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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非实录无以称良史(1)

书名:抉择:鼎革之际的历史与人本章字数:2242

如果说《三国志》尊魏抑蜀,以曹魏为正统,

那么,

《汉晋春秋》则尊蜀抑魏,

以蜀汉为正统。

这正是《汉晋春秋》虽早已亡佚,

而尤为后世史学家看重的主要原因。

史家治史,最高的品格和精神境界是秉笔直书,实录真相。历史上,直书和实录的精神品格也为人们津津乐道。坚持要为“赵盾弑其君”记下一笔的董狐,便是其中的一位,孔夫子曾夸奖他“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司马迁的名气则更大些,时贤刘向、扬雄都称赞他“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可谓史家直书之典范,历来为世人所推崇。

历史上,陈寿的“良史之材”也曾得到多数史家的认可。在一些人看来,他撰写的《三国志》,影响直逼司马迁的《史记》,超过了班固的《汉书》。《晋书·陈寿传》就称赞他“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司空张华爱其才,甚至想把修撰《晋书》的重任托付给他。但是,有些做法似乎也让这位“良史”蒙羞。

有两件不太光彩的事,都见于《晋书·陈寿传》。一件是陈寿曾找到丁仪的儿子,对他说,你如果能带着千斛米来见我,我可以作一篇赞美你父亲的传记。一斛等于一石,即十斗,一百二十斤,千斛就是十二万斤,这并不是个小数目。丁仪的儿子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居然真就没有为丁氏兄弟立传。丁仪是东汉时期的名士,有才学,诗也写得好,曹操很想把女儿嫁给他,但由于曹丕反对,这门亲事最终未成,事后曹操还有些后悔。丁仪还有个兄弟丁廙,他们与曹植走得很近,常与杨修在曹操面前为曹植说好话,主张立曹植为太子。曹操死后,曹丕继任为魏王,将丁仪、丁廙兄弟二人及两家男子全部处死。这样的人物是否应该入传,固然可以商量,清代史学家潘眉、王鸣盛就认为,丁氏兄弟的作为是不值得入传的。但如果不作传是因为不贿赂,这绝非“良史”

应有的态度。

另一件事关系到诸葛亮。陈寿的父亲在马谡手下任参军,马谡失街亭,被诸葛亮所杀,陈寿的父亲也因此受到牵连,被处以髠刑,即剃去头发。髠刑对人是一种羞辱,这使得陈寿心生芥蒂。诸葛亮之子诸葛瞻又不大看得起陈寿。于是,陈寿在为诸葛亮作传时,便说他无将才,而且批评诸葛瞻死读书,没有真才实学,名不副实。

不过,关于这两件事的真实性,历史上许多史家是存疑的,《廿二史札记》的作者赵翼就认为,根据这种传闻就断定陈寿低估了诸葛亮的军事才能,是“真不识轻重者”的“无识之论”。当年,房玄龄采用这些传闻入《晋书》时,似乎也不能确定其真伪,所以用了“或云”这样含糊其词的说法。但唐代《史通》的作者刘知几却不肯原谅陈寿,他在《曲笔》篇中对“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话说得很不客气,一点儿余地不留,令人很有些诧异,不知所为者何。如果只是“借米而方传”,是不是有点儿小题大做?

近日读了柯美成先生汇校的《汉晋春秋通释》,于是,我对刘知几的态度似乎多了一些理解。《汉晋春秋》是东晋史学家习凿齿的成名作,至五代、北宋时或已亡佚,只有清人辑本和今人校补本行世。《汉晋春秋通释》就是在前人辑佚、校勘的基础上,对佚文所做的补充和笺注。通过对相关史料的爬梳整理,那些残留下来的几十字、百余字,最多不过几百字的片段佚文,得以扩充为较为完整可观的叙事,使消失的历史真相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复原。《汉晋春秋》的叙事时间,始于汉光武帝,终于西晋愍帝,三国时期自然也包括其中。而此书与《三国志》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作者在讲述三国故事时,叙事角度及态度与陈寿完全不同。如果说《三国志》尊魏抑蜀,以曹魏为正统,那么,《汉晋春秋》则尊蜀抑魏,以蜀汉为正统。这正是《汉晋春秋》虽早已亡佚,而尤为后世史学家看重的主要原因。

刘知几说:“习凿齿之撰《汉晋春秋》,以魏为伪国者,此盖定邪正之途,明顺逆之理耳。”这番话可以看作是儒家正统史观的经典表达。对我们来说,蜀汉曹魏究竟谁应该被视为正统,固然已不再成为问题,但在当时,却是一个十分严峻而难以回避的问题。曹氏在前,司马氏在后,开了一个很恶劣的先例。魏晋以降,各方踵曹氏故步,权臣拥兵自重,窃据要津,觊觎非望,宋、齐、梁、陈,篡弑相仍,皆以禅受为辞,祸延数世,流毒无穷。然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陈寿未能实录直书,对汉末重大史实或曲笔隐讳,或文过饰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虽然,清代赵翼作《廿二史札记》,曾为陈寿辩诬,认为他不会“以父被髠之故”而贬损诸葛亮,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寿于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习凿齿身后数十年,刘宋时有范晔著《后汉书》,范晔在记述汉末重大史实的时候,也试图纠正陈寿的曲笔回护之词,以求传信史于后世。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还专门写了《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一节,对二者的记述加以比较,其中写道:

陈寿《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蔚宗《献帝纪》则曰曹操自领冀州牧。《魏纪》,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献纪》则曰曹操自为丞相。《魏纪》,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献纪》则曰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魏纪》,汉皇后伏氏坐与父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献纪》则曰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其二子。《魏纪》,天子进公爵为魏王,《献纪》则曰曹操自进号魏王。……至禅代之际,《魏纪》书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献纪》则曰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诛,皆书操杀。此史家正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