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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什么是音乐欣赏

书名:家庭钢琴启蒙课本章字数:2718

音乐教育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远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今日,音乐教育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层次和内容都非常丰富的概念。其层次可从年龄段、专业和业余等方面来划分,内容则包括技能训练、知识传授、音乐欣赏等不同种类。其中,侧重于技能训练的演奏演唱学习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音乐史、乐理等学习,显然不适合以普及和提升素养为主要目的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因此,学校的音乐课、社会上的音乐素养课,包括我在三联中读平台已进行到第三年的“古典音乐说明书”课程,都属于以音乐欣赏为主的音乐教育。

然而,音乐欣赏课应该教什么,以及音乐欣赏课的教学目标究竟是什么,似乎是一个不甚明了的事情。

当前音乐欣赏课的误区之一,是把音乐欣赏等同于音乐史课,将其当成一门获得知识的课程。以音乐发展的时间先后为线索,教授作曲家所属时代、生卒年月、代表作……以贝多芬为例,会告诉学生贝多芬1770年生于德国波恩,1827年死于维也纳,属于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被称为“乐圣”,创作领域包括交响曲、钢琴作品、室内乐、歌剧等体裁,代表作有《第五交响曲》《第九交响曲》等,其钢琴奏鸣曲被誉为古典音乐的“新约圣经”……然后可能再讲几段早已被学界证伪的“逸事”和传说以显示教学的活泼,如《月光奏鸣曲》中的盲姑娘、《第五交响曲》中命运的敲门声,最后再放几首贝多芬的作品给学生们听听。到了考试的时候,出的题目则是“贝多芬是哪个国家的人?”“贝多芬属于哪个时期?”“贝多芬生于哪一年?”“贝多芬的代表作是什么?”等。这样的音乐欣赏课教到最后,学生知道了一些有关古典音乐的知识,但是学生有没有通过对古典音乐的学习感知到音乐美?这样的音乐欣赏课有没有激发学生对古典音乐的兴趣?其对学生的审美品位与气质是否产生了影响?这样的音乐欣赏课在本质上是知识教育,只是让学生得到一些枯燥的知识,对于音乐美的感知却鲜有触及。难怪在很多学校,音乐欣赏课都被学生视为“最没意思”的课。

音乐欣赏课的另外一个误区,常常出现在一些由古典音乐爱好者充当导师的课程中。这些欣赏课除了古典音乐知识的卖弄,倒是有很大部分涉及了音乐审美感受的层面。然而,遗憾的是,由于自身专业能力所限,这些音乐审美感受并不是立足于对音乐本体细致入微的解析、对作品具体细节的把握以及对音乐表演言之有物的评判,而只是“导师”个人在音响的感官刺激下陷入的一种类似幻觉的自说自话和主观臆想,非常像酒醉之后那种亦真亦幻,甚至语无伦次的状态。这样的音乐解读,看似天花乱坠,但由于其主观性过强、表述过于晦涩不明,甚至有时因其故作高深,将这些个人感受等同于作曲家的表现意图、作品的“标准答案”,听者完全云里雾里、不得要领、无法共情。最终的结果是原本想对古典音乐有所尝试和了解的人们,在听了这样的讲解之后,觉得古典音乐高深莫测、不可捉摸,继而敬而远之。这样的音乐赏析与讲解,不仅不能揭开古典音乐的面纱、拉近大众和古典音乐的距离,反而将古典音乐“妖魔化”,更加令人觉得古典音乐不可理喻。

那么,音乐欣赏课到底应该教什么?音乐欣赏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应该从我们为什么要设立音乐课、为什么普及古典音乐来思考。正如音乐课被视为“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音乐欣赏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国人素质。而对于“素质”的理解,很多人将其等同于多种技能和知识的掌握,认为技能和知识的叠加就是素质的提高,这也是造成前述音乐欣赏课误区的部分原因。素质教育的终极目标乃是提升个人境界,塑造心灵和精神家园,并最终形成个人的判断能力。对于音乐欣赏,课程进行中会有音乐知识的传授和获取,但那仅是课程的组成部分,其教学目标乃是更高的层面,即通过对音乐作品的聆听、感悟,从而达到“气质的变化”,并获得对于美丑、对于音乐品质优劣的审美判断能力。这里的聆听和感悟,必须牢牢立足于真实可感的音乐本体之上,用音乐本身说话,为听者具体而微地展示作品音响上匠心独运、结构精妙之处,真正使听者恍然大悟、茅塞顿开,而不是抒发讲解者个人的“听后感”,让听者如坠烟海。

古典音乐大师的作品,之所以时隔数百年还能令我们产生共鸣,是因为这些大师虽然在时空上和我们有距离,但是他们以对人性和情感天才的洞察力,为其作品注入了丰富的生命力和心灵之光。优秀的作曲家就像魔法师一样,把自己的思想情感甚至灵魂封存于所写乐谱之中,不论时光如何转变,只要有艺术家以正确的识谱法将其演奏或演唱出来,就会使听者为之兴奋或者感动,并且触碰到自己的灵魂,使精神升华,使情怀绚烂。

生活中,有一副好嗓子,或弹一手好琴,或能口若悬河地背出大段音乐家的生平逸事,然而却从来没有被所唱、所奏或所听的音乐感动的人,实在是不少。他们虽然掌握了技能和知识,却没有被音乐“内化”,他们只是把自己变成了唱或弹的工具,把古典音乐知识作为“掉书袋”的炫耀。一位音乐欣赏课教师,其使命并不是教会学生多少演奏演唱技能,让学生记住多少有关音乐的知识,而是要通过讲解、赏析,为听者展示出作曲家封存于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情感和灵魂,真正唤醒学生内在的生命力和感受力。

音乐欣赏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教给学生审美判断力,或者叫审美修养。

当前,大街小巷满眼恶俗的装潢、满耳旋律和歌词低幼得不能再低幼的网络歌曲,以及层出不穷的以丑为美、以低俗为美的现象和艺术作品……如此种种彰显出很多人的审美品位和审美判断力极为低下。需要注意,审美判断力不同于事实判断力,其是对美丑的分辨和判断能力。把事实判断力等同于审美判断力,甚至以事实判断力来衡量一个人的审美能力,是完全错误的。如果我们的音乐欣赏课教给学生的只是《土耳其进行曲》的作者是莫扎特还是柴可夫斯基、《悲怆奏鸣曲》写于哪一年、肖邦是哪个国家的人等问题,就仅仅停留在事实判断层面,对学生的审美判断力并无帮助。面对两首音乐作品、同一曲目的两个版本,喜欢哪一首,喜欢哪个版本,偏爱哪种艺术形式等问题,才属于审美判断的层面。拥有审美上的判断力,是使一个人的生活乃至全社会的生活变得美好的核心素质。

怎么提高学生的审美判断能力?那就是让学生学会感知美。通过对经典音乐作品的赏析,学生打开自己,开启了人类最宝贵、最敏锐的艺术感官,学会感知,感知到这些音乐究竟好在哪里,高明在哪里,为什么能唤起我们难以言传的强烈感受。通过这样的感知,唤醒自己的情怀,激发自己的热情,让与美好艺术相伴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个人只有有了情怀,才能释放出内在的生命力和生命的激情,才不会浑浑噩噩、麻木不仁地度过一生。

音乐欣赏终极的教学目标应该是:提升审美修养,学会分辨美丑,让一个人有情怀,让一个人有热情,让一个人有性情,让一个人有温度,让我们脱离低俗、麻木、粗鄙、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