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的艺术
刘勃先生写春秋史,将书名直接命名为“失败者的春秋”。在传统贵族眼中,礼法比胜利更重要,如果在二者之间选择,他们肯定会选择礼法,这也必然注定他们在战争中会失败。
孟子曾说,“春秋无义战”。事实上,春秋时代的战争仍然继承了传统军礼。这样的案例在《左传》中比比皆是。
当时每乘兵车配备三人:坐在左边的叫作车左,掌管射箭;坐在右边的叫作车右,掌管持戈应战;坐在中间的是车御,掌管驾马驰驱。即所谓“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
在晚于泓之战的鞍之战中,“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齐侯以“非礼”为由,拒绝射杀敌方御者,结果被晋国韩厥俘获。
韩厥对被俘的齐侯行君臣大礼,跪拜至以头触地,奉酒献璧,还极其谦卑地说:国君派我们来,并嘱咐不要深入贵国土地;而我不幸担任此职,责无旁贷,只能冒昧地勉强参加战斗……
宋国赭丘之战时,公子城与华豹的战车狭路相逢,正要搭箭上弦,看见华豹已经将弓拉满,便让华豹先射。
华豹未能射中,再搭箭上弦。公子城斥道:“不狎,鄙!”按规则,应该交替互射,你射了我一箭,现在该我射你了——你不守规则,太卑鄙了!
华豹闻言,只好放下弓,被公子城一箭射死。
华豹死后,为华豹驾御战车的武士干犨请求公子城也赐自己一箭,“不与同车之人一道战死,有违军法。”
在历史上,战争最能体现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正如《左传》所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在世界各大文明中,贵族时代的战争都有类似的规则和礼仪,以体现道义与尊严。
公元前326年,亚历山大东征印度,在著名的许达斯佩河战役中,以逸待劳的印度军坐等马其顿军队渡河、休息、调整、布阵,等到对方准备完毕才开战,结果印度军战败。
这与宋襄公的泓之战何其相似,所谓“义兵不用诈谋奇计”。
在贵族战争中,战车要摆开阵势才能开战,不宣而战的偷袭和乘人之危都是不光彩的,胜之不武。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亚历山大都堪称一个伟大的骑士。在高加美拉大战前,谋士提议夜袭波斯大营,亚历山大毫不犹豫就拒绝了,“偷来的胜利是不光彩的”。
印度婆罗门教的《摩奴法典》成书于公元前,关于战争的一些规则与中国《司马法》基本相同:不应使用“奸诈的兵器”;战车上的武士只能与对方的车兵作战,不能击杀步兵;不能伤害弱者,如女人、老人、受伤的人和投降的人;不应攻击不在战斗状态的人,如睡眠中的人、无甲胄的人、裸体的人、手无寸铁的人、武器损坏的人、悲伤的人。作为高级种姓的武士,必须按照规则公正地交战,否则就会受到世俗的鄙视和神的诅咒。
在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记载了雅利安军事贵族的战争法则:
遵守传统习惯,不会出现欺诈,即使战斗结束,双方都会满意。如果用语言挑战,就用语言应战;退出战斗行列的人,不应遭杀害。兵车对兵车作战,象兵对象兵,马兵对马兵作战,步兵对步兵。按照勇气、胆量和年龄,发出警告,不应杀害没有防备或惊慌失措的人。不应杀害与别人作战的人、疯癫的人、转过脸的人、兵器损坏或失去铠甲的人。不应杀害那些鼓手和号手、车夫、牲口或运送兵器的人。
古希腊的战争同样“固执和愚蠢”,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历史》中记载:他们互相宣战时,就来到他们所能找到的最好和最平坦的地方开战,以至于胜利者没有不遭受重伤的,失败者更不用说,自然是全军覆没了。
战争虽然意味着残酷的杀戮,但并没有丧失人道底线。古希腊人在战争间隙设有“中场休息”,以便交战双方从战场上取回阵亡者的遗体,进行安葬。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认为,可以从被杀死的敌人身上获取武器,但抢劫死者的财物则是一种“卑鄙龌龊的行为”,应该禁止。
在加洛林时代的基督教国家,战争根据宗教精神确立秩序,包括了爱你的敌人和不可使用剑。战争的展开必须符合基督教的正义。在战争中,军事贵族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有时还要遵守教会的上帝和平日、上帝休战日一类的规定。此外,也不能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商人、农民、教士等。
莎士比亚有句名言:“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无论是古希腊、古印度还是中世纪的欧洲,这种贵族化的骑士和武士所代表的战争文化,与中国春秋时代的战车文化都是极其类似的。
1429年,英法百年战争,圣女贞德在奥尔良打败英军,英军统帅萨福克伯爵也被俘虏。俘虏萨福克伯爵的是一位法国军官,因为他身份低微,无法接受伯爵的投降,所以只好跪下来,请求萨福克伯爵将剑搭在他肩上,册封他为骑士,然后才能接受投降。
对后来人来说,简直无法理解,胜利者怎么会向俘虏下跪。
在封建制度下,战争基本上是贵族式的精英决斗,比较矜持与节制。从现代人道主义来说,这是一种战争文明,更是一种政治文明。
顾炎武对军礼文明赞赏有加:“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车战之时,未有斩首至于累万者。车战废而首功兴矣。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于多杀也。杀人之中又有礼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