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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在大西洋世界贸易的开端(3)

上文提到的巴西商人约翰·范德维肯也率先绕开了塞维利亚,直接与西属殖民地进行贸易。1597年,他被授权带领2艘船,船上“载有荷兰人与其他外国人,前往几内亚、秘鲁和西印度群岛海岸”,与那里的土著居民“进行贸易和讨价还价”。另一个打开美洲市场的商人是巴尔塔萨·德穆谢隆。1595年,泽兰省政府准予他护送货物到西属印度群岛的自由,目的地也许是玛格丽塔。德穆谢隆无疑非常熟悉委内瑞拉海岸上的采珠场,尤其是玛格丽塔海岸的采珠场。几年来,通过易货贸易或盗窃,荷兰船获得了大量珍珠,以至于这些珍珠不再作为当地货币被使用。其他荷兰船载着烟草从加勒比海返回,这些烟草是通过与库马纳的当地居民以及特立尼达的西班牙定居者进行易货贸易而获得的。最后,大约在16世纪初的几年时间里,20艘荷兰船上的1,500名工人参与了在圣多明各和古巴购买兽皮的行动,促进了阿姆斯特丹皮革产业的发展。对于来自联合省的先驱商人们来说,西印度群岛的贸易充满了风险。很少有人了解海风、洋流、浅滩和海岸线的常识以及当地岸上人们的需求。在没有建立常规联系之前,许多船只都没有售出货物就返回了荷兰的港口。

在与巴西和西属加勒比地区的贸易中,荷兰人倾向于逐渐退出他们曾参与的跨国网络,他们与北美的贸易也是如此。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项交易始于亨利·赫德森于1609年进行的探索性航行,但在那之前荷兰商人就已经被北美所吸引。在16世纪90年代,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再从英格兰的普利茅斯和达特茅斯港口购买纽芬兰鳕鱼,转而直接将船从阿姆斯特丹开到纽芬兰,用荷兰商品来交换鳕鱼,然后在南欧的港口出售,例如阿利坎特、加的斯、热那亚、来航和马赛。在17世纪初的几十年中,这种贸易量与贸易额相当有限。同样,在16世纪的最后几年,也就是赫德森出航的前几年,皮草贸易首次将荷兰商人吸引到北美。到1605年,由阿姆斯特丹商人组成的商会希望与新法兰西进行为期6个月的独占贸易权的请求被拒绝,因为这是一项“已知贸易”。1年后,法兰西驻海牙特使代表法王控诉一群荷兰走私者从加拿大“大河”捕获海狸和其他毛皮动物。然而,大多数荷兰人在如今的加拿大地区的活动都集中在纽芬兰鳕鱼的进口上,这些鳕鱼之后会在地中海被出售。这是一项跨国贸易,涉及从布列塔尼、诺曼底或葡萄牙向纽芬兰运送渔民,以及从当地的英格兰和法兰西渔民手中购买鳕鱼。

联省议会决定为垄断公司颁发有权探索北美新航道、港口、国家或地区的执照后,4家从北美东部进口毛皮的公司于1614年10月合并。为这家新命名为“新尼德兰公司”工作的商人们获得了“能够驶向新发现的位于美洲新法兰西和弗吉尼亚之间的土地”的独家许可。该公司在哈得孙河上建立了一座贸易站,并将其命名为“拿骚堡”。在新尼德兰公司成立的9个月前,另一家以北大西洋为中心的公司——诺德谢公司成立,该公司到1642年之前都垄断了荷兰的捕鲸产业。许多在新尼德兰贸易中相当活跃的商人也作为诺德谢公司的运输商或区域主管参与其中。

荷兰人最初航行到西非的具体时间,目前人们尚不明确,但我认为肯定是在1592年9月,当时雅各布·弗洛里斯·范朗格伦为他的地球仪申请了专利。他声称,这种仪器能够帮助他的同胞前往伯南布哥和几内亚湾的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在伯纳德斯·帕鲁达努斯于1596年写的一本书中,他结合葡萄牙与荷兰的第一手资料,介绍了非洲沿岸及岛屿的贸易和航运数据。帕鲁达努斯的介绍依据的是荷兰运输商们提供的一些情报,而对于其他地区,如刚果到安哥拉沿岸的数据,他则参照了穿越刚果的葡萄牙探险家杜阿尔特·洛佩斯基于其探险经历而于1591年出版的作品,该书的荷兰语版本于1596年出版。

根据学术界普遍的说法,荷兰与非洲的贸易开始于一位来自梅登布利克的名叫巴伦特·埃里克斯的船长。在被关押在圣多美岛期间,他从法兰西囚犯那里了解了在葡萄牙圣乔治堡所进行的黄金贸易。他出狱后立刻回到荷兰,说服荷兰的金融家们投资黄金海岸的贸易,这些投资大获成功,也令那些抓捕他的人付出了代价。不久之后,大量的荷兰船涌入了整个西非海岸,四处采购黄金和象牙。据估计,1592年至1607年间,共有200艘船完成了非洲之旅。到1615年时,每年有60艘船到达非洲,每艘船平均载有20万埃尔的纺织品、4万磅的铜制品、10万磅的串珠以及其他商品。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通知葡萄牙总督,荷兰与米纳和几内亚之间的贸易所获利润丰厚,能够为他们在印度群岛的船队和企业提供经济基础。

荷兰船开始时并没有进入洛佩斯角以南的海岸。强烈的南风使得船队从每年5月到次年1月都很难渡过几内亚湾,洛佩斯角附近的强气流让航行变得更加危险。一旦洛佩斯角被气流包围,在到达非洲西南海岸之前,等待着船队的就是无休止的大风与强气流。到17世纪早期,荷兰人积累了在上述海域航行的经验。先驱者彼得·勃兰特带领着他们将贸易范围扩大到非洲的西南海岸,在那里象牙是热门的出口商品。勃兰特代表其委托人杰拉德·赖恩斯特,与刚果河及卢安果海岸的非洲人进行了数次商业往来。有赖于他的不懈努力,荷兰船出现在位于刚果河河口附近的姆平达的没有防御的葡萄牙人的工厂,国王腓力三世于1609年决定在那里建造一座堡垒。3年后,荷兰人从当地同盟中受益。1612年9月,荷兰的1艘船、1艘游艇与从罗安达出发的4艘载有300名船员的葡萄牙大帆船在海上交战。如果没有桑霍勇士的干预,这场战斗的结局原本显而易见。但是桑霍人和荷兰人的联盟成功击退了葡萄牙人。6年前,桑霍伯爵向联省议会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促成双方之间签订贸易协议的积极态度。他可能希望借此机会获得荷兰军队的帮助,以抵御他想要脱离的刚果王国。

对于荷兰人来说,在非洲贸易很棘手。尽管荷兰各省通过免除船只出港出境税来刺激贸易,但在伊比利亚人统治的地区进行贸易是没有海军保护的。因此,这种贸易既有利可图,又充满了风险,究竟获利多少人们尚不可知。但据估计,在17世纪的前20年里,荷兰人每年在非洲的黄金和象牙贸易额为120万~150万荷兰盾。17世纪的前10年,来自阿姆斯特丹和米德尔堡的商人们联合了一些被称为几内亚公司的力量,从而巩固了荷兰的商业利益。这些公司经常在没有签署任何正式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以试图应对当多艘船只出现在海岸上时非洲商人伺机抬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