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十二、南来白手少年行——金庸篇(1)

书名:寻找中国之美:少年江南行本章字数:2877

先生说

这是金庸出生,度过了童年、少年时代的村庄,但这个新造的庭院,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是他的伤心之地,他南下香港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晚年回过海宁,回过袁花镇,但没有回到这个村庄,“金庸旧居”是一个金庸未见过的新居,他记忆中的旧居早就消失了。多年战争,政权更迭,这个五百多年的望族、曾经科甲鼎盛的“江南有数人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但有一副对联他带去了香港:

竹里坐消无事福,花间补读未完书。

那是金庸的祖上查昇——康熙年间的翰林书法家留下的笔墨,也许是他对海宁查家的最后一点念想吧。他记得,小时候他们家还挂着一块匾额,其上有康熙皇帝题写的“澹远堂”,边上有九条金龙装饰。从明代起,海宁查家就有人中进士,一直到他的爷爷查文清。他爷爷是1886年光绪年间中的进士,那是他们家最后一个进士。他爷爷做过丹阳知县,他出生那年爷爷就离世了。他爷爷是1923年9月去世的,查家的家谱有记录。金庸在跟日本学者池田大作对话时说,他生下来时爷爷还在,是爷爷给他起的名字。他生平第一份工作是在杭州的东南日报社,浙江省档案馆保存着他入职时填写的表格,上面有他的出生年月,民国十二年3月,他和爷爷相处的时间仅有半年,但爷爷对他的影响是长远的,他后来的武侠小说《连城诀》就与爷爷的故事有关。

在金庸旧居“澹远堂”合影

金庸是海宁查家的后人,可以说,“海宁查家”这个身份是他一生的骄傲,也是他一生背负的重担。在急剧变动的时代里,他父亲遭枪决,他自己则永远地离开了故乡,成为一个异乡人,在香港——他的第二故乡安身立命。如果他一直留在海宁这个村子里,他会成为我们今天知道的这个金庸吗?

我们知道金庸是因为什么?因为“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副对联,这十四个字代表了他十四部武侠小说,包括《飞狐外传》《雪山飞狐》《连城诀》《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白马啸西风》《鹿鼎记》《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侠客行》《倚天屠龙记》《碧血剑》《鸳鸯刀》,唯一一部短篇小说《越女剑》没有放进去,《连城诀》最早的版本叫《素心剑》。超出这个范围的,署名“金庸著”“全庸著”或“金庸新著”等,都是假冒伪劣之作。

如果说查良镛生于1923年,那么“金庸”的诞生则要到1955年。那一年,他第一次使用“金庸”这个笔名连载他的第一部长篇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可以说,金庸在1955年横空出世。在他之前,另一位作家陈文统以“梁羽生”的笔名在写武侠小说。他们俩年龄相仿,都是香港《大公报》的编辑,而且都爱好下围棋。

他们的事业、名声都是在香港建立的。

“南来白手少年行”,这是金庸的一句诗;他年轻时,双手空空来到香港,后来创办了《明报》,成为报业大亨,在寸土寸金的香港拥有一栋明报大厦,他的名字登上了香港富豪榜。他南下时带着一支金不换的笔,带着母语的装备,这是他从少年时开始积累的,也是他一生最大的资本。

作为武侠小说作家、创业成功的报人,金庸就是从这条通往外面世界的小泥路起步的。在少年时代,他就读过不少小说,包括巴金的《家》,包括很多的武侠小说。他八岁开始读武侠小说,民国时期那些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他几乎都读过。在这个小小的村落中读武侠的少年,后来创造了一个水深浪阔的江湖、一个吸引亿万读者的江湖。这个江湖里的生死歌哭、爱恨情仇都牵连着海宁这个乡村的桑林、稻田、小桥流水。一个人一生的因缘际会,常常源于少小时的偶然相遇,如同他最初遇到的那本武侠小说。

小学毕业后,金庸到嘉兴中学读书——所以他熟悉南湖、熟悉烟雨楼——但是只念了一年,抗日战争就爆发了。日本人要打嘉兴,嘉兴中学迁到了浙江丽水碧湖镇上。因此他少年时代就开始了流亡生活,随后失去了母亲。

金庸的一生其实充满了悲剧,少年丧母,青年丧父,中年丧子。他五十多岁的时候,他年方十九岁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一年级的儿子在宿舍里自杀了。那是1976年,《哥伦比亚大学报》有他儿子自杀的报道。人生的很多不幸他都遇到了。他刻骨铭心的人生惨痛都化入到他的作品当中,他笔下的一个个传奇主角几乎都是孤儿。少年时遭逢抗日战争,家国沦丧,使他每每落笔,就不自觉地将同情给了孤儿。这个孤儿情结也是他自身命运的投影。

他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就是关于海宁陈家的故事,那是他幼年时代就听熟的故事。他住在袁花镇,但年年八月十八都去看天下第一潮,常常听到海宁陈阁老家的故事,说陈家的儿子被雍正皇帝换走了,成了乾隆皇帝。这个故事传说了两百年。我少年时看过一本书,书中有一篇论文,是历史学家孟森写的,题目就叫《海宁陈家》。他考证过,这些事情当然不是真的,但是作为一个传说,海宁人愿意相信它是真的。金庸把这个传说变成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武侠故事,《书剑恩仇录》就这样诞生了。一切都有渊源,凡事都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故乡海宁潮涨潮落,这是他一生挥之不去的家园,也给予了他创作的最初灵感。

金庸的文字表达能力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了。小学五年级时,他的老师陈未冬发现他作文写得好,叫他一起办班级的刊物《喔喔啼》。他经常写错别字,“如果”总是写成“若果”,老师专门纠正过他,他一辈子都记得。

可惜这本刊物找不到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是金庸在中学时代发表的三篇作文,这是我十八年前在浙江档案馆的《东南日报》缩微胶卷中找出来的。

他用的笔名是“查理”。我们来读一下他的《一事能狂便少年》:

去年,我的一位好友被训育主任叫到房里去,大大的教训了一顿。训到末了,训育主任对他说:“你真是狂得可以!”

是王国维先生说过罢:“一事能狂便少年。”狂气与少年似乎是不可分离的。他不能勉强自己赶快增加年龄,于是,暑假后不得不换了一个学校。

这位友人是那些有着火热的情绪的人们之一,他做起各种事情都像在拼命。而使他成为我最亲密的友人的,正由于这种性格。因为狂气固然会使保守者感到非常愤怒与厌恶,而冷静同样要使狂气十足的人觉得万分的不可忍耐。对于这个,我和安德雷马罗斯有着相同的见解:“其间发生的误会与不幸,应当归罪于人类的天才,胜于归罪于个人的恶德。”所以我不愿意使自己对这位训育主任有什么不敬的意见,因为我知道我和他几乎相差三十岁的年纪。这种差异是不可超越的。我只以为放弃教育手段而勉强别人增加年龄是一件不值得赞美的事情,并且狂气也不是同他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非常要不得的东西。

“狂气”,我以为是一种达于极点的冲动,有时甚至于是“故意的盲目”,情情愿愿的撇开一切理智考虑底结果。固然,这可以大闯乱子,但未始不是某种伟大事业的因素。像我们不能希望用六十度的水来发动蒸汽机一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业要以微温的情感、淡漠的意志来成就,那是一件太美好了的梦想。我要这样武断的说一句:要成就一件伟大的事业,带几分狂气是必需的。

因为事业的够得上称一声“伟大”,一定是“与众不同”,在开始时,在进行中,顽固者固然看了不顺眼,优柔寡断者也未尝会赞同。于是:劝告来了,嘲笑来了,责骂来了,干涉禁锢也来了。如果不带几分狂气,蔑视别人底意见,不顾社会的习俗,这件事准得半途撒手。假使帕理不是凭着一股狂气,或许到现在,“北极”还没有在地图上出现;爱迪生没有对工作的热狂,这许多造福人类的发明,恐怕也不会由他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