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皇帝的职位
在与外部国家对抗时,唐玄宗发现,帝国兵制已经腐朽到不能打仗了。
唐代的兵制经过了三次变化,其中后两次都发生在玄宗时代。第一次是高祖以来建立的府兵制。府兵要求士兵一直服役,到老才能退休(六十岁)。但当兵过于艰苦,不仅要打仗,还要在空闲时种地。随着盛世的到来,青年们已经吃不了苦了,他们纷纷逃离兵籍成了流民,或者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出路。由于政府招不够兵,许多士兵都已经白发苍苍,还在穿着军装守卫边防。
按照规矩,唐代还有边防轮换制度,内地的府兵过一段时间就要轮换到边防去,但随着制度惰性的增大,轮换也成了虚设,而这更增加了边疆地区的艰苦程度。
兵制的第二次变化是在玄宗登基后不久。他对内外兵制都进行过一定的改革,特别是在宰相张说的主持下,政府裁撤了一批府兵,招募了一批新兵,建立了为数十三万的彍骑卫队来守备京师。募兵制建立后,由于皇帝只重视募兵了,府兵制更加成为累赘。
到了天宝年间,就连当初精锐的彍骑卫队也退化了。以守卫京城的部队为例,他们本来是最有战斗力的军队,但是在安史之乱爆发前,这支号称护卫皇帝的侍官队伍,却早已经变成了京城的耻辱,人们骂人时就骂对方是侍官。队伍里的人也是五花八门,富裕的变成了商人,身强体壮的就靠拔河、玩杂耍来糊口,他们已经彻底脱离了训练。到安史之乱爆发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穿甲胄,更别提打仗了。
随着军队的退化,面对边境蛮族的挑衅,唐玄宗不得不另外组织部队,这一次,他倚重于一项源自唐高宗时期的改革——节度使。这就是唐代兵制的第三次变化。
要了解节度使制度,必须首先了解唐代的边疆建制情况。
唐代的边疆地区设立了一系列的防卫组织,这些组织既是军事机构,也承担着民政功能,其中大的组织单位称为“军”,其次是“守捉”“城”“镇”,而这些机构都隶属于“道”。道相当于现在的大军区,不仅存在于边疆,在内陆也是划分各道的。道的军事长官叫大都督,负责和平时期的训练,在边疆地区的道,一旦到了行军打仗的时候,还会设立一个大总管来带兵出击。在道之下,边疆更低级别的民政机构“州”内也会设立都督这个职务,让他们平常带兵训练,而打仗时,皇帝会派一些使职前来领兵打仗。在这时,负责训练的都督(以及大都督)和负责带兵打仗的使职(以及大总管)一定不能是同一个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有人利用军队发动叛乱。
到了高宗时期,情况出现了改变。为了打仗方便,皇帝往往会给这些州(甚至各道)负责训练的都督们直接挂上使职,继续负责打仗。这些挂了使职的都督们,习惯上被称作“节度使”,也就是既“节度士兵的训练”,又“带兵打仗”的使职都督。
但这时“节度使”只是人们的一种俗称,并不是官名,或者说只是一种临时称号。一旦战争结束,这些人往往会把使职交还给皇帝,又变成了普通的都督或者大都督。
真正的变化发生在唐睿宗景云二年,当时皇帝由于西北方向用兵的需要,给了凉州(甘肃省武威市)都督贺拔延嗣一个新的名号——河西节度使。这时的“节度使”成了一个永久性的称号,作为官职正式出现。
那么这时的节度使又和之前的都督有什么不一样呢?最大的区别在于,之前都督只负责军事训练,不负责打仗,而节度使是把训练和打仗的任务集于一身了。如果从边疆战争的角度上来看,节度使的出现可谓正得其时,因为比起再派一个人来,一个负责训练的将军更熟悉他的手下,让他领兵会让战争变得更加高效。
但节度使并非仅仅意味着训练和打仗,我们这里可以将之和管理民政的州刺史再做一个对比。之前的都督负责军事训练,而在地方上,依然有刺史负责民政。但边疆的节度使除了军事之外,甚至连民事也一起负责了。
此外,节度使的权力比简单的军事加民事还要大。之前,各地还有一个角色,叫作观察使,这是皇帝派往各道行使监察权(专门监察各地官员)的官员。观察使既不管军事也不管民政,专门向皇帝报告官员的问题,因此权力非常大,而边疆地区的观察使甚至也是由节度使兼任的。
所以节度使变成了边疆地区独一无二的存在,不仅负责招兵买马,还负责民事和税收权,同时还可以选择下属官员,拥有了任命权和监察权。节度使的兵员也不再依靠府兵制,而是直接从民间募兵。这样,士兵就会对直接长官产生非常强烈的忠诚,反而将皇帝边缘化了。也就是说,节度使变成了边疆地区的土皇帝,将原本属于皇帝的正式官员的一切权力都接管了。
可是,为什么皇帝要设立这样一个权力巨大的职位呢?训练和带兵打仗都属于军事权力,交给节度使还可以理解,但为什么又要给节度使这么多的民政权和监察权呢?这就要从唐代的财政角度去考虑。
玄宗时代,由于府兵制已经无法应付西方和北方的军事需要,在边境地区已经采取了募兵制,也就是招募士兵发给固定的薪水,不再需要他们种地。但是,中央政府却没有足够的钱能养得起这些士兵。根据统计,在玄宗初年,中央政府每年的养兵费用只需要二百万贯钱就足够了。随着边境兵事的扩大以及募兵成本的增加,到了玄宗中期,直接养兵成本已经高达一千万贯,之后又提高到一千二百六十万贯。这些钱还只包括士兵的口粮、衣服以及零花钱,没有考虑军粮运输成本、打仗时的军事开支、赏赐。
随着军事开支出现数倍甚至十倍的增长,中央政府不可能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支持庞大的花费。唐玄宗决定进一步削减内地的府兵,却使得边境的士兵占去了全国士兵总数的大半,形成了严重的失衡。
内地军费可以减,可是边疆地区的军费只靠内地省下来的钱依然是不够的。为了解决军事费用问题,玄宗除了设立节度使之外,还必须授予他们行政权,让他们在统治区域内自行搜刮。也就是说,节度使统兵,但他们的钱只有一部分来自皇帝的拨款,剩下的只能靠他们手中的民政权力,从地方上筹款解决。
这种做法非常符合宰相李林甫的心意,因为他要帮助皇帝筹钱来解决财政问题,但仅仅靠筹钱还不够,还得减少财政开支。如果财政开支减不下来,就采取将财政“隐性化”的做法,也就是让地方自行筹措开支。至于这种自筹开支造成的搜刮是否会引起民怨,已经不是皇帝要操心的了。
唐玄宗时代,在边疆地区设立的节度使类官员已经有十个,分别是:安西节度使(镇抚西域,统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镇,治龟兹城,兵二万四千),北庭节度使(辖现北疆地区,防制突骑施、坚昆、斩啜,统瀚海、天山、伊吾三军,屯伊、西二州,治所在北庭,兵二万),河西节度使(辖现在的甘肃地区,断隔吐蕃、突厥,统赤水、大斗、建康、宁寇、玉门、墨离、豆卢、新泉八军,张掖、交城、白亭三守捉,屯凉、肃、瓜、沙、会五州,治凉州,兵七万三千),朔方节度使(辖黄河北部大拐弯内外,捍御突厥,统经略、丰安、定远三军,三受降城、安北和单于二都护府,屯灵、夏、丰三州,治灵州,兵六万四千七百),河东节度使(辖现在的山西北部,与朔方为犄角御突厥,统天兵、大同、横野、岢岚四军和云中守捉,屯太原府和忻、代、岚三州,治太原府,兵五万五千人),范阳节度使(辖今北京河北一带,临制奚、契丹,统经略、武威、清夷、静塞、恒阳、北平、高阳、唐兴、横海九军,屯幽、蓟、妫、檀、易、恒、定、漠、沧九州,治幽州,兵九万一千四百),平卢节度使(辖今北京以东的东北地区,镇抚室韦、靺鞨,统平卢、卢龙二军,榆关守捉,安东都护府,屯营、平二州,治营州,兵三万七千五百),陇右节度使(辖今陕西西面的甘南、青海一带,备御吐蕃,统临洮、河源、白水、安人、振威、威戎、漠门、宁塞、积石、镇西十军,绥和、合川、平夷三守捉,屯鄯、廓、洮、河四州,治鄯州,兵七万五千人),剑南节度使(辖今四川西部和云南,西抗吐蕃,南抚“蛮獠”,统天宝、平戎、昆明、宁远、澄川、南江六军,屯益、翼、茂、当、隽、柘、松、维、恭、雅、黎、姚、悉十三州,治益州,兵三万九百),岭南五府经略使(绥靖夷獠,统经略、清海二军,桂、容、邕、交四管,治广州,兵一万五千四百)。
节度使的权限之大,使得他能够调动足够的资源来进行战争,于是到了玄宗后期,战争也随之扩大。
但是,皇帝又面临着一个新的情况,到底如何才能保证手握兵权的节度使保持忠心而不发动叛乱呢?最初的解决之道,是派遣可靠的官员去担任节度使,比如请一些退职或没有退职的宰相来担任或者兼任,这些宰相对皇帝足够忠心,也有足够的社会资源来执行使命。
但是,随着贤相集团的崩溃,帝国的宰相职位被聚敛集团掌握。聚敛集团有着严酷的内斗传统,为了打击政敌,获胜的人不会把节度使的职责放给那些失败者。李林甫成为宰相后,决定再进一步,将节度使授予归顺的胡人。于是,唐帝国边境的军政大权经过了数次演化后,落入了胡人之手。
从能力上来说,李林甫是一个合格的宰相。他能够通过高效的行政系统达成皇帝的一切需求,特别是财政需求。另外,他还亲自主持汇编了一系列的法律,比如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唐六典》就是在他任职期间完成的。他非常能干,在他的新办法下,安禄山、史思明、高仙芝、哥舒翰等一批不同民族的名将掌管起庞大的唐朝军队的同时,还由于他的节制不得不俯首帖耳,不敢作乱。
但能干的李林甫却留下了巨大的隐患。他往宰相职位上堆砌了过重的权力,承担了过多的事务,只要他还在任,他亲手建立、精心维护的政治平衡就能保持下去,整个政府就不会出乱子。但他一离任,没有人能够在掌握如此重大的权力的同时,还做到滴水不漏。而这种平衡一旦被打破,整个政府机构会立即变得千疮百孔,不可收拾。
在李林甫建立的机制中,外族的将军虽然掌握大权,但对李林甫本人仍然保持着尊敬。等李林甫死后,继任宰相的杨国忠没有威信,外族将军不听从他的指挥,与宰相出现了严重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