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十四、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篇(3)

书名:寻找中国之美:少年江南行本章字数:2827

作为诗人,徐志摩也是为美的原则牺牲的人,他是弥尔顿这个序列中的;他是一位永远的诗人,一个在海滩上种花的孩子。他为什么坚持在海滩上种花?因为他有单纯的信仰,单纯的信仰里包含什么?爱、美、自由。就这么简单。他有没有缺陷?有没有败笔?什么败笔?他的原配夫人叫张幼仪,和张幼仪离婚这件事让他饱受非议;到现在,多少年过去了,关于他的争议都还没有过去。但对于徐志摩本人来说,一个在海滩上种花的孩子,他的心思是很单纯的;从孩子的角度,他只选择他自己最喜欢的。胡适作为他的老大哥,是怎么说的?

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对啊,徐志摩认为那两件事都是实现他的“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那两件事指代的就是离婚再婚。正因为他是一个在海滩上种花的孩子,他才会这样做。他曾说起自己早就向原配夫人提出了离婚,早在1922年他在剑桥大学的时候就提出来了。当时他给张幼仪写过一封信,我们就不读了。我们看胡适是怎么说的。

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恳切的信去劝他。……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

梁任公就是梁启超,徐志摩的老师;他认为徐志摩有才华,但是徐志摩所做的这些事情,他并不赞同。徐志摩跟他的原配夫人离婚以后,反而感情更好了,别人就更不理解了,这叫什么?海滩上种花的孩子才会这样单纯,这样让人无法理解。

徐志摩写了一首诗,胡适很喜欢,还把这首诗作为认识志摩的一个窗口。你们说是哪一首?对,《黄鹂》,我们一起读:

黄鹂

徐志摩

一掠颜色飞上了树。

“看,一只黄鹂!”有人说。

翘着尾尖,它不作声,

艳异照亮了浓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

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

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

它飞了,不见了,没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1930年2月

这只黄鹂是谁?就是徐志摩自己。他最后怎么样了?像春光、火焰,像热情,然后化作一朵彩云飞了,不见了,没了。这只黄鹂成了谶语,他自己最后成了这只黄鹂。他在写这首诗的时候,知不知道他会成为这只黄鹂?他不知道。就像他写的那篇文章《想飞》,他知不知道他真的会以如此惨烈的方式飞了?他当然不知道。有人注意到展厅里《想飞》这篇文章的节选了吗?从“飞”到“云彩”,我们先来读一段:

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者”;那不容易见着。我们镇上东关厢外有一座黄泥山,山顶上有一座七层的塔,塔尖顶着天。塔院里常常打钟,钟声响动时,那在太阳西晒的时候多,一枝艳艳的大红花贴在西山的鬓边回照着塔山上的云彩……

“其翼若垂天之云……而莫之夭阏者”这几句引用于庄子的《逍遥游》。接着读:

啊,飞!不是那在树枝上矮矮的跳着的麻雀儿的飞;不是那

凑天黑从堂匾后背冲出来赶蚊子吃的蝙蝠的飞;也不是那软尾巴软嗓子做窠在堂檐上的燕子的飞。要飞就得满天飞,风拦不住云挡不住的飞,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顶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

飞。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我们最初来就是飞了来的,有的做完了事还是飞了去,他们是可羡慕的。但大多数人是忘了飞的,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长再也飞不起来,有的翅膀叫胶水给胶住了再也拉不开,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膀上当铺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真的,我们一过了做孩子的日子就掉了飞的本领。但没了翅膀或是翅膀坏了不能用是一件可怕的事……

好,先读到这里。徐志摩认为什么人会飞?孩子。在海滩上种花的是谁?孩子。写诗的人呢?孩子。一切都是孩子,他就是个孩子。弥尔顿是个孩子,达·芬奇是个孩子,米开朗琪罗是个孩子,牛顿是个孩子,伽利略是个孩子,那些探险家也都是孩子,要不然怎么会去做这种呆子、傻子的事呢,只有孩子才会去做呆子、傻子的事。正是呆子、傻子、孩子三位一体,造就了一个在海滩上种花的人,像徐志摩一样的人。

一个人丢掉了孩子的心,不仅失去了想飞的心,也没了飞的本领,飞不起来了。在海滩上种花的孩子,诗人徐志摩一心想着要飞起来。继续往下读:

……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哪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徐志摩的梦想是什么?飞!飞!最后真的飞了,飞出了这圈子。继续读:

……人类最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

什么样的人最终飞起来了?可不可以说,弥尔顿飞起来了,达·芬奇飞起来了?这篇文章接下来出现了达·芬奇的名字,你们把这段话念出来:

……“这人形的鸟会有一天试他第一次的飞行,给这世界惊骇,使所有的著作赞美,给他所从来的栖息处永久的光荣。”啊,达文謇!

他说的达文謇就是达·芬奇,为什么他会突然提到达·芬奇?对,达·芬奇想造一个飞行器。达·芬奇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人,那个时候还没有条件造出飞机,但是达·芬奇已经在想飞了,想造出一种可以飞起来的东西。所以,徐志摩写到这里就想到了想飞的达·芬奇。我们可以说,徐志摩也想把自己放在会飞的序列里,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弥尔顿他们的序列里,贝多芬的序列里。贝多芬用什么飞起来?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什么飞起来?雕塑、绘画。弥尔顿用什么飞起来?《失乐园》等诗篇。徐志摩用什么飞起来?用飞机吗?飞机掉下来了。他用什么飞起来?用诗,用诗飞起来。好,我们看最后一段:

同时天上那一点子黑的已经迫近在我的头顶,形成了一架鸟形的机器,忽的机沿一侧,一球光直往下注,砰的一声炸响,——炸碎了我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

这篇文章是1926年写的,不料成了对他自己未来命运的预告。他最后坠机,就像这段话说的,炸碎了他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这简直就像一个神秘的预言,这种神秘简直让人无法解释。

这篇《想飞》是徐志摩的散文。他是诗人,也是散文家,他的同道叶公超就说他的散文写得更好,我们来读这段评价:

我总觉得志摩的散文是在他诗之上,他自己却不以为然,他曾说过他的散文多半是草率之作,远不如在诗上所费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