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刘安版新增二十三篇

书名:庄子复原本本章字数:1524

刘安酷爱魏牟版《庄子》初始本,于是广泛搜罗魏牟以后、刘安以前的慕庄后学所撰之文,增补编纂《庄子》大全本。

刘安版《庄子》大全本,全部保留魏牟版《庄子》初始本。对于魏牟版“内篇七”,不增不减。对于魏牟版“外篇二十二”,则增补慕庄后学所撰、符合刘安特殊政治意图的六篇《骈拇》、《马蹄》、《刻意》、《缮性》、《在宥》、《天道》,变成刘安版“外篇二十八”。又创设魏牟版没有的杂篇,收入慕庄后学所撰《说剑》、《渔父》等十四篇,新增刘安版“杂篇十四”。

魏牟编纂《庄子》初始本,不追求形式主义数字。收入庄撰“内篇七”,未对七之意味予以神秘化。所以收入弟子、再传弟子所撰“外篇二十二”,并非七的倍数。

刘安编纂《庄子》大全本,却追求形式主义数字。以庄撰“内篇七”为基数,把“外篇二十二”增至“外篇二十八”成其四倍,创设“杂篇十四”为其两倍,合计七七四十九篇。四十九不仅是“内篇七”的七倍,又符合“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的周易蓍占法,遂成刘安予以神秘化的预定之数,为此不惜降低质量,收入若干劣篇。

刘安自撰的《庄子后解》、《庄子略要》等“解说三”,并非大全本之正文,仅是大全本之附录。刘安并无伪托庄撰、伪托庄门弟子所撰之意。其证有四:

其一,“解说三”不计入神秘化的预定之数“七七四十九”;

其二,标明其分类,仅是“解说”;

其三,标明其篇名,是《〈庄子〉后解》、《〈庄子〉略要》等,以明此为后人所解、所撰,决非庄子自解其书,自撰提要;

其四,又将“解说三”编入《淮南子·外篇》,以此标明知识产权归其所有,暗示《庄子》大全本为其编纂。

刘安版于魏牟版之后百年成书,包含魏牟版所有篇目,比魏牟版多二十三篇、五六万字,因此取代魏牟版,导致后人对魏牟之生平事迹,生存年代,身为庄子再传弟子,编纂《庄子》初始本,一概不知。后人同样不知《庄子》大全本的编纂者是刘安,原因仍与刘安遭到政治迫害有关。

稍后于刘安的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曰:“庄子著书十余万言。”稍后于司马迁的刘向《别录》、刘歆《七略》曰:“《庄子》五十二篇,宋之蒙人。”司马迁、刘向父子对刘安编纂的《庄子》大全本、刘安撰著的《淮南子》均曾寓目,未必不知《庄子》五十二篇之“解说三”又见《淮南子》外篇,未必不知“解说三”必为刘安所撰。或许因为刘安被汉武帝诬以谋反而自杀,导致刘安编纂《庄子》大全本成了不宜提及的政治禁忌,因此司马迁才不得不含糊其辞曰“庄子著书十余万言”,刘向父子才不得不含糊其辞曰“《庄子》五十二篇,宋之蒙人”。

西汉政治禁忌,东汉无须避忌。然而东汉初年的班固撰著《汉书·艺文志》,照钞刘向父子曰:“《庄子》五十二篇,名周,宋人。”东汉末年的高诱曾注《淮南子内篇》,竟然不知《庄子》五十二篇之“解说三”又见《淮南子》外篇,必为刘安所撰,其注《吕览·必己》所引《外篇·山木》“庄子行于山中”,仍然照钞刘向父子、班固曰:“庄子名周,宋之蒙人,著书五十二篇,名之曰《庄子》。”至此,庄子撰著五十二篇,遂从西汉的含糊其辞,变成东汉的明确论断。

司马迁、高诱对庄子并不敌视,刘向、班固却对庄子颇为敌视。刘向《别录·孙卿书录》抨击庄子曰:“庄周滑稽乱法。”班固曾著《难庄论》,《汉书·古今人表》又把“严周”、“魏牟”列于第六等“中下”,等第比《古今人表》采信收入的庄周、魏牟虚构的寓言人物低下甚多。刘向、班固既无庄学常识,史识又不高明,所以班固《汉书·艺文志》又照钞刘向父子曰:“公子牟,魏之公子也,先庄子,庄子称之。”与外篇《秋水》著录的魏牟称赞庄子相反。

无论是由于客观环境有异,或是主观好恶不同,两汉大知最终一致妄言“庄子著书十余万言,五十二篇”。这一权威谬见遮蔽了刘安编纂《庄子》大全本的确凿史实,误导后世两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