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英宗被俘与获释(1)

正统十四年八月,在太监头目王振的怂恿下,明英宗朱祁镇御驾亲征,在土木堡惨遭蒙古军队突击,全军覆没,自己也当了俘虏。皇帝被俘不仅是明朝开国八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奇耻大辱,在历史上也极为罕见,只有北宋末年徽钦二帝被金军俘虏可以与之相比拟。在帝制时代,皇帝被敌方俘虏足以引起政治地震。英宗被俘的消息传到北京,朝廷上下极度震惊。蒙古的首领也先气焰嚣张,不可一世,以为攻占北京有如探囊取物,兵锋直指北京。北京城内一片慌乱,大臣们不知所措,有的号啕大哭,有的主张逃跑。兵部侍郎于谦力挽狂澜,升任兵部尚书,保卫北京。

国不可一日无君。英宗出征前,任命他的弟弟郕王朱祁钰“居守”,非正式地暂时代理朝政。在此紧急关头,要收拾人心,抗击来犯之敌,必须有一个名分。八月二十二日,英宗生母、皇太后孙氏召集百官,宣布册立年仅三岁的皇长子朱见深为皇太子,由郕王辅佐,“代总国政”。几天后,群臣向皇太后进言,皇太子毕竟年幼,“国有长君,社稷之福”,希望郕王即帝位,度过这个非常时期,太后同意了。群臣把太后的旨意告诉郕王,他表示惊讶,再三谦让,后来索性离开紫禁城,退避到自己的王府。于谦前往劝说:臣等实在是担忧国家,并非为私人考虑。郕王朱祁钰才于九月初六日受命登极,改年号为景泰,遥尊英宗为太上皇。

九月十六日,锦衣卫都指挥同知季铎奉皇太后之命,带了御寒衣物,来到蒙古军营慰问被俘的英宗,报告郕王已经即位,英宗长子也已立为太子。英宗命随侍左右的锦衣卫指挥佥事袁彬写了三封回信,叫季铎带回。一封信给郕王,表示“禅位于郕王”;另一封信向太后请安;第三封信告诫文武百官,必须显示实力,断绝蒙古南下扩张的念想。

这三封信收到了安抚民心、稳定局势的作用。也先企图以英宗作为人质,要挟边关守将,诡称“奉皇上还京”,可以兵不血刃地拿下北京。行至大同,总兵郭登不肯打开关门,派人告知:国家已有君主。也先的图谋化作泡影,只能强攻,于十月初包围北京。

兵部尚书于谦早已严阵以待,在德胜门外亲自督战,激战至第五天,死伤惨重的蒙古军队恐怕后路被断,不得不撤退。

这就为通过谈判释放英宗创造了条件,双方先后交涉达五次之多,内情颇为复杂,关键在于景帝的态度。大臣们获悉也先愿意送还英宗,建议景帝派遣使节前往迎接,景帝颇为不悦地说:朕本来不愿意登极,当时都是卿等极力推动的。言外之意,如果把英宗接回来,岂不是要我让位吗?他又不能公开表示拒绝,那样的话就太有违兄弟情谊了。因此,整个过程就充满了曲折而有趣的情节。

其实,当时的蒙古军事力量有限,土木堡之战纯粹是侥幸取胜。北京之战失利后,蒙古认识到明朝依然坚不可摧,只能利用英宗作为筹码,与明朝和谈,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至于明朝方面,在前期军事形势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朝廷的主战派拒绝为了迎回英宗而向蒙古妥协让步,这一点与景帝的意愿不谋而合。当军事形势渐趋明朗,蒙古已不足以威胁明朝之时,大臣们一致主张迎回英宗。景帝考虑到英宗归来必然会动摇自己的帝位,想方设法促使也先不要释放英宗。任何事情一旦与权力地位相关,就变得错综复杂了。

我们不妨从头至尾回顾一下事情的始末。锦衣卫指挥佥事袁彬作为皇帝的贴身侍卫,与英宗同时被俘,在蒙古营帐中一直形影不离,随侍左右,以后又随英宗一起返回北京,向史官追述英宗被俘后的经历,这就是尹直撰写《北征事迹》的主要依据,保留了正史所没有的许多细节。

九月二十八日,景帝晋升季铎为锦衣卫指挥使,派他再次出使蒙古,带去自己的亲笔书信。这封措辞谦恭的信颇值得玩味:

弟祁钰再拜,奉书大兄皇帝陛下。

迩者,以保宗庙社稷之故,率师巡边,不幸被留边廷。自圣母皇太后以及弟与群臣,不胜痛恨。我皇太后复念宗社臣民无主,已立大兄皇庶长子为皇太子,布告天下,以系人心,以待大兄驾回。奈何日久,宗庙缺祀,国家无主。我皇太后及宗亲诸王……命弟即皇帝位,以慰舆情……弟不得已受命主宰天下,尊大兄为太上皇帝,弟身虽已如此,心实痛恨不已。仰望大兄早旋,诚千万幸也……大兄到京之日,君位之事,诚如所言,另再筹划,兄弟之间,无有不可,何分彼此!但恐降尊就卑,有违天道……

信中,景帝坦诚相告,自己当皇帝实在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希望英宗早日回归,今后谁当皇帝,可以再行商议。言外之意,他可以拱手奉还大位。但日后的事态表明,这些完全是言不由衷的客套话,景帝内心迷恋大位,并不希望英宗回来。

十月十二日,双方军队主力在北京城下交锋,蒙古方面要求派于谦等高官和谈,明廷方面拒绝,只派出太常寺少卿赵荣前往,一则打探军情,二则觐见英宗。蒙古方面以武力相威胁,蔑视赵荣等官职卑微,不予理睬。赵荣无果而返。

蒙古从北京撤退之后,处于被动境地。十二月二十九日,英宗派人带回书信,希望皇帝与文武群臣以社稷为重,用心操练军马,不必顾虑,他自有归期。也先遭受挫折后,表示愿意与明朝谈判释放英宗之事,明朝方面断然拒绝。于谦向景帝解释其中缘故,“万一和议既行,而彼有无厌之求,非分之望,从之则不可,违之则速变”,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