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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稳固的现实政治:公共权力与制约机制(2)

这些论调大概会让一个儒家主义者惊掉下巴,但不能否认的是,与书斋中的学者不同,马基雅维利是真正下场参与政治游戏的人,他一生中经历多次政权交替,见到和结识的政治领袖大多确实是狐狸加狮子般的人物。比如,当时被称为“毒药公爵”的政治人物切萨雷·波吉亚,在世人眼中是一个狡诈且残忍的弄权者,但在马基雅维利眼中却是一位充满魅力、坚韧追求权力的领导者。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为切萨雷·波吉亚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辩解道:“他具有至大至刚的勇气和崇高的目的,他只能采取这种行动,舍此别无他途。”

这些政治思考使马基雅维利成为历代独裁者的老师,只不过很少有统治者对外宣称自己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别忘了,马基雅维利教给君主们的正是如何欺骗百姓的技术。这一点倒是和法家的“术”有异曲同工之妙,韩非子同样告诫君主“术不欲见”,那些驾驭臣下的手段一定不能被人察觉。

不过,我们必须为马基雅维利和法家说一句公道话:尽管在他们的理论中,百姓的幸福不是被考虑的因素,但他们的目的也并不是提供更多的条件让君王为恶或者满足自己的奢欲,而是通过充分保障君王的权力来实现国家的富强。他们认为,一位能拯救和保护国家的君王一定是拥有强力的人,为了这份强力,君王可以背信弃义,可以残虐无情。欺骗和暴力只是手段,其目的是成就一段非凡的伟业。

只是,即便做出这样的解释,马基雅维利和法家政治哲学恐怕仍然难以被普通人接受,因为实际上谁都无法保证,充分获得权力的君主真的会以国家富强为努力的目标。在马基雅维利和法家的设想中,君王都是极富才能、怀着巨大热情追求建功立业荣誉的领导者。但现实中,虽然没有任何一位君王希望自己的政权崩塌,但不是每一位君王都能殚精竭虑地治理国家,不少统治者一方面令人畏怖,另一方面又荒于国事,把权力用在实现个人的享乐或者变态嗜好上。比如,被《宋书》评价为“天性好杀,以此为欢”的后废帝刘昱就让随从随身带着针锥、凿子和锯等凶器,随时折磨看不顺眼的人。所以,马基雅维利或者法家政治理论的问题便在于,没有正确估计君王作为一个人会受到七情六欲诸多偏好的影响。即使一个君王只把百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满足自己的欲望,其他全部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处理国务,他仍然可能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获得权力的个人一定会出于个人利益考量而滥用这份权力的话,是否意味着不应该有任何人拥有权力呢?如果是这样,谁又来充当统治者的角色呢?我们可以过一种没有统治者的生活吗?在马基雅维利去世一百二十四年之后,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在他的《利维坦》中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回答。

《利维坦》开启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大门。“利维坦”原是《圣经·旧约》中记载的一种庞大的海怪,它的鳞片如铠甲一般,口能吐火,游在海中能令波涛逆流。霍布斯用这样的巨灵来比喻拥有强大权力的国家,这个国家中的领导者是这份强大权力的拥有者。在这个比喻中我们可以看到,霍布斯基本上重复了马基雅维利对于君主拥有绝对权力的立场:他同样认为,一个国家领导者的权力是不容置疑的,它是一切律法的来源,国家的领导者不可能做出不正义的行为,因为他就是为“正义”下定义的人。

仅从这些观点来看,你一定会以为霍布斯不过是马基雅维利的迷弟,但实际上,霍布斯对政治的思考与马基雅维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是,他把国家的领导者设计成一种公职人员,而不是一个有着各种偏好的自然人,从现代政治的角度说,我们可以把这样的国家领导者称为“主权者”。

“主权”是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自主管辖权,如今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中看到某国的发言人对其他国家侵犯其主权的行为做出谴责。相应地,“主权者”就是国家管辖权的拥有者。在古典政治哲学中,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主权者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个别的人,但在霍布斯开创的现代政治哲学中,主权者首先是所有公民——只要你属于这个国家,你就有一份相应的权力来决定这个国家的事务。只不过在实际的政治操作中,我们不可能询问每一个公民的意见之后才做决定。于是,大家就委托一个人,代表他们行事,这个人便成了一个被创造出来的主权者。

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主权者虽然是一个具体的人,但与古代的皇帝或者君主不同,他的行为不能出于自身喜好,只能出于人们的共同意愿。换句话说,在霍布斯设计的国家制度中,主权者是公民一致同意的产物,他更像是人们的代言人,而不是大家的主宰者。这意味着主权者与公民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只有人们授权给主权者,主权者才具有权威。这就好像你不会担心自己的牙医会故意刺激你的牙内神经使你疼痛一样,有了契约,人们也不用担心主权者会虐民,因为以他违背契约为由,大家完全可以收回授予他的权力。

从霍布斯开始,“社会契约”这个观念开始在政治哲学中流行,它表明政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依靠哲学家、圣人或者能力超群的人,而是依靠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大家共同制定规则,并严格遵守。社会契约观念的出现让人们的政治思考发生了转向,即从过去的“主权在王”转变为“主权在民”。要知道,在古典政治哲学中,即使对百姓怀有最深沉的爱的儒家思想,也没能提出“人民拥有权力”的主张。这个转向促成了后来一系列对“平等”的思考。

霍布斯设置了一个遵守契约的人造主权者,解决了马基雅维利或法家思想的遗留问题。为了深入说明这种设置的必要性,他在理论上提出了一个关于人类“自然状态”的假设。这个假设是通过对人类进入社会、建立国家之前的生存状态的拟构,来说明建立国家,特别是建立某种国家的必要性。

霍布斯认为,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这个判断基于他对人性的分析。他认为道德感是相当靠不住的东西,因为人对善恶的判断归根到底都是情感欲望的好恶而已。所以像儒家那样试图从一个公认的道德准则入手建立政治秩序的想法并不可行,因为每个人的好恶都是不同的,公认的道德准则并不存在。真正支配人性的就是由好恶而产生的骄傲和恐惧,前者是一种战胜别人、凌驾于他人的冲动,后者则是对各种不幸遭遇以及死亡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