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十二、南来白手少年行——金庸篇(2)

书名:寻找中国之美:少年江南行本章字数:2897

在现在,固然那些假作疏狂、装装才子风流的像晋代的纵酒傲世、披发箕踞的也未始不有,但那已经不值得一哂:就是如陶潜的洁身自好,阮籍的明哲保身底消极狂态,也遭遇到它们底没落了。我们不需要温德莎公爵、安东尼底“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狂,拿破仑、希特勒底征服全世界的狂,因为这种狂气发泄的后果,小则使世界动荡不安,大则将使全人类受到祸害。

我们要求许许多多的,像法国大革命时代一般志士追求自由的狂;马志尼、加富尔的复兴民族的狂,以及无数的科学家、艺术家、探险家等对于真理,对于艺术,对于事业的热狂。

这是他高二时发表的一篇文章,写得很饱满。他区分了几种不同的“狂”,要什么“狂”,不要什么“狂”。题目是现成的,这句诗是哪里借来的?王国维的《晓步》。我们来读《晓步》:

晓步

王国维

兴来随意步南阡,夹道垂杨相带妍。万木沉酣新雨后,百昌苏醒晓风前。四时可爱惟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我与野鸥申后约,不辞旦旦冒寒烟。

这是王国维1904年春写的一首诗。他生于1877年,1904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四时可爱惟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这两句是从唐代诗人韩偓那首《三月》里借来的,只不过他做了一点变动。韩偓的原诗是:

四时最好是三月,一去不回惟少年。

他把“四时最好”变成了“四时可爱”,把“三月”变成了“春日”,把“一去不回惟少年”变成了“一事能狂便少年”。你们觉得他写得好还是韩偓写得好?如果光论这两句,还真是王国维写得好。王国维是清末的人,1904年他从唐人那里借来这两句诗,却又超越了唐人——“一事能狂便少年”。一个1877年出生的海宁人写的诗,被另一个1923年出生的海宁少年借来做了自己文章的题目,也是论题所在。这篇文章被编辑看中了,编辑并不知道这个查理是个中学生,文章发表在当时浙江省最大的报纸《东南日报》的副刊上;这个副刊也很有名,叫笔垒。金庸那个时候在衢州中学读书,当时衢州中学的国文老师中出了多位作家、语言学家,他们经常有文章发表在这个副刊上。金庸也去投稿,并且登出来了,后面他又在这个副刊上发表了几篇文章。

回到那个酷热的夏天,我在浙江档案馆那个缩微胶卷中发现了查理的《一事能狂便少年》,然后又找到了《人比黄花瘦——读李清照词偶感》,还有一篇连载多次的六千字长文《千人中之一人》,论友谊的。单就他发表的这些文章来说,他中学时代在同龄人中就要高出一头。他后来写武侠小说都属于叙述,但他最看重的不是这些用来娱乐大众的作品。他是办报纸的,每天要评论天下大事,国际国内的,那都是议论,他一生吃的是议论的饭。他少年时在《东南日报》发表的《一事能狂便少年》《人比黄花瘦——读李清照词偶感》《千人中之一人》就是议论性质的。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金庸的小学时代,他写过一篇《月云》,我节选了一小部分在这儿,一起来读一下:

一九三几年的冬天,江南的小镇,天色灰沉沉的,似乎要下雪,北风吹着轻轻的哨子。突然间,小学里响起了当啷、当啷的铃声,一个穿着蓝布棉袍的校工高高举起手里的铜铃,用力摇动。课室里二三十个男女孩子嘻嘻哈哈的收拾了书包,奔跑到大堂上去排队。四位男老师、一位女老师走上讲台,也排成了一列。女老师二十来岁年纪,微笑着伸手拢了拢头发,坐到讲台右边一架风琴前面的凳上,揭开了琴盖,嘴角边还带着微笑。琴声响起,小学生们放开喉咙,唱了起来:

一天容易,夕阳又西下,

铃声报放学,欢天喜地各回家,

先生们,再会吧……

唱到这里,学生们一齐向台上鞠躬,台上的五位老师也都笑眯眯的鞠躬还礼。

小朋友,再会吧……

前面四排的学生转过身来,和后排的同学们同时鞠躬行礼,有的孩子还扮个滑稽的鬼脸,小男孩宜官伸了伸舌头。他排在前排,这时面向天井,确信台上的老师看不到他的顽皮样子。孩子们伸直了身子。后排的学生开始走出校门,大家走得很整齐,很规矩,出了校门之后才大声说起话来:“顾子祥,明天早晨八点钟来踢球!”“好。”“王婉芬,你答应给我的小鸟,明天带来!”“好的!”

男工万盛等在校门口,见到宜官,大声叫:“宜官!”笑着迎过去,接过宜官提着的皮书包,另一只手去拉他的手。宜官缩开手,不让他拉,快步跑在前面。万盛也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两人走过了一段石板路,过了石桥,转入泥路,便到了乡下。经过池塘边柳树时,万盛又去拉宜官的手,宜官仍是不让他拉。万盛说:“少爷说的,到池塘边一定要拉住宜官的手。”宜官笑了,说:“爸爸怕我跌落池塘吗?万盛,你去给我捉只小鸟,要两只。”

我们先念到这里,“走过了一段石板路,过了石桥,转入泥路,便到了乡下”,也就朝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村里来了。沿着泥路一直走过来,要经过池塘边柳树,现在是一片桑林,刚才来的路上大家都看到外面的桑林了。

“宜官”是金庸的小名,“宜”就是“二”,他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哥哥,他是二官;“官”在这一带就是小孩、儿童的意思,这里的人都叫他宜官。

一九三几年的冬天,也就是他十来岁的时候,他在袁花镇的龙山小学堂读书。他回忆起放学时的那个场景,还有他们唱的歌,都很美,这让人不禁想起李叔同的那首令人难忘的《送别》。他走过的石板路、泥路,他熟悉的池塘、杨柳,他喜欢的小鸟……在时间中没有变得模糊,但那个被长工拉着手的“宜官”已垂垂老矣!

平淡如水的回忆,是他晚年的文字,与他中学时写的《人比黄花瘦——读李清照词偶感》《一事能狂便少年》那种锐气的文字已大不一样了。

我们再来读一下他1949年写的《听不到那些话了》。这是一篇怀念文章,当时《大公报》总经理胡政之先生去世了。他到香港,就是去跟胡政之的,但没有多久,胡政之就生病回上海治病了,第二年就去世了。消息传来,他写了这篇《听不到那些话了》。我们来读最后一段:

去年,也是在这个季节,也是这种天气,胡先生离开香港。我站在报馆宿舍门口,看着他一步一步走下坚道的斜坡。临别时他说:“再会。”我问他:“胡先生,你就会回来么?”他说:“就会回来。”说了淡淡的一笑,我从这笑容中看到一种凄然的神色,我立在门口呆了许久,心中似乎有一种不祥的对命运无可奈何的

预感,果然,他永不会再回来。这些话也永远不会再听到了。

文章的题目是《听不到那些话了》,结束在“这些话是永远不会再听到了”。这篇悼文写得非常漂亮,非常饱满,非常有感情,仅仅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来,有许多细节的回忆。去年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天气,胡政之先生离开香港,金庸送他的时候,他一步一步,从那条坚道斜坡走下去;临别的时候,虽然胡先生说他还会回来,但是金庸从他淡淡的笑容里看见的是一种凄然的神色,他在门口呆了许久,心中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一天果然来了,胡先生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文章充满深情,金庸的深情都是在细节里面体现出来的,都是在对话、场景中,而不是说一番“胡先生,我多么想念你”之类的话。文章没有一句废话,干干净净,所有深情都落在他们互动的情景上面。金庸的文章写得好,写文章就应该这样。难怪他后来一开笔写武侠小说,就写得那么好。从1949年到他开始写武侠小说还有六年,六年后金庸就要横空出世了,这时候还只有查良镛。

游学手册上我选的金庸文章,有不同的署名,查理代表的是中学时的金庸,查良镛代表的主要是青年时的金庸,1955年他开始以金庸为笔名写作,偶尔在报纸上写评论时也会用查良镛,当然他还用过其他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