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胡服骑射

书名:马镫、骑士与文明本章字数:1710

在马镫发明之前,骑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马不是固定的桌子,马的身体会因为人的用力而移动,不要说骑马,单是上马就不简单。人必须跃身上马,用两只手借力让自己跳起来,爬上马背。这对于穿着轻便服装的人都够难了,如果穿着长袍宽袖,顶盔带甲,那更是难上加难。

人想要骑马,首先要驯马,让马彻底摆脱其野生状态,教它不要怕人,要习惯驮着人走,教它在人上马时能稳定配合,听从指挥。

一般而言,人是通过控制马的头部来支配马的行动,即在马的前门牙及其臼齿之间安置马嚼子,马嚼子两边连着勒带,勒带连着笼头。人通过缰绳控制马嚼子,从而能够操纵马的行动。

一匹能拉车载人的马并不见得就能参加战斗,这就如同一个能干活的人不一定就是合格的战士。

在自然状态下,马是没有任何负载的,喜欢成群行动。就它的天性来说,对各种异常的景象、味道或声音都非常警惕,随时都准备快速逃离这些危险。它们就是这样成功进化的,从而逃脱了各种危及族群的灭顶之灾。

马遇到人之后,先是被杀来吃肉,紧接着是被征服和奴役。马虽然害怕人和各种武器,但战马必须驮载手持武器的士兵,服从指令,还要远离马群单独作战,对各种奇异可怕的东西不畏惧,能够走向危险而不是远离。

要把马训练成合格的战马,就如同训练士兵一样,必须扭转它们的天性。最常用的手段是暴力体罚。马嚼子通常装有尖钉,只要用力一拉,就会给马造成巨大的痛苦和身体伤害。

因此,人是通过控制马的身体进而控制了马的意志,制造身体上的痛苦并非人的本意,人试图以这种痛苦来告诫马——是谁在掌控它。如此一来,马就成为人的奴隶,失去独立意志的马,也就成为人的身体延伸,变成人的“四足”。

在布封笔下,人与马的命运是类似的——

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骑兵出现以后,人的机动性和自由度突然之间提高了,再也不用像战车那样受到局限,也没有翻车之虞。

骑马带来的速度,强化了人对时间和空间的控制,这对战争来说尤为重要。

李世民和成吉思汗都善于使用骑兵作战。骑兵时代的战争变得非常富于想象力,尤其是历史上那些长途奔袭的战例,如官渡之战,让骑兵成了真正的“奇兵”。

历史学家姚大中在《姚著中国史》中写道:“马被利用到‘骑’,堪誉为人类文明空前的升进,人类文化史划期性大事,意义足可与开创动力时代的机器发明相比拟。”

从公元前4世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开始,中国正式进入马上时代。

所谓“胡”,指的北方游牧民族。“胡服骑射”的核心在于“骑”,赵国人放弃长袍宽袖的传统服装,改穿裤装胡服,是为了更方便地骑马。

一部中国古代史,也是一部中原农耕定居汉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互动史”。在这种互动中,马扮演了某种媒介角色。和平时期,马是北方从中原换取丝绸和茶叶的等价物;战争时期,马是北方侵凌中原的利器。

按照姚大中先生的观点,中国历史一直以一种独特的“双轨性”演进,即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互相之间的碰撞与交流,一方面是胡人的“汉化”,另一方面也是汉人的“胡化”。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来说,就是一种典型的“胡化”。正是这种不同文明之间的双向交流,构成了中华文明的演进史。

作为游牧民族,匈奴人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马。或许是因为处于游牧水平的匈奴无法制造精良的战车,结果便发展出了骑马术。

无论是历史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马匹在古代匈奴人的生产和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匈奴人食马肉、饮马乳,以马匹作为交通工具,当然主要是骑马放牧和作战。4世纪的罗马史学家马西米纳斯有一段神奇的描述,他说:这些纵横欧洲的匈奴人不但打仗时骑马,就是平时也常常待在马上。他们能在马背上吃饭、闲谈、交涉,甚至可以在马背上睡觉和解手。

有一个微妙的历史细节,热衷厚葬的汉人以玉器瓷器陪葬,匈奴人陪葬的却是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