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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的开始:概念、判断与推理

从猿人到智人再到现代人的进化过程中,一个本质性的突破就是语言系统的出现。尽管现在我们还无法完全解释语言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但可以确定的是,二十几万年前,当某个智人望着远方的一片果树发出了一些尖锐的声音,他的同伴理解了这些声音的含义,手舞足蹈起来,此时,世界开始转变为我们认知的对象,人类思维的历史也正式开始了。但并不是说在语言出现之前,人类没有思维,而是说语言的出现形塑了我们思维的规律性,这种有规律的思维又被称为逻辑思维。至于那些没有规律、超越逻辑的思维,不仅在语言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即使在语言多元并存的今天也依然占据我们精神世界的一席之地——比如禅宗所说的“顿悟”、基督教所说的“神启”,都可以算是其中的代表——但正是由于这种思维具有非逻辑性,试图理解或者谈论它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单就可被理解的逻辑思维来看,它有三种基本的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这些是我们认识世界、传递信息时不可或缺的思考方式。

概念是一种表述,它使一个或一组简明的词语直接与事物的本质属性相关联,这样我们通过概念就可以去指涉某个事物。比如中文里的“盐”和“侏罗纪公园”,作为概念,它们分别可以指涉本质为“金属离子或铵根离子与酸根离子组成的化合物”与“有通过基因技术复生的恐龙可以参观并与之互动的娱乐性公园”的两种事物。不过,当我们仅能写出“土”“卜”“皿”组合的字形和发出“yán”的声音时,“盐”还不是概念,只有我们认识到“盐是一种离子型化合物”时,“盐”才作为概念存在。这就说明在我们使用概念之前,必须使用判断来获得对事物的根本认识才行。

判断是一种认定,它分析出某个或多个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与他者具有某种关系。比如“盐是离子型化合物”与“侏罗纪公园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都是判断,且分别指出了“离子型化合物”和“令人流连忘返”两种性质。然而在我们使用判断去指出事物性质的过程中,某些原因常会让分析发生错误,导致并不是所有的判断都符合事实。就侏罗纪公园的例子来说,“令人流连忘返”只是恐龙从笼子里走出来之前的判断,有时候我们得出的判断只是几乎可被视为真相的猜测。这也为我们留下线索,暗示着在进行判断之前,人需要使用推理来尽量保证分析是正确的。

推理是一种论证,它通过某些已知的前提推导出未知的结论,只是这种从已知到未知的智识活动常常需要遵守一些规则才能使结果真实有效,其中最常见的一个规则是考察推理中的某个成分是否是“周延”的。当一个概念所指涉的全部范围都被考虑到时,我们就可以说它是“周延”的。比如当我们说“任何一家侏罗纪公园都是危险的地方”时,由于“侏罗纪公园”之前有“任何”这样的表述,所以它是周延的。但“危险的地方”却不是周延的,所以当我们以此推理说“所有危险的地方都是侏罗纪公园”时,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显然,危险的地方太多了,说这句话的人肯定没有去过史蒂芬·金笔下的城堡岩镇。

在以上的说明中,我们知道了一个正确的推理可以保证得出一个真实的判断,而一个真实的判断又可以保证得出一个准确的概念。但反过来我们会发现,判断就是由概念构成的,推理又是由判断构成的,所以在使用推理得出一个期望的概念时,我们已然在使用着一些概念,而如果想保证这些概念能够正确使用,似乎又要考察得出这些概念的判断和推理是否正确,这样下去我们的思维便一直无法找到一个可靠的起点。这就像某个人要弄清自己的生命来源,他就不得不从自身上溯到自己的父亲、祖父、曾祖,以至于陷入茫茫的繁衍链条而没有结果。

不过,倘若这个人把自己的烦恼讲给国外笃信耶稣的朋友或者生活在中国山村的长辈,前者也许会告诉他,所有人的祖先都是亚当和夏娃,后者也许会告诉他,所有人都是女娲用泥土创造的——虽然这种宗教或神话的解答并不让人十分满意,但它们至少展开了某种想象,使得一个没有尽头的追问就此而止。

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发动思绪,在概念、判断、推理的不断倒推中把某个环节规定为不可再被追问的要素呢?当然可以,而且早在两千三百多年前就已经有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叫亚里士多德。

你可能或多或少听过这个名字,不过我并不打算对这位哲学家的生平进行介绍,因为我们正在谈论着关键问题,我要直接告诉你亚里士多德做了什么:他为概念寻找到了十位祖先。换句话说,通过对意义的不断提炼,亚里士多德规定了十个概念作为其他所有概念的起点。他认为当我们谈论某事物时,这个事物可被称为“主词”,而对这个事物的谈论可被称为“谓词”;无论我们使用了什么概念去谈论一个对象,或者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无论谓词如何“述谓”主词,都是从十个方面着手的。所以,如果把这十个方面所含有的意义各自对应一个概念,那么这十个概念就是所有概念的起点了。这些最高的、作为起点的概念被亚里士多德称作“范畴”。

现在,你一定有些好奇,想知道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究竟是哪些吧?我保证,当我说出来之后,你一定会有些失望,但更多的还是疑惑——这“十范畴”是: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势、状况、活动、遭受——你可能会觉得其中的某些范畴怎么看也不像是概念的起点。造成这种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翻译上的隔阂,另一方面是抽象思维的跳跃。为了减少这种不适,我们可以举例进行实际的验证。

比如,当我们说“洛基是神”“洛基化身为二”“洛基很狡猾,也比雷神更聪明”“洛基昨天还在阿斯加德的牢狱中躺着”“洛基满怀信心,却被识破”时,作为谓词概念的“神”“化身”“二”“狡猾”“更聪明”“昨天”“阿斯加德的牢狱中”“躺着”“满怀信心”和“被识破”就分别是实体、活动、数量、性质、关系、时间、地点、姿势、状况和遭受的下属概念。

或许有人会想,难道真的不能再找到一个范畴,使得我们对洛基的讨论不在这十个范畴中吗?当然可以,而且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有人这么做了;虽然他没法在荧屏上欣赏洛基的魅力,但却指出了亚里士多德十范畴的确立是偶然且不全面的,这个人叫康德。

康德认为我们对事物的谈论反映着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和思考,这个认识和思考可被视作一种能力,康德称其为“知性”。如果想知道我们用概念去谈论事物的时候都会从哪些方面入手,需要做的就是考察知性能力的运行机制。在对知性的机能做出详尽分析后,康德得出结论:人的认识范畴有十二个。由于这十二个范畴在字面上会令人更加抓狂,所以我并不打算在此列举。不过我们可以稍作停顿,先说一下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寻找范畴时的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前者从概念本身出发,看概念可能在哪些方面表达意思;后者是从创造概念的人的知性能力出发,看知性能力可能在哪些方面运作。这个不同点实际上让“寻找概念的起点”这一任务偷偷变成了“寻找认识的形式”。

不过这个不同点并不影响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努力说明我们能以某些方式确定逻辑思维的起点,从而保证概念、判断和推理在这一问题上的有效性。而只有这三者有效的时候,通过推理活动得出判断、去定义某个概念才是可能的。

但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又会在前面说,“哲学可被定义”并不正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