循“名教”的烦琐丧礼,然而因应外境又“简之而不得”,只能“有所简”地行于当行,“人哭亦哭”地干号三声,即止于当止,希望俗耳满意。

不料老聃弟子竟不满意,认为秦佚既为老聃之友,吊丧怎能如此敷衍?老聃弟子之诧异,更令秦佚诧异,遂毫不客气地面斥老聃弟子:“始也吾以为至人也,而今非也。”他原本以为老聃弟子必为知行合一、保身葆德的全生真人,不料竟是知行相悖、德亏身全的亏生假人。于是索性连带批评刚才入吊时所见:老聃的亲友乡邻,年老者像丧子那样哭,年少者像丧母那样哭。这些人聚在这里,必有不愿吊唁却假装吊唁者,必有不愿哭泣却假装哭泣者。逃遁“天之身刑”,是为“遁天”。违背德心真情,是为“悖情”。忘了生命受自何处,忘了真德禀承于道,是为“忘其所受”。庄子在“遁天悖情”之后重言“遁天之刑”,点明“人之刑”、“天之刑”均分身心,共计“天人四刑”。

随后秦佚代友训诫弟子。“适来,夫子时也”阐明:人不能选择出生时地。尽管近乎废话,但有无数愚人抱怨生不逢时,生不逢地。“适去,夫子顺也”阐明:人不能逃避自然死亡。同样近乎废话,但有无数愚人妄想长生不死,逃死求仙。“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阐明:勘破生死,向死而生。“帝之悬解”阐明:“终其天年”而“物化”,是天帝让人生俗务得以解脱。“脂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阐明:物德“有涯”,天道“无涯”;个体生命之火会像油脂、柴薪那样燃尽,群体生命的火种却会代代传递,不知尽头在哪里。篇末“不知其尽”,回应并超越篇首“吾生有涯”。

“老聃之死”寓言,再次形象阐明“真谛易知,俗谛难行”,重心是“真谛易知”。老聃弟子虽闻真谛,知行相悖;有技无道,身心偏养。虽逃“人之身刑”,未逃“人之心刑”,遂成德亏身全的亏生假人。

同时形象阐明“天刑不逃”:假人违背内心真德,因应外境失当,迎合俗情过度,当众表演假戏真做,无真情却貌似有真情;真人因循内心真德,因应外境得当,尊重俗情有度,不愿当众表演真情假做,有真情却貌似无真情。

“老聃之死”也是收煞全篇又笼罩全篇的总寓言。庖丁虽有真实原型,却是庄子虚构的理想全生真人。老聃才是庄子之前的博大全生真人,是不善善、不恶恶、逃名逃刑、至知无知、知止不殆、终其天年、不中道夭的真实范例。以老聃之死为喻,意在阐明:全生真人,同样其生有涯,而且不逃天刑。以老聃弟子为喻,意在阐明老聃箴言:“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老聃弟子亲聆全生真人教诲,尽闻真谛,却如同未闻,知行相悖;因应外境不能因循内德,不异众人。世上之所以真人少而假人多,正是因为知真谛易,行俗谛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