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三章 聚光灯下的进与退(5)

书名:走出内向,给孤独者的治愈之书本章字数:2982

艾丽斯的反复拷问和冷嘲热讽,把我从自己设立的禁锢中解救了出来。我把故事又从头讲了一遍。我踏出她家门的那瞬间,感觉一切都变了,变得更好了。

我后面又见了艾丽斯一次。她让我把这个故事再讲两遍,每讲一次我都更加平和。我的声音愈发平稳,思路愈发清晰。我不由得开始相信,我能在真实的人群面前表演。就在我讲第二遍快收尾的时候,我的余光瞥到一只蜘蛛从天花板上缓缓垂下来,即将要触碰到我。我一个健步缩到角落,极力控制自己不发出尖叫声。

于是,今天的重要课程是——永远保持警惕。

在我收拾东西离开之际,艾丽斯对我说:“我想让你记住你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你必须渴望讲述你的故事。这种渴望非常必要,当你神经紧张的时候,记住回想一下你这么做的初心。”

从艾丽斯家出来,我径直前往《飞蛾》排练现场。明天就是演出的日子,今晚我要和其他4位讲述者一起上台彩排。

一位是澳大利亚纪录片制作人达兹,他有一头精灵般的金发;一位叫英格丽德,之前是学者,后来成了作家;还有刚从华盛顿飞来的美国人戴维;最后是我。其实还有第五个讲述者,他因为女儿病了,今晚来不了,我没记住他的名字。可能是因为我的注意力全放在戴维身上,我刚刚发现他是奥巴马在白宫的御用演讲稿撰写人之一。

对不起,什么?我要和那个帮奥巴马写演讲稿的人一起表演?我要在他表演完后上台?不,我不能在他后面!

但后来我意识到,还有谁能比他更好地给我建议?除了这个帮助过最伟大的演说家的人,还有谁?如果有人能给我一些关于演讲的建议,那一定就是他!好吧,应该是奥巴马第一,这个人第二。

于是我拦住了他。

“你觉得奥巴马有没有演讲恐惧症或者你觉得……”

“我觉得比起演讲,他应该还有别的更值得操心的事。”戴维回答。

“也对。”我点头。

戴维告诉我,每次演讲前,他和奥巴马都要排练很多次,这让我颇感安慰。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没想过原来奥巴马演讲也需要排练。我认为像他这样的人天生就能言善辩,冷静优雅。

“啊?那你要是知道碧昂丝也会怯场的话,你就不会这么紧张了。”戴维说。

戴维人很好,但这种安慰其实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大家总会这么安慰人,你看谁谁也和你一样。但事实是,我不是碧昂丝,我甚至连她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她永远是碧昂丝,我还是我,碧昂丝几乎百分百会把事情做得很好。而对我来说,什么糟糕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有一次在格莱美表演现场,阿黛尔中途停下来,骂了一句脏话,然后转过头向大家道歉:“对不起,我刚骂人了,我们能重新开始吗?”所以,比起完美的碧昂丝,我更像阿黛尔。

“戴维,你……你真觉得我可以吗?”我问。

“你可以。”他说。此刻,我收获了一位奥巴马的啦啦队队长。我试着信任他,就像奥巴马必须要做的那样。

梅格让我们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轮流讲述各自的故事。英格丽德有些犹豫地开口了,她讲述了一个最感人、最生动的故事。当她谈到如何照顾自己罹患乳腺癌的母亲,以及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如何被欺凌时,她的讲述逐渐顺畅起来,不再犹豫。看得出她还沉浸在对母亲的思念中,但不知为何,英格丽德仍努力地让她讲的整个故事的氛围显得轻松有趣。

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看着他们动容地回顾着自己人生中重要的时刻。但我更喜欢的是,看到他们讲述故事时流露出的一丝丝惶恐和害怕。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了,他们的集体恐惧让我感到一丝丝慰藉。它让我明白:我没有疯,我也不是孤独的,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梅格就像我们的童子军女训导一样,精力充沛,活力四射,她不断向我们保证:“怯场没关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我们没人相信她。

正式表演的前一晚我彻夜未眠。

天好热,太热了。整个白天我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因为我的注意力完全无法集中。终于挨到了夜幕降临,我冲了个澡。萨姆帮我熨了衬衫。我穿的和莎伦·霍根在联合教堂举办的“书信现场”活动上的打扮一模一样:穿着带纽扣的浅蓝色男式衬衫、黑色牛仔裤、灰色靴子,头发松松垮垮地垂下来,戴着大大的玉耳环。

我到现场时,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小撮人。观众对我来说一直是“理论上的存在”,但现在却变成了“现实的存在”。他们排着长队,有些人还盯着我看。我站在外面,整个人都吓呆了。幸好这时门开了,一个制片人探出头来,示意我进去。然后她说了一些《飞蛾》的表演规则:故事最好控制在12分钟以内,一旦到了12分钟,小提琴手就会拉出一连串吓人的音符,提醒我们时间到了;最多不能超过15分钟。

我只听进去了一半。

我看着观众席上的空座位,犹豫地走进了教堂,然后发现其他讲述者正在用麦克风练习。轮到我时,我跳上舞台,肾上腺素开始飙升,隐约有些不适。我刚说了几句话,就被自己奇怪的声音震住了,它像极了一个弧线球在房间里吊诡地弹来弹去。现在我根本不需要弧线球嗓音。

“可能没人告诉你,等下房间坐满了人,回音就会少很多了。”一名站在舞台附近的男子说,“当你真的在那边讲故事的时候,你的声音听起来不会这么奇怪的。”他就是剩下的第五位讲述者,看起来怪怪的。他刚从一个文学会赶过来,自我介绍说他叫奈克什,但我几乎没认真听他讲话。他的全名是奈克什·舒克拉,我当时不知道他是《好移民》的编辑,我还读过他的两本书。当时实在是有太多别的东西让我分心了,我没有办法更细致地去了解他。所以对当时的我来说,他不过是战场上的另一位对手罢了。

他穿着菠萝短裤和菠萝衬衫。

“你看上去好像不太紧张。”我有些怀疑地说。

“我紧张啊。”他说,“不然你觉得我为什么要穿这个?穿了这个我就觉得大家看的是一只菠萝,而不是我。”

我们在休息室里等着,不安地转来转去。澳大利亚人达兹不停地跑过来,又跑过去。她甚至比我还紧张。她在房间里大步走动时,身上那飘逸如斗篷的长外套印证了我的想法。不用说,这就是她今晚的盔甲。

她冲回休息室,坐在钢琴前,开始敲击琴键。

“这样能让我轻松一点。”达兹说道,钢琴的旋律很快淹没了房间里的其他噪声。被介绍过来的计时员——一位留着深褐色头发的小个子白人女士,拿出她的小提琴,开始附和钢琴的演奏。现场一片混乱,充斥着嘈杂的、诡异的声音。我就像踏入了一部先锋派电影,主演已经失去理智。

与此同时,梅格和另一位制作人还在嘈杂的音乐中大声交谈。戴维穿着他的黑色外套来回踱步。我站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切。整个场景让我觉得我的大脑好像被翻了个底朝天,剧烈地晃动着。

我跑出房间,穿过走廊,透过黑色的大幕布往里看。

室内的光线暗了下来,外面太阳正在落山,观众陆续开始就座。

我体内的肾上腺素飙升,我都快撑不住了。离演出还有整整半个小时。

“杰丝去哪里了?”我听见梅格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然后钢琴声戛然而止,我被怀疑要“叛逃”了。

想想也有道理,因为我把头发扎成了马尾,此刻正在调整我的袜子。尽管穿着带后跟的短靴,但我知道如何穿着它们跑步,说实话我穿这双靴子能跑得很快,我完全可以逃之夭夭,头也不回。

我听见身后有动静,然后转过身看见了戴维。

他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我。

“你能不能带我——”他开始说。

我不解地看着他的眼睛,猜测他要说的话。

开始新生活?出海?去找奥巴马?他到底想去哪儿?

“去买杯冰咖啡?”他问道。

我叹了口气。

“我没什么精神。”他说,“上场前我想喝杯咖啡。”

这真是一个逃避的好借口。我领着他穿过联合教堂的过道,经过制片人和舞台工作人员,以及在外面排队的人们。

现在门外的队伍已经变得很长了。

“他们是狗仔队!”我说。我被他们吓得呆住了。

“狗仔队可不是这样的。”戴维说。

“我知道!”我说,我挥手让他走开,眼睛盯着人群。