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的救赎(4)
在有惊无险地度过“九龙夺嫡”之战后,“笑面军师”夏秋冬算是过了两年太平日子:业务稳中有进,今年的律师费已经达到了500万,同时,自己也顺风顺水地通过了坤乾所合伙人大会的选举,成为坤乾所新晋的合伙人。当然,更令他高兴的是,他终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成功脱离律界新锐榜,晋升到律界传奇榜。尽管目前他只排在传奇榜第二十八名,影响力却也远高于新锐榜上排第一的刘春了。
为了庆祝自己完成质变,夏秋冬原本带了团队到热带的岛屿游泳,但今早文化传媒法务经理打来的一通电话却打破了他假期的宁静。
他看着手机上公司传来的诉状,微微皱起了眉头,心想:公司什么时候惹到门泊舟这个老家伙了。
原告:龙城奔腾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1:杨天天(杨顶天是其笔名)
被告2:前进出版社
被告3:龙城好书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4:龙城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前进出版社、杨天天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中文简体纸质图书《撩妹圣手》过程中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龙城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对电影《撩妹圣手》的复制、发行和传播;
3.被告前进出版社、杨天天共同在《龙城晚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4.被告龙城好书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停止销售《撩妹圣手》纸质图书;
5.被告前进出版社、杨天天、龙城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0A年,原告与被告杨天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享有对原告创作的作品《把妹达人》的财产权。其中协议5.6条约定,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履行完毕后,被告杨天天不得使用其本名、笔名创作任何一个与《把妹达人》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创作作品,亦不得将《把妹达人》中的人物、情节沿用到日后创作的作品中。
在协议签订后,200B年,被告杨天天未经原告允许通过被告前进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小说《撩妹圣手》,书中大量沿用了《把妹达人》的人物和情节设定,且在图书封面中印有“《把妹达人》新传奇”的宣传语,构成对原告的严重侵权。被告龙城好书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作为《撩妹圣手》图书总代理,负责该书在全国的销售工作。20AB年,被告龙城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同名电影《撩妹圣手》,亦构成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夏秋冬费解地挠了挠头,心想:这杨顶天当初是怎么签了这种霸王条款的?
看来假期得提前结束了。
“你当初是怎么签了这种霸王条款的?”李法山问道。
李法山也收到了诉状。
起诉状只有两页,但他却觉得这薄薄的两张纸极为烫手。
现在的情况是:杨顶天先写了《把妹达人》,然后低价将《把妹达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益全部转让给了奔腾公司,在图书火爆后,由于版权卖得早,杨顶天却并未得到太多实质性的利益。在此情形下,杨顶天另行创作小说《撩妹圣手》,并将该小说的IP卖给了文化传媒拍成同名电影。现在奔腾公司的母公司亿至集团《把妹达人》同名电影上映了,杨顶天在网上对电影破口大骂并发起诉讼,亿至集团决定反戈一击,以奔腾公司的名义另案起诉《撩妹圣手》涉嫌对《把妹达人》的著作权侵权。
状告原著作者侵犯原著的著作权,这种办法真的只有门泊舟才想得到。
“不可理喻!简直不可理喻!”杨顶天不禁气得拍案大骂,“他们居然告我的新书侵犯了我旧书的著作权?!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听起来确实是天方夜谭,但仔细一看也并不是毫无理由。”李法山哭笑不得。
“当时哪儿知道这些啊!都没怎么看合同,喝了顿酒,说签了能给20万稿酬就签了。没想到竟被亿至那帮狗贼如此设计!”杨顶天气急败坏,“李律师,这个官司我们不可能输吧?”
“根据初步判断,我们赢面还是比较大的。”李法山谨慎地说,“首先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著作权法》司法解释,著作权侵权维权应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撩妹圣手》出版是在四年前,电影公映是在两年半以前,因此我们可以主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奔腾公司丧失胜诉权。
“其次,我看过书,虽然《撩妹圣手》里王昊也出现过,但剧情和人物几乎都是全新的,根本不存在对前作的抄袭,我们转让了财产权是没错,但著作权属于人身权,奔腾公司无权剥夺。因此这个官司我们肯定有得打。”
杨顶天闻言稍稍镇定了一些:“那就好。”
“门泊舟这次主动发起进攻,主张赔偿的金额和我们向他们索赔的金额基本一致。说到底,门泊舟他们就是想以打促谈。这反而说明在我们告他们的那起案子里,他们心虚。”李法山继续安抚道。
“但愿如此吧。”杨顶天忧心忡忡。
杨顶天倒不是担心钱,他除了写书还在龙城开了一个情感培训机构,由于《把妹达人》巨大的影响力,培训极其火爆,月流水过千万。相较之下,卖小说挣的那些钱反而还不算什么了。
他只是担心自己不能再继续创作。如果因为这个合同条款导致自己以后都不能进行与《把妹达人》相似的写作,那他的创作之路基本上就被封死了。
“不过为什么这个案子比我们那个案子还要先开庭?”杨顶天问。
“因为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是刘冰。”李法山叹了口气,“此人号称‘金阳法院女魔头’,以开庭快,下判早著称,雷厉风行,说一不二,最近五年结案率年年全市第一,案子分到她那儿,什么都会快些。”
“这么厉害?”杨顶天“啊”了一声,“那她老公可真惨。”
“她这天天起早贪黑工作狂的性子,怎么可能有老公?”李法山哭笑不得,“你要是知道一线城市一线法官的工作状态,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
“哦……”杨顶天摸了摸下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不过在开庭之前,我们可能要先见一个人。”李法山叹了口气。
“谁?”
“文化传媒的夏秋冬。”
在夏秋冬从国外回来的第二天,李法山便约了他见面,见面地点在文化传媒。文化传媒不愧是娱乐公司,为了防止粉丝闯入,门口保安不少,而在进门后,李法山还没走两步呢,就乱花渐欲迷人眼,来来往往的莺莺燕燕看得他眼花缭乱,其中偶尔还有已经成名的艺人。
在这种娱乐公司久了以后就会发现,“美貌”这项令普通人人人称羡的优势,于娱乐圈而言反倒成了最不值一提的基本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